2021年8月13日 星期五

《別相信任何人》之讀後感 (下)

那麼,既然這個故事是用女主角克莉絲汀的角度敘述的故事,對於克莉絲汀的心路歷程大致上都可以在閱讀這本小說得知,因此,還是回過頭來檢視本故事男主角麥可可能的心路歷程吧。

從整個故事脈絡看下來,可以知道麥可在和克莉絲汀相遇的時候是個化學系的學生,而從故事中他幾乎沒有朋友的這一點來看的話,大概不難推想他本來應該是個陰沉的宅男吧。每天的行程八成就只有從家裡走路到公車站坐公車去學校上學,下課後回家,沒有任何變化的規律生活。直到他在前往公車站途中經過的咖啡館窗邊座位看到克莉絲汀那一天之後,他的世界就改變了。他開始期待每天去公車站的這段路程,接著,在咖啡店幫助克莉絲汀而得到了短暫交談的機會之後,他就開始每天都去咖啡館。終於,有一天在他到達時咖啡館沒有其他空桌,這時,克莉絲汀竟然主動開口邀他共桌。由此可以看出,這天對他來說非常地特別,因此,他就將這天視為他們兩人的相識日,在經過十七年後的「今日」,他甚至還將這天稱為「相識紀念日」。

因此,和克莉絲汀的相遇對他來說,確實是他人生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克莉絲汀畢竟是個已婚婦女,有丈夫和小孩,他們兩人的這段外遇關係本來就不太可能長久下去。就不用說,從克莉絲汀的主觀認知上來看待的話,她還是認為她愛的人是班恩,至於是愛班恩的哪裡,這則無法直接從這個故事所給予的線索推測出來。她和麥可外遇只是期望可以藉此刺激自己以得到小說題材的靈感而已。

當年,麥可深信克莉絲汀是愛他的,而且他認為克莉絲汀懷了他的孩子的情況下,他就直接跑到克莉絲汀家、想要和班恩攤牌。麥可這樣激進的行為讓克莉絲汀心中的警鈴大響,何況在克莉絲汀的主觀認知那孩子還是班恩的,因此,她立刻意識到再這樣繼續和麥可維持外遇關係下去的話,她和班恩的婚姻肯定會完蛋,而當機立斷和麥可分手了。畢竟,不管克莉絲汀是否已經真的愛上了麥可、而不愛班恩了,在她腦子沒壞掉前,她是絕對不可能會選擇放棄和身為建築師的班恩的婚姻關係,而去和當時還只是個學生的麥可一起過苦日子的。這一點可以從她日記中得出,明明就沒有過去的記憶的狀況下,而且麥可都已經說謊把自己升職成主任了,她還是覺得他「只是個教師」,就不難看出她的本質有多勢利了!

因此,從上面的描述不難得知,對原本應該是個生活單純規律到無趣的麥可而言,和克莉絲汀相戀可能是他人生中的唯一色彩,結果卻只得到了被克莉絲汀無情冷漠分手的這悲慘結局,因而不想要就這樣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地重新回去過那無趣的生活好像也不是那麼難以想像的事情。

除此之外,我認為既然麥可是個這麼在乎「紀念日」的人,那麼,他跑去克莉絲汀家的那一天很有可能就是一九九零年的十一月三十日,畢竟,要是能在「相識紀念日」這天讓克莉絲汀和班恩分手、轉而答應和自己共結連理的話,那麼,這天對他而言將會存在著更多美好的意義了。不過,畢竟克莉絲汀完全沒有這個意思的情況下,他這如意算盤只能失算。因此,雖然可能是有一點過度推測,但我認為這兩人分手的那一天搞不好也就是發生在一九九零年的十一月三十日這天。因此,麥可在這重要的「相識紀念日」這天被克莉絲汀無情地分手,他不願就這麼算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推論吧。

從故事中所給予的線索,應該不難得出他先是用克莉絲汀的名義到布萊頓的那間旅館訂房,接著,似乎只用了一張打字的紙條就成功地讓克莉絲汀自己搭火車來到這間旅館了。雖然說,不知道他是寫了什麼內容讓克莉絲汀覺得那是班恩寫的紙條,總之,克莉絲汀也不先和班恩確認就自己跑到這間旅館房間,他已經事先將這間房間布置好,所以,克莉絲汀來到的時候,還心想著班恩這麼浪漫等等的。然而,當麥可打開房門進入的時候,克莉絲汀發現來的人是他之後,立刻惱羞成怒地對他發潑。因此,被克莉絲汀羞辱了之後,他就無法控制自己地爆打了她。而這一天就發生在一九九零年的十二月的某一天。

畢竟,從奈許提供給克莉絲汀關於當年事件的相關資料裡面,可以知道當時克莉絲汀是在路上遊蕩被路人發現的,而飯店的訂房資料是克莉絲汀的名字,等到警方查到這間房時,房內已被清理過,因而一直都沒有找到兇手。由此可以知道,麥可一直都沒有被捕,甚至可能連被當作嫌疑人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會有一點難以理解為什麼麥可會突然到了二零零七年才想要裝成班恩去探望克莉絲汀。畢竟,若是要針對「班恩離開」的這個理由的話,那起碼也是九年以前的事情了。而且,麥可一直強調「他們不讓我見妳」,卻沒有對他所說的「他們」到底是指誰多加著墨,就難免會覺得這裡還挺難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的感覺。

然而,假設這個故事中真的存在著不讓麥可接近克莉絲汀的「他們」的話,那麼可能會是誰呢?

在第三部「今日」中,麥可自己說了,他有裝成志工蓄意接近過克莉絲汀,所以,「他們」很有可能是指療養院的醫護人員。可是,假如真的是指醫護人員的話,為什麼他們會不讓他探視克莉絲汀呢?這一點是很沒有道理的,畢竟,如果只有親人才能具有探視資格的話,那麼,克萊兒不也就不能探視了嗎?因此,只要麥可自稱自己是克莉絲汀的朋友要求探視的話,不就應該要可以順利探視了嗎?他也沒有被抓,並不是犯罪者,完全是一個可以自由行動的成年人。再說,從故事的呈現中,班恩和克萊兒應該是不知道他就是克莉絲汀的外遇對象,更不會知道他就是兇手。而且,他們應該也不可能認識克莉絲汀的所有朋友,因此,完全想不到他們會拒絕自稱是克莉絲汀的朋友來探視克莉絲汀的情境發生。所以,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麥可不能用自己的名義探視克莉絲汀?當然,更扯的地方就是,用自己的名義不能探視克莉絲汀,說自己是班恩就可以,那衛靈之家的工作人員肯定沒有確認他的證件,否則在那個時候就會立刻得知他不是班恩了。那麼,為什麼「麥可」這個名義不行呢?實在是毫無道理可言吧!

除此之外,對我來說有一個更匪夷所思的事情就是關於克萊兒打電話到麥可所就職學校查詢的這件事情。畢竟,雖然不知道麥可的姓是什麼,原始的名字裡面肯定是不存在著「班恩」這兩個字才對,然後,就算麥可真的誇張到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班恩好了,包含姓氏的全名肯定不可能和班恩一模一樣才對,而克萊兒怎麼可能會不知道班恩的全名?所以,當克萊兒打電話到那所學校查詢的時候,怎麼想都應該是會得到「本校沒有這個人」的這種回答才對,怎麼可能會是得到「他正在上課」這種回答?

因此,在我第一次看到這裡的時候,畢竟不知道克萊兒所言的「班恩」並不是克莉絲汀所言的班恩的關係,一直認為克萊兒的種種說詞都像是和班恩串通、合夥用來欺騙克莉絲汀的說詞,雖然覺得奇怪,並沒有特別地在意就是了。可是,當整篇故事看完之後,幾乎可以確認克萊兒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在乎克莉絲汀的人的情況下,那麼,克萊兒實在是沒有道理說謊,因此,她應該是真的有打電話到那所學校才對。那樣,為什麼那所學校會有「班恩」呢?簡直就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吧!

也就因為這個故事確實存在著這些很難讓人自圓其說的內容的關係,就變得真的很難為這個故事找到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當然,要這樣就把這個故事視為一個不完美、有瑕疵的故事也是可以的。但是,又覺得好像不應該這麼武斷比較好。當然,不論是到底是哪個「他們」阻擋麥可去探視克莉絲汀、還是克萊兒到底是打到哪個學校得到了「班恩在上課」的這些內容,對我來說都應該是難以找出合理的解釋。不過,這個故事除此以外的部份應該還是能夠尋找到稍微比較合理的解釋才對。

至少,以我看完之後的感覺,我就不認為班恩和亞當會如同這個故事表面所呈現地那般平面,也是很值得去深入討論的角色。畢竟,即便完整、仔細地將這篇故事看完了之後,班恩和亞當這兩個角色在這個故事中依舊是屬於相當神秘的角色,真正出場的時間點就只有第三部「今日」的最後一小段,因此,這兩個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同故事內容中所陳述的那般完美人設,其實還蠻讓人感到質疑的就是了。雖然說,這兩個角色在這個故事中實際登場的比例相較於其他四個角色來說真的是少得可憐,但是,我認為,還是可以從其他三人所陳述的資訊隱約得推測出這兩個人實際上可能是什麼樣的人物就是了。

那麼,就先來檢視一下克莉絲汀和班恩的兒子亞當吧。

從書中關於亞當所提供的各種資料可以得出,亞當在「今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的這天是個差不多介在二十到二十一歲的年紀大的青年,住在伯明罕從事電腦工作,並和女友海倫同居,還有一個女兒此時正在女友的肚子裡面。

在他剛滿四歲的時候,母親克莉絲汀在沒有告知家人的情況下,獨自一人跑到布萊頓的旅館房間訂房,被人在布萊頓的路上發現時,全身是傷、整張臉被打成像是豬頭一樣。雖然說,當時他才四歲,克莉絲汀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才會發生這些事情的這個部份,班恩和克萊兒很有可能會選擇不告訴他。但是,他現在都已經成年了,還是生於資訊發達的網路世代,就算小時候不知道,如果他真的如同故事中所言的那樣愛他母親的話,那麼,他肯定會自己去找出這些答案才對。畢竟,就連和他們家毫無關係的陌生人奈許都可以輕易得到的資訊,沒有道理他會找不到才對,何況他還是一個「從事電腦工作」的人。

在他母親出事的那天之後,他母親就開始過著離家住院的日子,他和父親班恩則是天天都去醫院看母親。一開始,他母親雖然大部分的事情都記不得了,但是好歹還記得他和父親,可是,過沒多久,母親連他和父親都不記得了。但是,即便如此,他和父親以及母親的好友克萊兒依舊很常去探視母親。然而,他母親的病情越來越嚴重,甚至開始有攻擊人的傾向,所以,那之後就被轉到精神病房,一住就是七年。

這七年間,他父親不但要身兼母職、還要照顧住在精神病院中的母親,導致無法工作賺錢,即便母親的好友克萊兒肯定在這個時候幫了很大的忙,但是,依舊不能避免家中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的這個嚴重的問題。接著,他父親開始為母親尋找療養院,寫了一大堆信、不斷向政府抗爭,總算在十年前讓政府願意資助他母親轉入療養院衛靈之家的住院費用。在那之後,他們開始變得越來越少去看那根本認不得父親和自己的母親,經過一年之後,父親和母親離婚,父親就再也沒有去探視過母親了。而且,甚至讓他知道原本一直熱心幫助的母親好友克萊兒竟然和父親班恩有一腿,讓他無法原諒這個女人,之後就變得非常地排斥她,甚至拒絕她再繼續接近自己的母親。

嗯...基本上從故事所提供關於亞當的線索,我想,若是以亞當的角度來進行陳述的話,應該就會得出上面的這些敘述吧。因此,從這些敘述應該不難看出來,以亞當的經歷來說,真的算是從小就受盡父母等長輩背叛的感覺。就算小時候可能因為不知道克莉絲汀外遇的事情而站在克莉絲汀這邊過,但是,在資訊那麼發達的時代,要知道這些資訊應該只要請示一下google大神就可以了。所以,只要他一知道所有的一切根本就都是克莉絲汀外遇亂搞造成的話,我還蠻難想像他能夠那麼輕易地原諒克莉絲汀的所作所為的。畢竟,從他四歲之後,克莉絲汀可是連一天都沒有真正照顧過他,就算四歲以前對克莉絲汀的記憶還算美好,隨著年紀越來越大,那些記憶只會變得越來越模糊而已。再說,誰會能夠清晰地記住自己四歲以前的記憶呢?所以說,對亞當而言,我覺得他對克莉絲汀最多的印象肯定都是她在病房那些記憶錯亂的模樣而已,所以,搞不好對他而言一直都很親切地關照他的克萊兒會更像一般人對母親的印象。然而,他只因為克萊兒和班恩那幾個禮拜的不倫就變得那麼恨克萊兒的話,那麼,對於根本可說是幾乎沒有感情基礎的母親克莉絲汀,而且,就是因為這個母親外遇亂搞才會害得他整個成長過程都幾乎被毀掉了,我是完全不相信他怎麼可能會原諒她呢!?

所以,在回過頭來檢視克莉絲汀在四個月前就在麥可所假扮的班恩影響下而自行辦理出院的這一點來說,幾乎就可以得出一個很符合上述推論的說法。那就是,這四個月來,亞當一次都沒有想過要去探視或聯絡克莉絲汀,否則,只要在這過程中他曾像克萊兒那樣曾經接觸過衛靈之家的話,那麼,麥可的一切行為都會立刻被揭穿。畢竟,克萊兒是因為和班恩以及亞當都變得淡薄的關係,所以才會連絡不上班恩。亞當理當和班恩持續有聯絡,如果他在這段期間曾經聯繫衛靈之家的話,那麼就會立刻知道所留的班恩資料根本就不是他父親的資料。雖然說,從他年紀還那麼輕就自己離家獨立生活的情況下,也不難得出他和班恩的關係肯定也是很糟才對。因此,對照到本故事最後的那個橋段的話,就可以隱約地感受到,雖然他有趕過來、也叫了克莉絲汀「媽」,但是,這裡面到底存在著多少的真情,我想,搞不好幾近於零吧!

因此,克莉絲汀還希望自己可以和家人重新開始的這個想法,我就覺得可能性簡直是低得可憐。畢竟,只要將亞當可能的經歷敘述出來,就實在是很難想像這亞當會想要照顧她一輩子!

那麼,既然假設了亞當根本就不可能會在「今日」之後還想要照顧克莉絲汀,那麼,那個在克萊兒口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句壞話的正牌班恩會願意嗎?

我是這樣認為的,在這個故事中,對於正牌的班恩算是著墨極少。除了奈許在提供關於克莉絲汀過去的相關資料陳述的時候有提及到以外,大量關於正牌班恩的訊息大概都是來自於克萊兒口中的陳述了。然而,克萊兒對於班恩的好感度高到活像個腦殘粉一樣,因此,反而讓讀者容易感到有一點難以置信就是了。當然,也可以就這樣認同克萊兒的所有陳述,就當這正牌班恩當真是史上難得一見的好男人,若是這樣的話,那麼,克莉絲汀也還算是運氣不錯,至少在「今日」之後,還有這個正牌班恩會照顧她的下半輩子。

當然,若我是真心這樣認為的話,也就不會用這樣的詞語來表達了。因此,雖然我覺得這正牌班恩的人設大概是我在這個故事中最難猜想的人物,不過,我可不至於會覺得這正牌班恩就如同克萊兒所述的那樣完美、對克莉絲汀毫無怨言百依百順就是了。

畢竟,從克莉絲汀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應該不難發現到,其實克萊兒算是一個相當不細心的人。就好比說,在明知道克莉絲汀的記憶有問題的情況下,卻還要她回憶過去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就顯得克萊兒這個人和克莉絲汀一樣是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不過,物以類聚,所以,也不算是很誇張的設定。只是因為這樣的關係,雖然說,克萊兒在這個故事中是屬於一個沒有必要說謊的角色,所以,絕大部分的話語內容應該都是她所認知為真的事實,但是,考量到她並沒有觀察入微的能力的關係,所以,她所看到的班恩肯定只是那人的其中一個面貌而已。

那麼,要去討論班恩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物的時候,我覺得最讓人感到好奇的地方就是在克莉絲汀的回憶記憶中,這人幾乎沒有出現過的這件事情了。當然,亞當也是同樣的狀況,可是,真的要說的話,畢竟她出事的時候亞當才四歲,接下來的日子裡面她都在醫院或療養院的關係,因此,除了嬰幼兒時期的亞當以外,她沒有記憶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和班恩婚前就同居了,所以,彼此相處的時間那麼長的情況下,她有那麼多關於克萊兒的記憶,甚至連和麥可一起的記憶都有的情況下,在她對於回憶陳述裡面,從來沒有班恩出現。只有在看到照片的時候,覺得這個人有魅力這種模糊的詞句,因此,就不禁讓人懷疑她搞不好真正想要遺忘的記憶是和班恩一起的時候的記憶也說不一定。又或者該這麼說,假如不是她刻意忘記和班恩相處時的記憶的話,那麼,就是代表著她和班恩在一起的時候的記憶,根本就是那種會讓人乏味到不易記起的內容。

換句話說,光是克莉絲汀對於班恩一點記憶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會讓像我這樣的讀者相當懷疑克莉絲汀真的很愛班恩的這種說法。那麼,既然克莉絲汀其實可能根本就沒有真的很愛過班恩的情況下,就算在「今日」之後班恩願意和她白頭偕老,但她真的會覺得那日子很幸福嗎?很讓人懷疑吧!

再說,真的要說這班恩有多愛克莉絲汀的話,他可以和她最好的朋友發生關係,然後,在她住進衛靈之家一年之後就和她離婚,長達九年都不曾再來探視過她,而且,在這九年間他也持續有和其他女人交往。說真的,這種「很愛」到底算什麼呢?根本就只是在嘴上說說「我很愛妳」而已吧!

因此,對我來說,當然不可否認可能是因為我是個心理陰暗的人就是了,但是,我只要想到這班恩當年可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讓政府願意支付克莉絲汀在衛靈之家的費用,就覺得他絕不是克萊兒口中所言的那種心地善良之人。

要怎麼才能夠爭取到這樣的福利?

肯定是得要打悲情牌、扇動與論,畢竟克莉絲汀是自己外遇離家才搞成這副德性的,因此,要能夠讓政府買單,那絕對得要使用混淆視聽的方式才有可能讓政府退讓。由此可知,不管班恩實際上是什麼樣的人,他一定是一個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之人。而且,也肯定很在乎外在的形象。

所以,雖然說他和克莉絲汀已經離婚了九年,即便現在克莉絲汀發生這個事情,本和他無關,大可置之不理的。但是,在麥可和克莉絲汀把人家的旅館燒掉、讓事情鬧得那麼大,肯定警察、媒體都會出動,那麼,要繼續扮演一個極完美人設的班恩,在這個時候怎麼樣都得趕來的,好像也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只要在克莉絲汀的事情持續有人關注的情況下,他八成也會繼續扮演這樣的角色。

只是,當世人再度將目光轉移了,反正克莉絲汀隔天醒來就又會什麼都不記得,那麼,他真的還會繼續照顧她嗎?這就很難說了吧,畢竟,他可是個九年來都不管克莉絲汀死活的人!因此,在這事情不再有人關注之後,我認為這班恩肯定會再度想辦法把克莉絲汀丟到某個政府願意出資的療養院終老一生吧。當然,這是我這種心裡陰暗的人的黑暗思想就是了,不認同也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是,只要完整地將這個故事看完的話,我想,應該也不能否認這是可能的後續發展吧。因此,若當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可能就得要祝福克莉絲汀的記憶問題永遠都不要被治好吧!畢竟,不記得會比較幸福一點!

《別相信任何人》之讀後感 (上)

《別相信任何人》,是由S. J.華森所著作的懸疑小說,我所看的版本是由寂寞所出版的中譯版電子書。

其實我本來並不知道這本書也不認識這個作者,之所以會有機會看到這本書的原因,完全只是單純因為在瀏覽圖書館電子書的推薦書目時看到,覺得這書名實在是聳動、感到相當地好奇,進而點開其詳細資料表,看了簡介才知道是懸疑小說,而且簡介上還強調這是全球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因此,就變得非常地感興趣,想要知道「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是有多好看,因此,一看到借閱冊數還有書可以借,立刻就進行了借閱。

那麼,先來說一下我看完這本書之後的感想吧。

作者的敘述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平易近人,屬於很容易讀下去的狀態,算是可以很輕易地就跟著女主角的視角漸漸地發現那些原本未知的碎片、進而拼湊起來以了解整個故事的全貌。因此,確實算是挺好看的作品。但是,真的要說這本小說有多完美的話,那我倒還不至於會這麼認為就是了。畢竟,有些情節對我來說算是有一點不通順、過於牽強,甚至還會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內容是所謂的真實的部分、而哪些內容又只是主角的妄想,這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理解能力比較差造成的問題沒錯啦。再說,畢竟我看的是翻譯過的版本、也沒有看過本書的原文,所以,也許這些不通順的內容其實並不是作者的書寫問題、而是翻譯造成的也說不一定。

因此,在我第一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雖然算是可以理解故事大致上的全貌,可是,就是覺得有哪裡解釋不通的感覺,那時因為書籍的期限也還沒有到的關係,我就又再看了一遍。重看之後,總算是勉強可以接受書中絕大部分的設定。只是,那些第一次看的時候就覺得不太通順的地方,雖然有些部分在第二次看了之後確實認為這樣的處理也算是合理,但還是有些部分依舊是覺得這樣的設定實在是太過刻意就是了。不過,這個部分稍後再來詳細說明吧。

總而言之,以我對這本書的整體閱讀經驗來說,算是很好看的懸疑作品,而且,即便是第二次閱讀的時候,依舊可以非常順暢地讀下去,不會因為已經知道了真相而覺得很不耐煩。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想要確認那些我覺得怪怪的地方到底是我自己第一次看得太隨便沒有注意到細節、還是真的有一點問題的這一點就是了。所以,第二次看的時候應該算是比第一次看的時候更加仔細。因此,不可否認,至少對我來說,這本小說的整體呈現算是完成度相當高、值得一看的作品。

不過,就如同我前面所言的,雖然整體的閱讀經驗是好的,不過就是覺得有哪裡怪怪的、而想要抒發一下自己的感想就是了。因此,接下來的討論內容難免會涉及故事內容,畢竟是懸疑小說,所以,如果沒有看過這本小說又不想要被劇透的話,那就請務必不要再看下去了。

那麼,雖然這本書的中文譯名為《別相信任何人》,不過,原文書名是《Before I Go to Sleep》,所以翻成「在我入睡之前」應該會更為適切些。當然,我也知道要是代理出版社真的這樣直譯書名的話,那可能連我都不會因為被標題吸引而去點開簡介來看就是了。

所以,兩個書名都算是符合這個故事內容的,但考量到女主角克莉絲汀是個只要經過深沉睡眠之後,醒來時就會記憶重置,有時候會以為自己還是一個小女孩、而有時候則覺得自己已經二十幾歲了或更大的歲數的人的情況下,再加上故事的最後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即將入睡的時刻,因此,在看過全文之後難免還是會覺得果然原文書名還是更加貼合這個故事就是了。

這本小說的敘述方式是以克莉絲汀作為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描述,因此,對於第一次閱讀本書的讀者而言,應該都可以透過克莉絲汀的觀點而隨著故事的進展並從中得到相關線索、慢慢地了解整體事件的全貌。本書一共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是今日,第二部是克莉絲汀從十一月九號到十一月二十三號之間的日記內容,然後,第三部則又再度回到了今日,接續著第一部的今日的後續發展。換句話說,這就代表著,整本書真正涵蓋的故事時間線,可以說其實只有一天的時間。這樣的呈現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特別的設計。當然,考量到克莉絲汀只要到晚上睡著、隔天醒來之後又會變得完全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情的這個特點,就會覺得這樣的設定其實也算是相當合理的,畢竟這是第一人稱的故事嘛。

那麼,在進行討論之前,還是先來非常簡要地概述一下這個故事的內容大綱吧。

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叫做克莉絲汀‧盧卡斯的女人,她每天早上醒來之後記憶就會重置。因為克莉絲汀每天醒過來的當下都會覺得自己還是個距離自己真實年紀很遙遠年齡的女孩,所以每天早上看到鏡子時都會被自己的真實模樣嚇到,除此之外,她醒來的時候身邊還有一個自稱是她的丈夫的中年男人,叫做班恩。這個人表現得很愛她,並會告訴她很多關於她以前發生過的事情,還會為她做飯,在兩人一起吃了早餐之後這人才會出門去上班。然而,明明這個人就表現得這麼愛她,可是,她卻對他毫無印象,對他所說的事情也毫無印象,甚至還對他有一股全然的不信任感和莫名的恐懼感。然後,故事接著就出現了第三個重要角色,一個自稱是克莉絲汀的醫生的人,叫做奈許。在這個醫生出現後,就交給克莉絲汀一本她自己寫的日記,克莉絲汀在看了這本自己所記錄下來的日記內容後,就漸漸地記起了過去記憶的片段。最後,總算是記起來當年將自己打到失憶的人,就是現在這個自稱是自己的丈夫的這個人。而且,這個人根本就不是她的前夫班恩,而是她當年的外遇,一個叫做麥可的人。當麥可將她帶到當年事發的現場時,克莉絲汀就幾乎想起了一切,隨後,兩人發生了衝突,導致麥可原本打算用來燒掉克莉絲汀日記的火因而蔓延開來了、釀成大火。最後,麥可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得救了,故事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快要入睡之前。

大致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當然我省略了超多細節的,不過,應該是沒有偏離這個故事的主軸太遠才對。再說,真的要感受這個故事精采的部分,果然還是得要重頭開始仔細地閱讀作者精心創造出來的故事是最佳的。

那麼,言歸正傳,因為主角自身想不起來在自己所認知的年紀到昨天以前這段時間的所有記憶的關係,導致這段時間中曾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得要經由他人的告知才能形塑出輪廓。因此,她每天起床後能夠依賴的對象就只有那個假扮成自己的丈夫、實則是當年將自己毆打重傷至失憶的外遇對象,如此的安排得以深刻地呈現出主角那充滿恐懼、無助的狀態。雖然說,真的去深究這個故事內容的話,又難免會覺得事情之所以會演變成這樣,其實完全就是這個主角自己當年自作孽造成的,因此,在我第二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甚至還產生了對於最後麥可悲慘地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卻得以重回親友身邊這樣的結局感到有一點噁心。畢竟,如果麥可當初一見鍾情的對象不是克莉絲汀的話,那麼,或許他也不至於會走到今日這副變態模樣。若他當初遇到的對象是一個沒有婚姻、沒有小孩、還同樣愛著他的女人,而不是一個因為創作遇到瓶頸、只想要和他玩玩以期望獲得小說題材靈感的已婚女子的話,那麼,或許他的這些暴力傾向根本就不會被激發出來也說不一定。因此,真的要說的話,也就是因為麥可在這個故事中是壞人角色,最後只能得到悲慘地被火燒死這理所當然的結尾,而這樣的呈現反倒顯得他有一點被塑造成悲劇角色、讓人產生同情的情緒。

至少我就覺得麥可也是挺可憐的,畢竟,對我來說,這麥可之所以會變成這副壞人模樣,真的完全就是拜女主角克莉絲汀所賜,若當初她潔身自愛一點,不要去招惹麥可的話,那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她依舊有看似深愛自己的丈夫、還有兒子,原本就可以繼續過著看起來幸福快樂的生活,不是嗎?所以說,從故事開頭就一直使用第一人稱來表現出自己是個受害者的克莉絲汀,真的讓我覺得她非但是自作自受、甚至還有一點實質加害者的意味在。不過,考量到她這接近十七年來的悲慘人生經歷,確實也算是已經得到了很充足的懲罰了,因此,就算她在故事的最後當真是苦盡甘來、得以享受天倫之樂,那好像也不能算是真的太糟糕的結尾沒錯啦......

雖然說,我是真的覺得這個故事還不夠完美,不過,還是先來說說我覺得這個故事設計得相當優秀的部分吧。

對我來說,這本書中最讓我無可挑剔的部分,應該就是作者在描述克莉絲汀的失憶症症狀的部分吧。從作者在書中關於這些相關知識的描述都可以充分地感受到作者在創作時應該是確實有下苦功、好好地參考過人腦相關的研究。當然,在作者後記裡也有提及其靈感是來自於幾位失憶症患者的生活經歷,只是其中所提供由克萊夫‧韋靈的妻子所著作的書《Forever Today : A Memoir of Love and Amnesia》似乎在台灣沒有中譯本,我無法參考到是有些可惜。

基本上,我算是個挺喜歡看和大腦相關研究的科普書的人,而在這個故事中克莉絲汀失憶的設定上,至少我是挑不出太多的毛病就是了。特別是關於克莉絲汀雖然沒有過去的記憶、卻還是打從心底恐懼著麥可的這點,確實是符合現在大腦相關研究的結論。舉例來說,從喬許‧佛爾所著《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的這本書中就有對大腦如何記憶的運作做蠻詳細的相關說明,有興趣的人是可以參考看看這本書。在這本書中,介紹了現在科學家普遍同意將記憶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陳述性記憶、另一種是非陳述性記憶,又稱為內隱記憶。而其中所謂的陳述性記憶就是我們普遍稱之為記憶的這個類型,比方說你的車子顏色、昨天下午發生的事情,其中陳述性記憶還可以再細分成語意記憶(對事實和觀念的記憶)和情節記憶(對自身經驗的記憶)。當然,這些內容在《別相信任何人》這本書中,作者也都有透過了奈許醫生的口中將這些大腦的科普知識傳達出來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上面提及的《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中的第四章裡面也有提及作者所參考的兩位失憶症患者的相關紀錄,韋靈(在這本書中被翻譯為韋寧),是前英國廣播公司的音樂製作人,在1985年的時候,因為罹患了皰疹病毒腦炎之後使得海馬迴損傷而失憶。韋靈每天都寫日記,那日記內容就如同克莉絲汀在精神病院所留下的筆記一般,不過,韋靈的情況是每隔三十分鐘左右就會再記錄一條敘述來否定前面那一條敘述的狀態。

只是這些失憶症患者之所以無法記憶新的記憶的原因都是由於海馬迴受損造成的,海馬迴的功能主要就是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所以,這些失憶症患者在海馬迴受損之後,只要一中斷了專注力之後就會因為無法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的關係,而使得他們無法記住太長時間之前的記憶,從前述韋靈的例子來說,也就代表著這個人持續了三十分鐘的專注力已是極限,所以,一分心之後,記憶就被重置了。因此,克莉絲汀的情況確實也是如同在其十一月九號的日記中,奈許所言一般,算是很特別的案例。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在於她的記憶是可以維持一整天,中間甚至還可以小睡一下!所以,看得出來雖然克莉絲汀待在精神病院的時期的症狀可能有大量地參考韋靈的病情,但是,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原因應該絕非來自於海馬迴受損就是了。

當然,在故事的最後,作者也有再次利用奈許的口中來說出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理由可能是由於當初大腦受到創傷所造成就是了。而這種症狀的話,在我之前看的一本叫做《超級好!用遊戲打倒生命裡的壞東西》的書,該書的作者也就曾因為意外造成大腦受傷,在書中她寫下其病名叫做「創傷性腦損傷」,症狀是一次只能閱讀或寫字幾分鐘,也無法記住事情,因此,該書的作者才會創造出獨特的遊戲方法來讓自己可以對抗這個病魔。所以,從這個作者在書中對這種病癥的描述,就會覺得《別相信任何人》的作者應該就是將造成女主角克莉絲汀失憶的真正原因設定為這個「創傷性腦損傷」的症狀才對。當然,可能除了這個症狀以外,多少還包含了一點創傷後症候群吧,畢竟,可以猜想克莉絲汀當時被麥可毆打的記憶肯定非常地可怕,所以極大可能她對於當時的記憶其實是選擇性遺忘就是了。

除了在克莉絲汀的病情的部分看得出來作者相當考究以外,在整個故事的鋪成上面也可以看得出來作者的用心,巧妙地讓一開始以克莉絲汀的丈夫班恩名義出場的麥可得以一直到最後第三部再度回到「今日」的這個時間點時,在透過克莉絲汀看了麥可偷藏起來的那些日記之後,讀者才得以和克莉絲汀一起確信這個假裝成班恩的人根本就不是班恩本尊的這一點。當然,不可否認,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因為前面沒有那麼仔細地閱讀的關係,看到這裡的時候是有一點覺得被突襲的感覺。然而,重新閱讀之後,就不難發現到其實在故事前面的內容中也確實是已經做了相當程度的鋪成就是了。

只不過,即便是這樣,對我來說,要將這故事統合出一個完整的時間軸以形塑出全貌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就是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沒有那麼聰明,沒有辦法立刻就將書中所提供那些線索碎片拚好,所以,總覺得好像有哪裡怪怪的感覺。因此,接下來我還是想要將這些作者在書中所給予的線索在符合我的價值觀之下、整理出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

那麼,要釐清這個故事的真相的話,就得要檢視各個角色所提供的不同的線索,然後依照時間軸的方式敘述出來應該會是比較適當的做法。

這個故事中真正登場的人物並不多,因此,也不是真的太困難就是了。而且,在第一部分「今日」中,就已經由假扮成班恩的麥克在告知沒有記憶的克莉絲汀她的過去的時候、直接點明了「今日」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而在這天,克莉絲汀已經四十七歲了。

不過,對我來說,整個故事中最不能盡信的線索也就是這些來自於麥可所假扮成的班恩所提供的言論了。畢竟,這傢伙所提供的說法絕大部分都是他自己虛構出來的內容,而且,好像連他讓克莉絲汀看的那些照片中也有不少是他用PS改出來的。因此,相對上來說,在這個故事中比較可以信任的線索,應該還是由奈許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說詞。然而,由於奈許也有不少的說法是來自於過去失憶的克莉絲汀錯信麥可所說的謊言再轉告給他的內容,因此,也就導致了在故事的前期,麥可所說的亞當之死和照片因火災而大量損毀的事情就經由奈許的附合而好像是個可信的事實一般。當然,到了故事後期,克萊兒登場之後也加入了提供正確線索的行列,甚至可以說,只有克萊兒說出來的話才可以視為是絕對真實的部分也說不一定。只是,在「克莉絲汀的日記」這個階段中,一般的讀者應該是無法從前面故事的呈現得出克莉絲汀所認知的班恩和克萊兒所認知的班恩是不同人的情況下,至少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真的曾懷疑過克萊兒應該是和班恩合謀要一起報復克莉絲汀、才會一直吹捧那個從故事開頭就行跡可疑的班恩。當然,我想,這肯定就是作者精心想要營造出來的效果就是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事實線索則是來自於克莉絲汀的記憶閃現,雖然裡面被夾雜了很多克莉絲汀的「虛談」症狀,讓讀者相當容易陷入混亂、而分不清楚裡面存在著多少的真相就是了。

不過,即便是這樣,只要確實地將麥可的謊言和克莉絲汀的虛談排除的話,那麼,應該還是可以找出一個最接近這個故事的真相才對。因為這個故事其實就只有涵蓋一天的範圍,也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天,因此,要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都釐清的話,我想還是採用從「今日」這天往回推的方式是最佳的做法。

由於我至少完整地看過這本書兩遍的關係,在第二次閱讀的時候,就是在已經知道故事開頭中待在克莉絲汀身邊的班恩並非真正的班恩、而是她當年外遇的對象麥可,這人甚至是當年把她打成重傷導致嚴重失憶症的罪魁禍首,因此,也就不會有在第一次閱讀時對於克莉絲汀從故事一開頭就對班恩充滿了不信任和恐懼等相當排斥的現象而感到納悶的狀況發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今日」中,從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內容,更可以清楚地得知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一天,麥可又再度地動手打她了,而那傷痕在經過了至少一個禮拜到三十日這「今日」時刻都還可以隱約看見,可見得當時他出手之重。因此,即便當年的記憶克莉絲汀真的遺忘了,但七天前的傷害她的身體肯定是還有記憶的,所以,會出現這些排斥他的行徑自然也就合理到不行了。

所以,這樣說起來就會覺得麥可這個角色確實是有一點讓人難以理解。畢竟,不擇手段也要將克莉絲汀從療養院接來和自己一起住,表現得好像很愛她的樣子,可是,卻接二連三地動手把克莉絲汀打得鼻青臉腫的。再說,事發之後十六年左右都像是不曾出現在克莉絲汀身邊的人,為什麼會到了第十七年才突然又出現呢?因此,這個人在行為模式上真的非常地奇怪,或許先針對這個角色來進行檢視會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不過,要檢視這個角色的特質還是得要先將各個事件整合起來,才能透過這些事件推測其行為模式就是了。

那麼,雖然麥可在假扮成為克莉絲汀的前夫班恩編造了很多謊言,其所說出的言論應該都得要打折扣。不過,在布萊頓碼頭的這間旅館房間中克莉絲汀記起他是麥可之後,那麼他應該也就不再需要說謊了才對,因此,若將其自我感覺良好的主觀判斷省略的話,那他在旅館房間中滔滔不絕地說出兩人相遇時的一切情節,應該還是可以將之視為事實才對。所以,只要比對這些麥可所提供的訊息,再和先前故事中克莉絲汀所回想起的記憶片段相對應的話,我想應該是可以順利還原當時事件發生時的真實情境也說不一定。

那麼,為了要理解麥可這個人物的特質,我認為第一個可以進行考量的時間點,應該就是為什麼麥可會選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個「今日」帶克莉絲汀重回這當年的事發現場?

在第三部「今日」中,麥可稱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兩人的「相識紀念日」。我認為,之所以麥可會選在這天帶克莉絲汀重回事發現場的理由應該也就是這個「相識紀念日」。畢竟,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晚,他就已經因為克莉絲汀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而狠狠地揍過她了,因此,假設他是害怕因為克莉絲汀恢復記憶去報警而導致他被抓去關的話,那麼,即便克莉絲汀有失憶的問題,這樣放任她這整個禮拜依舊可以到處亂跑,風險也未免太大了。所以,對應他在前往到布萊頓的旅館之前還先到海邊停了好一陣子的這一點來看的話,我認為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比較偏向是想要和克莉絲汀同歸於盡的這個意圖吧。畢竟,從故事中也不難看出來,他的人生早在當年遇到克莉絲汀的那個時候就已經毀得差不多了,因此,到了這個年紀又曾犯下過嚴重的傷害罪責而導致隨時都可能被抓的情況下,想死好像也不是那麼誇張的事情吧。而且,他最詭異的地方應該還是在於他真的給了克莉絲汀很多可以逃離他的機會,所以,我想,這應該也就是為什麼他一直到最後要燒日記的那一刻,都還非常堅持克莉絲汀是愛他的。畢竟,如果克莉絲汀真的對他一點意思都沒有的話,那麼,在她多的是可以逃走的機會的情況下,為何卻一直到最後旅館房間失火的時刻都還是留在他的身邊......

既然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的「相識紀念日」,那麼,就先來還原這個所謂的「相識日」的年份吧。

在第一部「今日」中,麥可裝成班恩對克莉絲汀說道:他們是在一九八五年結婚,也就是克莉絲汀取得博士學位的那年,然後,她在二十九歲那年出事。然後,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日的日記敘述了,她和麥可一起去國會山看煙火,這天,麥可第一次告訴她當年是發生車禍事故,十二月的時節,那台車因打滑而撞上她。當然,克莉絲汀出事的真相並非車禍事故,而是在布萊頓的旅館房間中被麥可打到重傷所造成的,所以,麥可在國會山這天所說的話幾乎都是謊話。但是,最佳的謊話就是得要夾雜在真相之中的關係,所以,我認為日期這些訊息對麥可而言應該是沒有造假的必要性才對,因此,克莉絲汀結婚的日期和出事的日期應該是正確的可能性很大。

接著,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四日的日記中,奈許將克莉絲汀的第一本小說《晨鳥》交給她。在這本書的作者簡介上敘述了:「克莉絲汀‧盧卡斯,一九六零年生於北英格蘭。她曾在倫敦大學學院主修英文,現今定居於倫敦」。因為這本書是奈許拿給她的,可視為正確的訊息,所以,對照起來就可以知道,克莉絲汀在「今日」確實是四十七歲,因此,假設她出事的年紀確實是二十九歲的話,那麼,她出事的時間點就應該會是落在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

不過,在這裡我一定得要吐槽一下,關於麥可說克莉絲汀在結婚的那年取得博士學位的這點,我是不相信的!畢竟,以一般性的情況來說,大學畢業的年紀通常是二十二歲左右,除非英國的學制真和台灣有如此大的差異性,否則,加上研究所兩年的時間,怎麼想都覺得克莉絲汀不太可能是個能跳級或是只讀一年的博士班就可以取得學位的那種聰明人,更不用說,從這故事的呈現,甚至不會讓人覺得她很聰明!因此,我認為克莉絲汀是個博士畢業生的這一點,應該是麥可的謊言之一,畢竟,關於他自己的職業也是謊話連篇,明明就只是個實驗助理,卻說自己是主任,強行給自己升職。

只是,這樣難免還是會延伸出為什麼麥可有必要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問題?

因此,可從第三部「今日」麥可滔滔不絕對兩人相識的那天的描述來推測,他所言的情景大致上是這樣的:當時克莉絲汀每天都會去這間咖啡館,坐在窗邊的同一個位置,有時候會帶著嬰兒、有時候則是獨自一人。而他因為去公車站的路上會經過這間咖啡店,覺得她很美,變得每天都很期待經過這間咖啡店,後來,他也開始每天去這間咖啡館。有一天,咖啡店客滿沒有空桌,克莉絲汀當天沒有帶著亞當、獨自一人,主動和他搭話、邀他和自己同桌,然後她不小心打翻了咖啡,他堅持要再買一杯請她。那天之後,兩人就漸漸地發展成了外遇關係。因此,就我的推測,麥可之所以會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理由應該就是為了要將克莉絲汀是個作家的這個事實從他所編造的故事中刪除掉。畢竟,如果讓克莉絲汀知道自己出版過小說,那麼可能就會被她要求要看到書的實體,要是不給她看的話就未免太奇怪了,而看了這本書的話,就可能會導致她想起太多他不希望她想起來的事情。因此,為了將克莉絲汀寫小說的情景替換掉,就只好編改成她在寫博士論文,如此一來,將咖啡館改成圖書館似乎就會顯得更加地合理一點。只是,在圖書館中打翻咖啡之後,麥可還堅持要再買一杯還她的這個節情其實是顯得非常的突兀,而且,說她都博士畢業還去律師事務所做助理、換了好幾個工作,也難怪在他一開始提到這個情節的時候,克莉絲汀完全都沒印象也就算了,甚至完全不相信那是真的!當然,我想,這應該是因為作者刻意將麥可和克莉絲汀都設定成不太聰明的人所導致的結果吧。

此外,忍不住再吐槽一下,關於克莉絲汀的智商最讓我詬病的地方,應該還是克莉絲汀一直到第三部「今日」找到那些缺失的日記紙片的時候,她才察覺到她這本日記筆記本有被割掉的痕跡的這件事情!畢竟,這些被割掉的日記份量,其實挺多的,起碼我在讀這些內容的時候花了蠻長的時間的,她還用了一堆對話框,很難想像這樣的對話框她會在日記書寫的時候擠在同一行,所以,就算克莉絲汀的字很小,起碼應該也有好幾頁,而且,字寫得很小的話只會更難閱讀,那她能看得這麼快簡直就不可思議,而字大一點的話,那被割掉的紙張一定會相當多張。所以,如果有對自己的書或筆記本動過刀的人應該都能夠輕易地想像到那本筆記本應該是會有一大塊被割掉的狀態,根本就應該是連翻開都不需要就可以從外觀看出來那本筆記本的中間有被割過的痕跡了,這和是不是割得很整齊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克莉絲汀在拿到這本筆記本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也就算了,第一次看完的時候還是沒注意到、連提都沒有提,得要一直到看到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殘頁的時後才察覺得到,這就會讓讀者覺得這人的觀察力實在是太差了!所以,要說她聰明到可以在二十五歲就取得倫敦大學文學博士學位,豈不顯得有一點侮辱這所學校嗎!?當然,是可以替作者的這些很讓人質疑的設定設法開脫一下,那就是克莉絲汀的腦子可能真的是在當年被麥可打壞了,所以,才會在「今日」變得這麼不聰明!不過,在她還沒有被打之前,就放任讓自己搞外遇還擺不平,所以,怎麼想都還是會覺得她應該是本來的人設就不聰明就是了。

所以,這樣的做法對我來說,就是屬於那種很刻意的安排方式,畢竟,當情境是屬於一般人絕對會注意到的狀態時,作者卻為了要隱藏線索而讓主角完全沒有注意到的情況,就會讓人有一種莫名的無言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時的克莉絲汀真的是特別地無常人的判斷能力!除了上面提到的日記殘頁外,她最扯的地方大概就是在麥可買了香檳回來接著又去洗澡的時候,她明明都已經察覺到了狀況不對了,她竟然沒有想要先拿著那些日記紙片逃離那間房間,而是在那裡慢慢地看日記真的是有夠扯......當然,也不能排除作者之所以讓克莉絲汀做出這麼奇怪的行為,很可能其實是想要表達她確實如麥可最後所言,她是愛他的,才會這樣明明就有可以逃走的機會、卻不願意離開。只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會完全背離了她的主觀陳述,而顯得極度矛盾。再說,要是她真的有一點點察覺到自己愛麥可的話,那她一直接受麥可所說的那些謊言,兩人不就可以繼續如同真實夫妻般地生活下去了?

那麼,既然都要吐槽的話,就來說說這本書最讓我想要吐槽的點,大概就是手機的電力問題了吧。這點真的是很難讓人忽視的部分,想想,克莉絲汀是個一開始連手機是什麼都不知道的失去記憶者,很快就可以使用上手的這點姑且視為是她的身體記憶的功力,雖然這已經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了。但是,這手機需要充電的這種事情,對一個本來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種產品的人來說、而且這個人還每天記憶都會被重置的狀況下,她真的會記得要幫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存在的手機充電或換電池嗎?因此,假設說她的手機其實都是麥可每天幫忙充電的話,那麼,麥可又怎麼會在她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的時候能夠這等震驚呢!?更不用說,合理的推論來說,奈許那支手機應該是麥可所不知的物品,可是,她竟然一直到二十六日的日記上才寫了這手機不能使用了。天啊!這到底是哪個牌子的手機啊!?電力也未免太長效了吧!

所以,這種內容就是真的很難自圓其說、甚至幾乎到了不合乎常識邏輯的感覺。因此,只要考量到這些內容,就會覺得這本書果然距離完美作品是相當遙遠的。不過,繼續一直糾結這種和主要劇情並沒有太大關係的缺點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還是繼續回過頭來推算這兩人的「相識日」吧。

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克萊兒說當克莉絲汀發生事故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要回推亞當出生的日期可以從奈許在送給了克莉絲汀她的第一本小說《晨鳥》同時還附上的那張一九八六年的新聞剪報來推敲,這篇新聞剪報報導了這本小說的評價。在這份新聞簡報中附有照片,而這張照片的影像是她站在十一月十二日奈許帶她去參觀過去曾和班恩一同居住的那棟房子前,而那微凸的肚子讓她立刻意識到她曾經懷孕過。因此,在十四日這天稍晚,她便質問了麥可,麥可早有準備就告訴她他所編造的謊言:亞當已因當兵戰死了。同時,還拿出了一個金屬盒,裡面放了亞當的照片、出生證明,甚至連克萊兒的婚照都有。而麥可對於將這些東西藏起來的說詞也頗有說服力,畢竟,克莉絲汀每天起床之後都不會記得這些事,所以,與其讓她和自己每天看著這些物品後想起亞當、而傷心難過,還不如選擇沉默、將之藏起來,不去碰觸為佳。在這金屬盒當中還有一張亞當嬰兒時代的照片,上面註明了是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雖然從後面的劇情可以得知麥可花了不少時間在PS照片,不過,對於亞當的單人嬰兒照片應該沒有必要費事動手腳才對,而且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原本收藏在克莉絲汀病房抽屜裡面的照片,因此,包含亞當的出生證明應該也都是真貨才對。可惜,作者沒讓克莉絲汀好好地檢視這份出生證明,不然就可以直接得到亞當明確的出生日期,而不需要進行推敲了。

不過,因為這本書中沒有明白地把亞當的出生日期寫出來,所以,讀者只好從克萊兒的說詞對照麥可藏起來的那張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的線索來得出亞當的出生年份應該是介於一九八六、八七年之間,而且,以八六年年底的可能性最高。只是,這樣就讓我忍不住又想要吐槽,如果他是在八六年出生的話,那麼,在「今日」的時候,他也應該才二十快二十一歲而已。在一般性情況來說,這應該是大學都還沒有畢業的年紀,可是,這亞當竟然已經離家獨立在從事電腦相關的工作,而且,女兒還都已經在女友的肚子裡面!實在是不禁讓我覺得作者是不是搞錯亞當的年紀了!

因此,既然克萊兒說在克莉絲汀出事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他應該是在一九八六年年底出生的情況下,事件發生的時間理應是介於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之間吧。如此一來,和麥可所言克莉絲汀是在二十九歲時出事、也就是應該是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就會產生出微妙的時間差。當然,假設克莉絲汀也是所謂的年底的小孩的話,那麼,也是有可能在一九九零年才滿二十九歲就是了。因此,經過這樣整理之後,那麼,克莉絲汀出事的年份應該幾乎就可以鎖定在一九九零年了。所以,假設克莉絲汀出事的月份真的如同麥可所言是發生在十二月的話,那麼,當年的事件發生的時間應該就會落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

而克萊兒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這樣說道,克莉絲汀在生了亞當之後,大概是因為一開始將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亞當身上,導致在寫作上陷入了瓶頸,開始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而那個時候的克萊兒剛好有空閒的時間,因此就向克莉絲汀提議說她可以一個禮拜空出兩天幫忙克莉絲汀照顧亞當,這樣克莉絲汀就可以去咖啡館中專心寫作。然而,過了不久,克莉絲汀開始變得用心打扮而讓克萊兒察覺到她有外遇,詢問之後,克莉絲汀才終於坦誠。不過,又過一陣子後,克莉絲汀就宣告事情已經全部結束,因此,克萊兒推測克莉絲汀的外遇時間大概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當然,將克莉絲汀在十一月十二日的日記中所述去參觀那間從前和班恩一起住的房子的時候,她所想起她和麥可偷情的場景;以及,第三部「今日」中,她也有想起她和麥可當時分手的場景;將這些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串連起來,也算是可以證實克萊兒所言應該是不假的。

因此,既然事件應該是發生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那他們兩人的「相識日」自然不太可能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了,而是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對。可是,這樣一來從兩人相識到事件發生就會超過了一整年了,而不是「幾個月」的時間而已。因此,考量到麥可所謂的「相識紀念日」的這一天,那時候兩人並沒有真的開始交往,所以,這個落差應該是來自於兩人的主觀認定、而不至於是線索對不上來的狀況就是了。

只不過,這樣就會得出他們兩人相識時,亞當應該已經是個二歲至三歲大的小孩,難免又會讓人想要吐槽,正常人在看到一個兩歲到三歲大的小孩會將之稱為「嬰兒」嗎?不過,考量到作者應該是將麥可設定成相當不聰明的人設的狀態下,好像是不應該過度強求才對。

那麼,將兩人的相識日和克莉絲汀出事的時間都粗略地找出來之後,後續克莉絲汀就醫的過程大致都可以透過奈許和克萊兒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訊息概略地描繪出來。

特別是事件發生後,克莉絲汀絕大部分的遭遇都可以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九日及二十日的日記中看到。她先是在普通病房住了幾個月,然後,變得連班恩和亞當都記不得後,開始出現歇斯底里的狀態,甚至具有攻擊性,所以,就被轉到了精神病房,而且,一住就是七年。在這段期間,班恩和兒子幾乎天天來看她,克萊兒也經常來看她。後來,班恩的經濟開始負擔不起克莉絲汀的花費,便向政府要求補助,成功地安排她入住到療養院衛靈之家。而在克莉絲汀入住衛靈之家一年後,就用因為他不在她的生命裡時她比較快樂的理由,和她離婚了。應該也就是在這個時間點,班恩將大部分的照片都捐出去,最後這些照片才會落到了奈許的手上。

而在那之後,克莉絲汀就這樣在衛靈之家住了長達十年之久。除此之外,在第三部「今日」最後,奈許提到了克莉絲汀是在四個月前自己辦理出院手續的。當然,對應到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中,應當就是麥可牽著她的手讓她填寫那些表格的。她還接著推論出麥可應該就是在那不久前才開始假扮成班恩每天來看她,並在來看她的過程中將她抽屜裡面的照片等物品偷走,不過,克莉絲汀的這些推論並沒有得到任何其他人的證實,所以,應該也是可以將之視為是克莉絲汀的另一次「虛談」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日的日記中,從奈許口中得知克萊兒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幾個星期後有來找過她,想要知道克莉絲汀的住址卻被拒絕,衛靈之家只願意幫她轉交信件給克莉絲汀。因此,克萊兒當時記下麥可所假扮的班恩留下的電話號碼,自然不可能順利聯絡上克莉絲汀。所以,克萊兒只好將信件和自己的電話號碼一併交給衛靈之家的人員代為轉交。然而,在那之後,克萊兒就收到了克莉絲汀寫來說自己很好的信。因此,既然別人都回了這種信來了,再厚臉皮的人也應該不會再主動聯絡了。所以,克萊兒自然也就沒有試圖再聯繫克莉絲汀了。

而奈許則是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之後,因為對她的案例感到興趣,想將之用到自己的論文之中,而開始想和克莉絲汀聯繫。從奈許的說法可知,他先是聯絡上班恩,但被班恩拒絕了。後來就親自來到了麥可和克莉絲汀現在住的這間屋子,等到克莉絲汀獨自出門的時候再向前自我介紹。當然,從奈許一直到十一月九日才要克莉絲汀每天寫日記的這一點來看,應該不難推測出奈許真的接觸到克莉絲汀的時間點一定不會是太久以前的事情,所以,我認為很大的機率應該是發生在十月的這段時間中。

只不過,這個「聯絡上班恩」的說法是有那麼一點難以判斷就是了,到底是聯絡到正牌的班恩?還是麥可假扮的班恩呢?合理地推論應該是連絡上麥可會比較合理,畢竟奈許知道克莉絲汀現在居住的地點,所以應該是從衛靈之家那裡所取得的資訊才對。但是,這裡就是有頗多矛盾的地方,畢竟,奈許也有很多克莉絲汀過去的照片和相關的資料。照片的部分應該就是他所稱班恩在幾年前捐出的那些,因此裡面也包含正牌班恩的照片。所以,在克莉絲汀十四日的日記中,他帶克莉絲汀去做MRI的時候,給克莉絲汀看的照片之中就有班恩的照片。只是,假設他得到的聯絡資料都是麥可的,那麼,他在取得克莉絲汀過去發生事件的那些資料的時候,真的可以完全沒有附上正牌班恩照片嗎?總是覺得這裡真的是挺誇張,會有一種「要有多少巧合才會發生這麼扯的事情!」的這種想法出現。

不過,這裡也會有一點隱約感受到作者好像有想要批判什麼的意圖在,就好比說,身為克莉絲汀從大學時代至今的好友無法在衛靈之家問到克莉絲汀的聯絡方式,可是,對克莉絲汀而言是一個全然的陌生人奈許,只不過因為身分是醫生,竟然連她住在哪裡的資料都可以取得,這英國的醫療體系真是相當地讓人無法信賴呢!

當然,我自己是認為作者絕對有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否則克莉絲汀這種病情的病患怎麼可能會只因為麥可假扮成她已經離異的前夫班恩,就能夠輕易地帶走她!?即便是用「是她自己辦理出院」的這種說法都很難為此疏失推託吧!因此,在作者有這種批判整體醫療系統的前提在的情況下,奈許這個醫生角色雖然主要應該是被用來提供正確線索的功用,卻也因為他是這種醫療體系的一份子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故事中也有不少錯誤的訊息就是因為他不認真考察訊息真實性的關係導致讀者被誤導以為那些線索是正確的!就好比說,明明就是為了要針對克莉絲汀失憶症狀進行研究,卻對克莉絲汀所說的事情全然相信,導致那些事情根本就是麥可編造出來欺騙克莉絲汀的說法,卻在故事前半段讓讀者誤信克莉絲汀的故居曾發生過火災以及亞當已死的事情。不得不說,這人這樣真的是很誇張!像他這樣完全不查證消息可信度的情況下,他是要怎麼判斷克莉絲汀的記憶是不是出問題!?所以,他寫出來的論文肯定是沒有辦法帶動科學前進的!

而且,奈許的種種行為也都會讓讀者覺得他其實還是個很糟糕的醫療人員,當然,我認為這也完全符合上述作者其實是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這點。畢竟,如果和克莉絲汀一起同住的人並非麥可,而是真的班恩的話,那麼,在家屬都已經拒絕了還私下去接觸當事人,甚至讓當事人將這件事情隱瞞家屬,就會讓人覺得這樣的行為應該都可以被視為犯罪行為了吧!當然,因為這個故事中將克莉絲汀接回去同住的人是麥可的關係,所以,搞得好像奈許這些根本就很有問題的行為被修飾模糊掉了。但是,這個人糟糕的地方還遠不止這些,就好比說,從故事中可以知道奈許在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應該有去和克莉絲汀見面並將日記拿回去看。然而,因為事實就是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這天,克莉絲汀被麥可揍了,而且,那痕跡到十一月三十日的時候即便化妝遮飾了依舊看得見,可想而知,在二十七日的時候她臉上的瘀青會有多恐怖,不管克莉絲汀用了什麼說詞,在明知道她根本就記不得前一天發生的所有事情的情況,正常人應該都是會選擇留住她並報警而不是讓她繼續回到有麥可所在的家中!就不用說,他在三十日的時候,還一副像是第一次看到克莉絲汀的瘀青的那種態度假意地問她這傷是怎麼造成的,就會讓我覺得這個人真的是有夠扯的!都搞不清楚到底是麥可比較可怕還是這個奈許比較可怕了!畢竟,不把病人當作一個人來尊重的醫生,可能比有暴力傾向的普通人來得更加可怕也說不一定!

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

評《蜜蜂與遠雷》的電影

這裡的「評」字,應該是偏向於「批評」的「評」。也就是說,我對這部電影算是相當地失望的,不會有太友善的言論,因此,如果很喜愛此電影者,請務必不要再繼續閱讀下去了。

 《蜜蜂與遠雷》,是日本作家恩田陸所著的小說,日文初版在二零一六年就發行了。在沒有看過電影之前,我就已經知道這本書得了很多獎,賣得很好了。

不過,恩田陸的作品我本來就看得不多,印象中很久以前有看過一本叫做《終局》的書,不是很能理解那個故事所要傳達的世界觀。因此,雖然知道她的其他作品也得了不少獎,但依舊沒有太想要閱讀她的其他作品。

所以,原本我是屬於完全不知道這是哪一類型的小說的狀態,然後,光看書名也無法猜測出小說的內容。但是,賣得很好、評價又高的故事,難免會讓人想要了解一下。因此,在看到這部小說要被改編成電影的時候,就有想過那去借小說回來看看好了。結果,當初這本書在各家圖書館實在是相當搶手,明明就有很多本館藏,卻還可以每一本都被預約好幾人的情況。當然,現在熱度已經消散不少了,所以變得相對容易借到手了。

總之,電影上映之後,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水花,至少我自己是這樣感覺的。當時因為連小說都沒有看過的關係,也不是真的太期待,就是那種有機會就看看的心態而已。然後,這部電影就在MOD上架了,這當然就是那很適合我觀看的時機了。

說真的,在沒有看過小說的狀態下觀看這部電影之後的感想,只有一句話,那就是難看死了!

即便看到最後片尾字幕都還是沒有完全搞清楚各個角色之間的關係,然後,音樂也沒有什麼記憶點,畢竟這部作品中所採用的曲子也不是那些那麼常聽到的知名古典音樂,當然,要說我知識淺薄我也沒有意見,畢竟,我本來就和古典音樂沒有什麼交集了。所以,在第一次看電影時,裡面絕大部分的音樂應該都是我當時第一次聽到的旋律。只是,這些音樂真的讓我一點印象都沒有,搞不好下一次再聽到時還是會覺得是第一次聽也說不一定......

因此,既然對各個角色之間的關係都搞不清楚的情況下,那也就代表著,明明都從頭到尾看完電影一次了,我卻還是根本就不是很知道這個故事到底想要傳達什麼意涵。如果在第一次看完電影之後,被問及故事內容的話,那麼,我可能就只會這樣回答:一個小時候因為媽媽死掉的關係、而曾經從演奏會場逃走的天才少女,然後重新返回鋼琴比賽,與其他參賽者發生的一些互動,以及其他角色參賽時各自的心路歷程,最後,這個少女只有得到第二名,結束。

從上面的敘述就可以知道,我在看完電影的當下,甚至覺得這樣的故事的原作小說之所以會得獎,搞不好是因為那年剛好又輪到這個作者得獎之類的安排。畢竟,電影所呈現的故事真的讓我覺得很普通,就算看完之後並沒有很知道那些人物之間的關係,但是,卻一點都不會想要去更深入地了解。然後,甚至連為什麼這個故事會叫做蜜蜂與遠雷都不是很能理解,自然也就沒有太多的其他想法了。

對作者不是那麼了解,電影又沒特色到讓人會想要去更了解這個故事的情況下,之所以會去看小說的原因,實在是因緣際會。去年,我開始使用借閱圖書館電子書的軟體,所以,就會習慣性地去瀏覽各個圖書館的館藏書籍,因為若是沒有人預約的書籍,電子書既不需要轉運、也不需要去圖書館取書,當下就可以立刻下載來看,非常地方便。所以,在習慣性的瀏覽過程中,偶然地看到這本書,而且,預約人數很少,好像是兩個還是三個,因為如前面所述,之前要借實體書來看看的時候,那排隊人數實在是太嚇人了。所以,看到預約人數這麼少的情況下,很順手地就按下了預約鍵。

不過,就如同上面所述的,看電影是頗為失望的,對故事的了解也僅如前文所述一般,因此,借閱小說電子書真的就是順手而已。然後,不知不覺地,就輪到我了,大概是因為電子書的借閱時間只有十五天,因此,印象是兩個月不到的時間,這本書就悄悄地進到了我的借閱書單之中了。

當然,同樣因為沒有太期待的關係,就這樣放著,先看其他更想看的書籍。然後,電子書上面的天數就一天一天地變少,好像到了剩下七天的時候,覺得不趕快看的話,好不容易排到的書就要被自動還掉的關係,才打開來看。一看頁數,天啊,在字型已經調整成很小的狀態下,都還有五百多頁。竟然是一本大長篇的故事,不過,因為還有七天的關係,所以,我當下立即開始看了。

一開場,並不如電影般的是從少女的年幼時代開場,而是從一篇短短的、乍看之下不知主述者為何人的敘述開始,隨即第二篇就立刻進入了巴黎場的初選。風間塵那顛覆的表現,讓小說從一開場就很特別,至少對我來說,和看電影時那故弄玄虛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因為我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是在不知道原作到底什麼類型的故事的情況下開始觀看的,所以,看到飾演女主角的女演員一直表現得很恐懼其他人的視線的時候,我還以為這是凶殺懸疑片說......

然而,因為有時間壓力的狀態下,所以我得看得很快,很多內容都只能快速掃過而已。不過,即便是這樣,對我來說,整個故事中的各個登場人物都是有著自己的個性,關係脈絡也讓人很容易就可以了解,和看電影的時候真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就不用說,小說裡面還有不少角色被電影刪除了,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濱崎奏了...,然後,原本屬於這些角色的情節還被電影僵硬地合併到了其他的角色上面以呈現出所謂的小說經典畫面......不得不說,這種作法真的是沒有必要,這樣不考慮角色性格的亂串劇情的改編方式,講真的,對我來說真的是最大雷點了!

在看小說的時候,從作者的描述中,會感受到那些角色們所演奏出來的音符猶如跳躍出文字的表現、彷彿好像真的聽得到音樂一樣,因此,在閱讀的過程中,總會讓我產生一種很想要聽聽那些音樂到底是什麼樣的旋律的想法。必須承認的是,這其實是很矛盾的,畢竟,再怎麼說,除了小說自創的《春與修羅》以外,其他的音樂都是現存的著名樂曲,電影再怎麼樣也應該是使用著同樣的音樂才對。然而,我在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對裡面的旋律基本上是毫無感覺和印象的,也不覺得悅耳,如果覺得好聽的話,那就不會毫無記憶點了。所以,為了要確認到底是不是因為是在不了解故事背景的狀況下看電影才會這樣的關係,我決定再看一次電影。

MOD依舊在架上,很輕易地就可以再看一次,因為看過小說了,所以,這次觀看電影的時候確實是有變得比較容易理解。但是,真的要說的話,也因為看了小說之後,就更加確定整體的故事架構是更動了。當下,立刻心裡一堆批評的聲音就開始不斷地跑出來,也就是這樣的關係,所以,我才會決定要來寫這篇批評的文章。雖然說,我知道這齣電影雖然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大的水花的樣子,可是,在日本還是被不少大型電影獎所提名,照理來說,世間評價應該還是不錯的。可是,我實在是無法認同,所以,我一定要將我的真實感受寫出來才行。

也因為這樣的關係,當初可以看電子書的時間畢竟實在是太短了,看得確實是很草率,而且後面有人排隊的狀態下,我也無法再續借細看。所以,我這次就去圖書館借了實體書回來好好地閱讀,而且,連日文版也一併借回來了,以確保不是因為我自己對這個故事不夠了解所造成的誤解。不過,再將中文版和日文版都看過一遍之後,我對電影的印象依舊沒有任何的改變,這電影確實是沒有將這本小說中的精髓拍出來,這個意見,我在認真地重看小說之後依舊維持同樣的看法。

當然,我也知道我是無法代表作者的意見,畢竟,我既不認識作者、也不知道作者創作時的狀態,對這個故事的所有認知,都只能從書中的文字來揣測。但是,即便如此,我仍然認為,即便電影的構成和小說中的故事架構不完全一致,但是,這是兩個擁有同樣名稱的作品,裡面有著同樣名字的角色,卻讓觀看了兩個作品的讀者沒有辦法得出這是一個相同的故事下,而且,電影還遠遠不及小說,因此,我就覺得有必要來討論一下,到底這部電影是在哪裡遺失掉了原作的核心部分的這個問題。

當然,不可否認的,確實有些改編作品雖然背離了原作的核心部分,但是,卻還是呈現出了一個完整的故事,只不過那是和原作截然不同的故事而已。這種情況下,通常應該是因為改編者也有自己想要陳述的意境,但又很想要使用那個故事架構和角色,因而導致的歧義。最適合拿來作為這類型改編的例子,大概就是吉卜力動畫《心之谷》和《霍爾的移動城堡》了吧。像這類型的改編,就算主要的核心架構確實是完全背離原作,我通常也不至於會產生出覺得改編者是帶有惡意的想法。因為像這類型的作品,正是本身已經是一個很完整的故事,所以,如果沒看過原作的觀眾,通常也不會因為不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故事,而想要去找原作來了解。除非,本來就已經看過原作了,才會清楚地知道,原來這改編和原作差這麼多。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就是了。

不過,很明顯地,我自己看不太出來這部《蜜蜂與遠雷》的改編電影有沒有這樣的意圖,畢竟,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根本就看不太懂這電影到底想要說一個什麼樣的故事。

總之,這部電影的開頭,是在一個朦朧的氛圍中,應該是一對母女的一大一小女性,兩人雙手聯彈著一架鋼琴的畫面。然後,很快地,畫面接著就轉到了芳江鋼琴比賽的會場,一頭短髮的女主角一臉驚恐的模樣在這個會場中遊走,周圍的人對她指指點點。同時間,大部分的參賽者和關係者也都在這個開場的時間用畫面大略地帶過。當然,對有看過小說的觀眾而言,觀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應該是可以立刻理解到這裡應該是想要利用快速地運鏡將幾個主要角色帶過以達到人物介紹的效果。但是,對於小說沒有任何概念的人而言,就好比我第一次觀看的時候,雖然幾個主要出演的演員都是認得的,可是,對故事又沒有概念,根本就不知道這些演員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的情況下,很自然就對這一段的畫面可以說是完全無任何的感覺,單純地覺得,怎麼這麼久都還不進入重點而已。

總之,應該就是這樣的開場吧,雖然是看了兩次,但是,我對這電影的印象真的不是很深刻,所以,憑記憶寫下的畫面,很難說是可以完全忠實呈現的描述。只是,我可是一點都沒有打算為了能夠將這個描述變得更如同畫面重現而再去打開這部電影重看一次的想法就是了。

當然,順著劇情很快就會知道,女主角之所以會這樣一直驚恐地看四周是因為旁邊的人都在碎嘴她過二十歲了、已經沒有才能等等的閒話,所以,她才會表現出這樣驚恐的模樣。只不過,這樣的呈現方式,坦白說,和小說中一直顯得狀況外的天然亞夜相比,至少,我是很難覺得這是同一個人物。

所以,第二次看電影的時候,雖然我是沒有第一次看的時候那麼不知道電影到底想呈現什麼樣的故事的狀態,可是,講真的,除了高島明石以外的其他角色的設定,也未免和小說裡面的人設差太多了吧。然後,電影又硬要叫高島去演那些原本是屬於小奏的戲份,搞得到最後高島在女主角演奏完畢之後,兩人一起哭的那個橋段,我真的覺得有夠莫名其妙的。這並不是說演員演得不好的意思,而是,那劇情讓人不能理解他們到底在哭什麼!這樣的形容可能是比較貼近我第一次觀看的感想吧。所以,對我來說,我是這樣認為的,既然都已經變動了人物關係了,那麼,就別勉強硬套回所謂的原作經典場面啊,弄得故事毫無邏輯的感覺,真的是......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待的話,那麼,或許電影確實是沒有打算忠實地還原小說的世界觀也說不一定。不然,從我前面所述的小說開場和電影的開頭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其實,電影和小說的主角是不同的!

畢竟,雖然第一次看小說的時候,可能會不知道在報名的第一篇〈主題(テーマ)〉中的主述者是誰,可是,若將整本書看完之後,自然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這篇的主述者,就是風間塵。然後,決賽的最後一篇〈music〉也是由風間塵的主述收尾,就不難清楚地理解到小說《蜜蜂與遠雷》的主角,就是風間塵。

我當然同意在小說中的榮傳亞夜也是主要角色之一,也是一個很複雜的角色。若是用原作的架構下要以她作為主視角來拍攝電影也不是真的不行,但是,電影裡面的亞夜和小說裡的亞夜的性格實在是落差太大了。所以,對我來說,就覺得感覺起來只是兩個同名同姓的人而已,這樣的話,這故事還能使用《蜜蜂與遠雷》這個名稱嗎?畢竟,對我來說,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這故事要用這個名稱來命名,第二次看的時候,勉強可以把在海邊的那個場景中對海面上的烏雲打雷的景色視為遠雷,那麼,蜜蜂呢?電影裡面的蜜蜂到底是什麼?

從小說中的〈主題〉裡就明白地說出來了。因為風間塵是個耳朵很好的孩子,他一直聽得到蜜蜂的聲音。就象徵式的比喻來說,這個聲音當然也就包含了來自天上的聲音,那麼,也就可以等同是他的老師霍夫曼的聲音。然後,因為風間這獨特的才能,導致所有的天才們都在這場短短的兩週賽事中一口氣進化,猶如波浪般震動的某種東西響徹全世界。這就是霍夫曼在推薦信中所稱的禮物,在小說中,最直接收受到這份禮物的角色就是亞夜!

所以,既然這個故事叫做蜜蜂與遠雷,那麼,不讓蜜蜂王子成為故事中的最重要的角色,這樣還能叫作蜜蜂與遠雷嗎?因此,把主角改成了像是電影中的亞夜那樣的角色,心裡掙扎的時候還是用馬匹來呈現,那為何不把片名改掉呢?像是黑馬與遠雷之類的,這樣不就不會讓觀眾產生為何這故事要叫做蜜蜂與遠雷的疑問了嗎?

反正故事的核心差那麼多,雖然借用了原作的架構,但是,只要確實地標註是翻拍自原作,又有付版權的情況下,那麼,只要另外取一個符合故事的名稱的話,也就應該不需要為了勉強地拍出所謂的原作經典畫面,而搞得故事毫無邏輯性了。因此,都改成這樣了還要用原作的名稱作為電影的名稱,不免讓人覺得就是想要讓觀眾誤以為可以看到小說中所呈現的故事內容,結果......

總之,若真的單看電影的話,至少在我第二次觀看的時候,大概可以了解到,除了高島明石以外的其他角色,確實是都和原作的設定不同,但是,也確實各自有各自不同的煩惱。真的要說的話,雖然我並不了解音樂相關工作者的真實狀況,但是,參賽過程中會有煩惱和恐懼,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所以,這電影中所呈現出來的煩惱和恐懼,可能也確實會是和那些實際參加過鋼琴比賽的參與者所會面臨到的困境相似吧。但是,就如同上面說的,我並沒有參與過那樣的活動的關係,因此,我其實並沒有辦法理解那樣的心境。所以,我還是覺得,如果只是想要表達這種參加者的心境的話,其實大可不用拿小說《蜜蜂與遠雷》中的風間塵、馬薩爾和亞夜來表達的!大可自己創造三個新的角色來表達的說,讓這三個應該是天才中的天才的角色有的淨是這些凡人的煩惱時,就覺得這個故事整個格局都被變小了......

在小說中,本來可以參加這個鋼琴比賽的選手就都已經是高手了,即便是高島明石!難不成只因他因為自己懷才不遇而自卑,就真把他當成是真實的平庸之人嗎?難道真的覺得平庸之人可以在這樣等級的鋼琴比賽中通過第一次預賽嗎!?從小說敘述中,本來就不難得出這個比賽因為被當作是其他更大型的比賽的跳板的關係,所以,參加並能夠登場的人早就已經都是箇中好手了,就好比說,和明石同樣在第二次預賽被淘汰的珍妮佛‧張,都已經是個開過個人鋼琴演湊會、而且也和交響樂團合奏過的專業鋼琴演奏者了!

然而,在這群高手之中,自然還是有那種可以讓人一眼就辨識為天才的存在,像馬薩爾和亞夜,就是這種類型的天才。可是,即便是像馬薩爾和亞夜這樣的天才,依舊還是稱不上是神選的等級。從小說中可以輕易地看出,兩個評審、也就是馬薩爾的老師納桑尼爾和嵯峨三枝子正好可用來作為馬薩爾以及亞夜的對比。這兩個人,年輕時候便在各種比賽中都可以脫穎而出,並且被冠上天才的名號,正如同現在的馬薩爾和亞夜一般。如果看小說的時候沒有感受到這個對照的話,那麼,可以去看看作者在《蜜蜂與遠雷》之後又出的一本叫做《節慶與預感》的書,裡面收錄了六個番外篇,其中第二篇的〈獅子與芍藥〉,就是敘述當初納桑尼爾和三枝子相識的故事。而,這種等級的天才,雖然已經是在眾多高手中脫穎而出,勢必可以成為知名鋼琴家的天才,但是,依舊無法被所有人都讚頌為真正的天才鋼琴家尤金‧馮‧霍夫曼看上。

也就是這樣的關係,能帶著霍夫曼的親筆推薦信參賽的風間塵也才能夠引起這樣的關注。可是,風間塵這神選的特質,在電影中卻完全沒有呈現出來。因此,雖然電影是沒有變動風間塵帶有推薦信而得到了評審群的關注的部分,但是,風間在電影中的表現卻完全沒有著墨到那可以撼動參與者鬥志的才能,因而搞得觀眾完全無法理解故事中「蜜蜂」的意涵。而且,將風間塵和霍夫曼的相關內容都大幅地削減了之後,電影中自然也完全看不出霍夫曼到底在所有人心中具有多大的分量。然後,電影裡面,對於風間塵的鏡頭,我第二次看的時候最不能忍的部分,大概就是,那個練彈木頭製的琴還弄到手指受傷的橋段了吧。

第一次看的時候毫無感覺,畢竟,我根本就不知道小說中的風間塵是個什麼樣的存在,但是,第二次看的時候,真的是無法不吐槽。風間塵會練琴嗎?還彈假的?最誇張的是,竟然還在比賽前搞得自己的手指受傷?這真的是風間塵嗎!?

所以,如果要能夠忍受電影的內容的話,那還真的得要先把小說中的人設全部都拿掉才可以。可是,如果沒有對小說的故事有一定的了解的話,只看電影又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是想說一個什麼樣的故事,所以,講真的,我真的覺得這個電影真的是拍得有夠爛的!

大概是因為在小說中我最喜歡的角色就是風間塵的關係,所以,實在是無法忍耐不將這些話講出來。以小說的設定來說的話,風間塵乃是五歲就被霍夫曼看上,而且,從納桑尼爾的證詞可以知道,霍夫曼從不出門教授弟子的,另外從上面提到的那個番外篇〈獅子與芍藥〉也可以知道,如果不是納桑尼爾死纏爛打、自己千辛萬苦地去霍夫曼家求學的話,絕對不可能成為霍夫曼的弟子,最重要的是,即便這樣辛苦,霍夫曼都不願意為他寫推薦信。然後,另外一篇番外篇〈傳說與預感〉裡面就更明確了,因為這是霍夫曼作為主述者的故事,那個故事內容是敘述霍夫曼到朋友家中住,前一個晚上試彈一次那位朋友為他找到的世間唯一的一份曲譜,接著,他就聽到了有人重現出了那個曲子,而且還是用未調音的鋼琴彈出來的,距離遙遠卻清晰可辨。而這個人,正是當年僅五歲的風間塵!因此,在小說中是這樣的人設的時候,電影竟然會出現他用木頭假琴練琴的畫面,真的是讓人無言以對!無言以對!

那麼,既然都已經講成這樣了,馬薩爾的部分也一併來說說好了。在小說中的馬薩爾,擁有看不出來是哪國人的出眾外貌,當然,長相的部分確實是會因為各人的審美眼光不同而有所差異。所以,要讓一個人在一群人之中可以一眼立刻就被看到的情境,“高”是最容易達到的效果,因此,小說中的馬薩爾身高有一百八十八公分,這種身高在一群亞洲人之中,確實是突出的。可是,飾演馬薩爾的演員,實在是看不出來有比旁邊的人高 ,坦白說,我在這一群演員裡面也很難發現到他,這樣...實在是很難說服人,為什麼那些女生會對他這樣花癡......

當然,演員的長相這種事情,我也不想要多加討論,所以,還是來討論劇情好了。電影中馬薩爾的劇情,最讓我詬病的第一個地方大概就是《春與修羅》的這個部份吧。電影裡面的馬薩爾竟然是用老師寫好的譜面去彈即興曲!一個想要成為作曲家的人竟然用老師作的曲?當然,我知道確實是有些人可能會遇到明明自己就很想要創作,但是,為了要得勝卻還是不得不用老師的作品。可是,這是馬薩爾耶!講真的,這樣的橋段安排真的是把小說中的馬薩爾和納桑尼爾都給黑了個徹底了!

所以,因為這樣的關係,電影中的亞夜和風間塵是聽到明石演奏的《春與修羅》才會急著想去找鋼琴來重現。可是這樣的劇情鋪成之後,這個比賽最後還是讓這樣的馬薩爾得到第一名,這個比賽真的是一流水準的賽事嗎?很讓人不懷疑其中的公信力吧!

就不用說最後和交響樂團合作練習時的那個橋段了,講真的,我是很認真地認為,如果一定要讓馬薩爾這個角色出現這樣的情節的話,那麼,是不是不要讓他拿到第一名會比較好一點呢?否則,不就會讓觀眾覺得讓實力這麼弱的人拿第一名很難服眾嗎?

總之,我想如果看過小說的人都應該知道,馬薩爾雖然可能天才的程度是比不上亞夜和風間塵,可是,他在技巧和自己解讀曲譜的能力是真材實料的,想創作的心也是真實的。像這種想創作的心情,也都是在自己心聲裡面的吶喊而已,完全不像電影那樣隨隨便便地就開口告訴別人,即便對象是亞夜,講真的,在比賽前給同是參賽者的對象那樣的壓力,忍不住會覺得這行為真的不是別有心機的表現嗎?

那麼,最後就來說說電影中的亞夜吧。就如同上面所述的,我是覺得電影中的亞夜和小說中的亞夜是完全不同的人。在性格上面的落差太大了,所以,基本上根本就無法去比對。當然,電影中的亞夜是主角,所以,她的那條故事線還算是可以理解,雖然說,她解開心魔的部分和小說不同,風間的威力趨近於零,完全是靠自己就是了。

只不過,由於沒有濱崎父女的存在,電影在亞夜這條故事線中最讓人不能理解的地方,大概就是她到底為什麼要參加這次比賽的這個部分吧。

沒錯,在電影中她還搞失蹤,一直掙扎到了最後一刻,看起來好像挺合理的樣子。可是,說到底,因為沒有被別人強迫參賽的情節,所以,如果不是她自己想要復出的話,她大可不要參加這個比賽的吧。都離開鋼琴演奏相關活動那麼久了,沒有任何契機的情況下,為什麼要突然報名參加這個賽事呢?而且,從電影開始到最後,除了在賽事中認識的馬薩爾、風間和高島以外,她也沒有其他的親人朋友在身邊,一直都是一個人。那麼,既然是自己主動要來參賽的,一直表現得像是被逼的樣子,觀眾會覺得這人實在是很莫名其妙、應該也是很正常的反應吧。

然後,當然,電影最讓人感到可笑的地方大概還是在都改成這樣了,最後竟然還是讓她維持原作中的第二名吧。所以,這部電影所呈現出來的鋼琴比賽,就會讓我覺得等級很低的感覺。當然,可能也是因為所有的演奏過程中的表現都只是一直有人在念台詞的狀態,然後,那些台詞所陳述的感受,不管是演員的反應還是電影實際藉由電視放送出來的曲調表現,都讓像我這樣的觀眾感受不到那些台詞所陳述出來的感受。因此,久而久之,就會覺得越來越恍神,然後,明明才兩個小時的播放時間而已,卻會讓人想要一直看時間軸確認到底還剩下多久,怎麼演那麼久還沒有播完。這樣的電影,實在是讓我很想要知道,到底那些說這電影好看的人,是認真的嗎?

不過,不得不說的就是,對我來說,小說確實是好看的,不論是整體的故事架構還是裡面所陳述的一些心境上的轉變都很好,很多敘述也都會讓我感到很值得省思。當然,我也知道,這些不錯的對話,大部分也都有被電影給收錄。以明石的部分,最佳的一句,應該就是「少練一天,自己知道;少練兩天,樂評知道;少練三天,觀眾知道。」雖然我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整體印象很差,但是,在那時候,大概這句台詞是唯一觸動到我的一句話吧。

所以,後來借閱電子書的時候,雖然確實是順手,但是,如果印象真的糟到連一點好的部分都沒有的話,那麼,大概就會選擇忽視掉而連點開都不會,所以,在我的潛意識裡面,肯定還是這樣覺得,這個故事並沒有真的那麼差。所以,這一句大概就是那觸動我的一句了吧,讓我不至於錯失掉這本好看的小說。當然,不可否認的,這部電影唯一稱得上符合原作精神的橋段大概也只有高島明石的這個部分了,因此,還是難免會覺得,如果這個電影可以再更忠於原作的話,那該有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