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相信任何人》,是由S. J.華森所著作的懸疑小說,我所看的版本是由寂寞所出版的中譯版電子書。
其實我本來並不知道這本書也不認識這個作者,之所以會有機會看到這本書的原因,完全只是單純因為在瀏覽圖書館電子書的推薦書目時看到,覺得這書名實在是聳動、感到相當地好奇,進而點開其詳細資料表,看了簡介才知道是懸疑小說,而且簡介上還強調這是全球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因此,就變得非常地感興趣,想要知道「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是有多好看,因此,一看到借閱冊數還有書可以借,立刻就進行了借閱。
那麼,先來說一下我看完這本書之後的感想吧。
作者的敘述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平易近人,屬於很容易讀下去的狀態,算是可以很輕易地就跟著女主角的視角漸漸地發現那些原本未知的碎片、進而拼湊起來以了解整個故事的全貌。因此,確實算是挺好看的作品。但是,真的要說這本小說有多完美的話,那我倒還不至於會這麼認為就是了。畢竟,有些情節對我來說算是有一點不通順、過於牽強,甚至還會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內容是所謂的真實的部分、而哪些內容又只是主角的妄想,這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理解能力比較差造成的問題沒錯啦。再說,畢竟我看的是翻譯過的版本、也沒有看過本書的原文,所以,也許這些不通順的內容其實並不是作者的書寫問題、而是翻譯造成的也說不一定。
因此,在我第一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雖然算是可以理解故事大致上的全貌,可是,就是覺得有哪裡解釋不通的感覺,那時因為書籍的期限也還沒有到的關係,我就又再看了一遍。重看之後,總算是勉強可以接受書中絕大部分的設定。只是,那些第一次看的時候就覺得不太通順的地方,雖然有些部分在第二次看了之後確實認為這樣的處理也算是合理,但還是有些部分依舊是覺得這樣的設定實在是太過刻意就是了。不過,這個部分稍後再來詳細說明吧。
總而言之,以我對這本書的整體閱讀經驗來說,算是很好看的懸疑作品,而且,即便是第二次閱讀的時候,依舊可以非常順暢地讀下去,不會因為已經知道了真相而覺得很不耐煩。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想要確認那些我覺得怪怪的地方到底是我自己第一次看得太隨便沒有注意到細節、還是真的有一點問題的這一點就是了。所以,第二次看的時候應該算是比第一次看的時候更加仔細。因此,不可否認,至少對我來說,這本小說的整體呈現算是完成度相當高、值得一看的作品。
不過,就如同我前面所言的,雖然整體的閱讀經驗是好的,不過就是覺得有哪裡怪怪的、而想要抒發一下自己的感想就是了。因此,接下來的討論內容難免會涉及故事內容,畢竟是懸疑小說,所以,如果沒有看過這本小說又不想要被劇透的話,那就請務必不要再看下去了。
那麼,雖然這本書的中文譯名為《別相信任何人》,不過,原文書名是《Before I Go to Sleep》,所以翻成「在我入睡之前」應該會更為適切些。當然,我也知道要是代理出版社真的這樣直譯書名的話,那可能連我都不會因為被標題吸引而去點開簡介來看就是了。
所以,兩個書名都算是符合這個故事內容的,但考量到女主角克莉絲汀是個只要經過深沉睡眠之後,醒來時就會記憶重置,有時候會以為自己還是一個小女孩、而有時候則覺得自己已經二十幾歲了或更大的歲數的人的情況下,再加上故事的最後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即將入睡的時刻,因此,在看過全文之後難免還是會覺得果然原文書名還是更加貼合這個故事就是了。
這本小說的敘述方式是以克莉絲汀作為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描述,因此,對於第一次閱讀本書的讀者而言,應該都可以透過克莉絲汀的觀點而隨著故事的進展並從中得到相關線索、慢慢地了解整體事件的全貌。本書一共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是今日,第二部是克莉絲汀從十一月九號到十一月二十三號之間的日記內容,然後,第三部則又再度回到了今日,接續著第一部的今日的後續發展。換句話說,這就代表著,整本書真正涵蓋的故事時間線,可以說其實只有一天的時間。這樣的呈現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特別的設計。當然,考量到克莉絲汀只要到晚上睡著、隔天醒來之後又會變得完全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情的這個特點,就會覺得這樣的設定其實也算是相當合理的,畢竟這是第一人稱的故事嘛。
那麼,在進行討論之前,還是先來非常簡要地概述一下這個故事的內容大綱吧。
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叫做克莉絲汀‧盧卡斯的女人,她每天早上醒來之後記憶就會重置。因為克莉絲汀每天醒過來的當下都會覺得自己還是個距離自己真實年紀很遙遠年齡的女孩,所以每天早上看到鏡子時都會被自己的真實模樣嚇到,除此之外,她醒來的時候身邊還有一個自稱是她的丈夫的中年男人,叫做班恩。這個人表現得很愛她,並會告訴她很多關於她以前發生過的事情,還會為她做飯,在兩人一起吃了早餐之後這人才會出門去上班。然而,明明這個人就表現得這麼愛她,可是,她卻對他毫無印象,對他所說的事情也毫無印象,甚至還對他有一股全然的不信任感和莫名的恐懼感。然後,故事接著就出現了第三個重要角色,一個自稱是克莉絲汀的醫生的人,叫做奈許。在這個醫生出現後,就交給克莉絲汀一本她自己寫的日記,克莉絲汀在看了這本自己所記錄下來的日記內容後,就漸漸地記起了過去記憶的片段。最後,總算是記起來當年將自己打到失憶的人,就是現在這個自稱是自己的丈夫的這個人。而且,這個人根本就不是她的前夫班恩,而是她當年的外遇,一個叫做麥可的人。當麥可將她帶到當年事發的現場時,克莉絲汀就幾乎想起了一切,隨後,兩人發生了衝突,導致麥可原本打算用來燒掉克莉絲汀日記的火因而蔓延開來了、釀成大火。最後,麥可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得救了,故事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快要入睡之前。
大致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當然我省略了超多細節的,不過,應該是沒有偏離這個故事的主軸太遠才對。再說,真的要感受這個故事精采的部分,果然還是得要重頭開始仔細地閱讀作者精心創造出來的故事是最佳的。
那麼,言歸正傳,因為主角自身想不起來在自己所認知的年紀到昨天以前這段時間的所有記憶的關係,導致這段時間中曾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得要經由他人的告知才能形塑出輪廓。因此,她每天起床後能夠依賴的對象就只有那個假扮成自己的丈夫、實則是當年將自己毆打重傷至失憶的外遇對象,如此的安排得以深刻地呈現出主角那充滿恐懼、無助的狀態。雖然說,真的去深究這個故事內容的話,又難免會覺得事情之所以會演變成這樣,其實完全就是這個主角自己當年自作孽造成的,因此,在我第二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甚至還產生了對於最後麥可悲慘地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卻得以重回親友身邊這樣的結局感到有一點噁心。畢竟,如果麥可當初一見鍾情的對象不是克莉絲汀的話,那麼,或許他也不至於會走到今日這副變態模樣。若他當初遇到的對象是一個沒有婚姻、沒有小孩、還同樣愛著他的女人,而不是一個因為創作遇到瓶頸、只想要和他玩玩以期望獲得小說題材靈感的已婚女子的話,那麼,或許他的這些暴力傾向根本就不會被激發出來也說不一定。因此,真的要說的話,也就是因為麥可在這個故事中是壞人角色,最後只能得到悲慘地被火燒死這理所當然的結尾,而這樣的呈現反倒顯得他有一點被塑造成悲劇角色、讓人產生同情的情緒。
至少我就覺得麥可也是挺可憐的,畢竟,對我來說,這麥可之所以會變成這副壞人模樣,真的完全就是拜女主角克莉絲汀所賜,若當初她潔身自愛一點,不要去招惹麥可的話,那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她依舊有看似深愛自己的丈夫、還有兒子,原本就可以繼續過著看起來幸福快樂的生活,不是嗎?所以說,從故事開頭就一直使用第一人稱來表現出自己是個受害者的克莉絲汀,真的讓我覺得她非但是自作自受、甚至還有一點實質加害者的意味在。不過,考量到她這接近十七年來的悲慘人生經歷,確實也算是已經得到了很充足的懲罰了,因此,就算她在故事的最後當真是苦盡甘來、得以享受天倫之樂,那好像也不能算是真的太糟糕的結尾沒錯啦......
雖然說,我是真的覺得這個故事還不夠完美,不過,還是先來說說我覺得這個故事設計得相當優秀的部分吧。
對我來說,這本書中最讓我無可挑剔的部分,應該就是作者在描述克莉絲汀的失憶症症狀的部分吧。從作者在書中關於這些相關知識的描述都可以充分地感受到作者在創作時應該是確實有下苦功、好好地參考過人腦相關的研究。當然,在作者後記裡也有提及其靈感是來自於幾位失憶症患者的生活經歷,只是其中所提供由克萊夫‧韋靈的妻子所著作的書《Forever Today : A Memoir of Love and Amnesia》似乎在台灣沒有中譯本,我無法參考到是有些可惜。
基本上,我算是個挺喜歡看和大腦相關研究的科普書的人,而在這個故事中克莉絲汀失憶的設定上,至少我是挑不出太多的毛病就是了。特別是關於克莉絲汀雖然沒有過去的記憶、卻還是打從心底恐懼著麥可的這點,確實是符合現在大腦相關研究的結論。舉例來說,從喬許‧佛爾所著《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的這本書中就有對大腦如何記憶的運作做蠻詳細的相關說明,有興趣的人是可以參考看看這本書。在這本書中,介紹了現在科學家普遍同意將記憶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陳述性記憶、另一種是非陳述性記憶,又稱為內隱記憶。而其中所謂的陳述性記憶就是我們普遍稱之為記憶的這個類型,比方說你的車子顏色、昨天下午發生的事情,其中陳述性記憶還可以再細分成語意記憶(對事實和觀念的記憶)和情節記憶(對自身經驗的記憶)。當然,這些內容在《別相信任何人》這本書中,作者也都有透過了奈許醫生的口中將這些大腦的科普知識傳達出來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上面提及的《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中的第四章裡面也有提及作者所參考的兩位失憶症患者的相關紀錄,韋靈(在這本書中被翻譯為韋寧),是前英國廣播公司的音樂製作人,在1985年的時候,因為罹患了皰疹病毒腦炎之後使得海馬迴損傷而失憶。韋靈每天都寫日記,那日記內容就如同克莉絲汀在精神病院所留下的筆記一般,不過,韋靈的情況是每隔三十分鐘左右就會再記錄一條敘述來否定前面那一條敘述的狀態。
只是這些失憶症患者之所以無法記憶新的記憶的原因都是由於海馬迴受損造成的,海馬迴的功能主要就是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所以,這些失憶症患者在海馬迴受損之後,只要一中斷了專注力之後就會因為無法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的關係,而使得他們無法記住太長時間之前的記憶,從前述韋靈的例子來說,也就代表著這個人持續了三十分鐘的專注力已是極限,所以,一分心之後,記憶就被重置了。因此,克莉絲汀的情況確實也是如同在其十一月九號的日記中,奈許所言一般,算是很特別的案例。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在於她的記憶是可以維持一整天,中間甚至還可以小睡一下!所以,看得出來雖然克莉絲汀待在精神病院的時期的症狀可能有大量地參考韋靈的病情,但是,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原因應該絕非來自於海馬迴受損就是了。
當然,在故事的最後,作者也有再次利用奈許的口中來說出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理由可能是由於當初大腦受到創傷所造成就是了。而這種症狀的話,在我之前看的一本叫做《超級好!用遊戲打倒生命裡的壞東西》的書,該書的作者也就曾因為意外造成大腦受傷,在書中她寫下其病名叫做「創傷性腦損傷」,症狀是一次只能閱讀或寫字幾分鐘,也無法記住事情,因此,該書的作者才會創造出獨特的遊戲方法來讓自己可以對抗這個病魔。所以,從這個作者在書中對這種病癥的描述,就會覺得《別相信任何人》的作者應該就是將造成女主角克莉絲汀失憶的真正原因設定為這個「創傷性腦損傷」的症狀才對。當然,可能除了這個症狀以外,多少還包含了一點創傷後症候群吧,畢竟,可以猜想克莉絲汀當時被麥可毆打的記憶肯定非常地可怕,所以極大可能她對於當時的記憶其實是選擇性遺忘就是了。
除了在克莉絲汀的病情的部分看得出來作者相當考究以外,在整個故事的鋪成上面也可以看得出來作者的用心,巧妙地讓一開始以克莉絲汀的丈夫班恩名義出場的麥可得以一直到最後第三部再度回到「今日」的這個時間點時,在透過克莉絲汀看了麥可偷藏起來的那些日記之後,讀者才得以和克莉絲汀一起確信這個假裝成班恩的人根本就不是班恩本尊的這一點。當然,不可否認,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因為前面沒有那麼仔細地閱讀的關係,看到這裡的時候是有一點覺得被突襲的感覺。然而,重新閱讀之後,就不難發現到其實在故事前面的內容中也確實是已經做了相當程度的鋪成就是了。
只不過,即便是這樣,對我來說,要將這故事統合出一個完整的時間軸以形塑出全貌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就是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沒有那麼聰明,沒有辦法立刻就將書中所提供那些線索碎片拚好,所以,總覺得好像有哪裡怪怪的感覺。因此,接下來我還是想要將這些作者在書中所給予的線索在符合我的價值觀之下、整理出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
那麼,要釐清這個故事的真相的話,就得要檢視各個角色所提供的不同的線索,然後依照時間軸的方式敘述出來應該會是比較適當的做法。
這個故事中真正登場的人物並不多,因此,也不是真的太困難就是了。而且,在第一部分「今日」中,就已經由假扮成班恩的麥克在告知沒有記憶的克莉絲汀她的過去的時候、直接點明了「今日」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而在這天,克莉絲汀已經四十七歲了。
不過,對我來說,整個故事中最不能盡信的線索也就是這些來自於麥可所假扮成的班恩所提供的言論了。畢竟,這傢伙所提供的說法絕大部分都是他自己虛構出來的內容,而且,好像連他讓克莉絲汀看的那些照片中也有不少是他用PS改出來的。因此,相對上來說,在這個故事中比較可以信任的線索,應該還是由奈許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說詞。然而,由於奈許也有不少的說法是來自於過去失憶的克莉絲汀錯信麥可所說的謊言再轉告給他的內容,因此,也就導致了在故事的前期,麥可所說的亞當之死和照片因火災而大量損毀的事情就經由奈許的附合而好像是個可信的事實一般。當然,到了故事後期,克萊兒登場之後也加入了提供正確線索的行列,甚至可以說,只有克萊兒說出來的話才可以視為是絕對真實的部分也說不一定。只是,在「克莉絲汀的日記」這個階段中,一般的讀者應該是無法從前面故事的呈現得出克莉絲汀所認知的班恩和克萊兒所認知的班恩是不同人的情況下,至少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真的曾懷疑過克萊兒應該是和班恩合謀要一起報復克莉絲汀、才會一直吹捧那個從故事開頭就行跡可疑的班恩。當然,我想,這肯定就是作者精心想要營造出來的效果就是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事實線索則是來自於克莉絲汀的記憶閃現,雖然裡面被夾雜了很多克莉絲汀的「虛談」症狀,讓讀者相當容易陷入混亂、而分不清楚裡面存在著多少的真相就是了。
不過,即便是這樣,只要確實地將麥可的謊言和克莉絲汀的虛談排除的話,那麼,應該還是可以找出一個最接近這個故事的真相才對。因為這個故事其實就只有涵蓋一天的範圍,也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天,因此,要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都釐清的話,我想還是採用從「今日」這天往回推的方式是最佳的做法。
由於我至少完整地看過這本書兩遍的關係,在第二次閱讀的時候,就是在已經知道故事開頭中待在克莉絲汀身邊的班恩並非真正的班恩、而是她當年外遇的對象麥可,這人甚至是當年把她打成重傷導致嚴重失憶症的罪魁禍首,因此,也就不會有在第一次閱讀時對於克莉絲汀從故事一開頭就對班恩充滿了不信任和恐懼等相當排斥的現象而感到納悶的狀況發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今日」中,從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內容,更可以清楚地得知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一天,麥可又再度地動手打她了,而那傷痕在經過了至少一個禮拜到三十日這「今日」時刻都還可以隱約看見,可見得當時他出手之重。因此,即便當年的記憶克莉絲汀真的遺忘了,但七天前的傷害她的身體肯定是還有記憶的,所以,會出現這些排斥他的行徑自然也就合理到不行了。
所以,這樣說起來就會覺得麥可這個角色確實是有一點讓人難以理解。畢竟,不擇手段也要將克莉絲汀從療養院接來和自己一起住,表現得好像很愛她的樣子,可是,卻接二連三地動手把克莉絲汀打得鼻青臉腫的。再說,事發之後十六年左右都像是不曾出現在克莉絲汀身邊的人,為什麼會到了第十七年才突然又出現呢?因此,這個人在行為模式上真的非常地奇怪,或許先針對這個角色來進行檢視會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不過,要檢視這個角色的特質還是得要先將各個事件整合起來,才能透過這些事件推測其行為模式就是了。
那麼,雖然麥可在假扮成為克莉絲汀的前夫班恩編造了很多謊言,其所說出的言論應該都得要打折扣。不過,在布萊頓碼頭的這間旅館房間中克莉絲汀記起他是麥可之後,那麼他應該也就不再需要說謊了才對,因此,若將其自我感覺良好的主觀判斷省略的話,那他在旅館房間中滔滔不絕地說出兩人相遇時的一切情節,應該還是可以將之視為事實才對。所以,只要比對這些麥可所提供的訊息,再和先前故事中克莉絲汀所回想起的記憶片段相對應的話,我想應該是可以順利還原當時事件發生時的真實情境也說不一定。
那麼,為了要理解麥可這個人物的特質,我認為第一個可以進行考量的時間點,應該就是為什麼麥可會選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個「今日」帶克莉絲汀重回這當年的事發現場?
在第三部「今日」中,麥可稱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兩人的「相識紀念日」。我認為,之所以麥可會選在這天帶克莉絲汀重回事發現場的理由應該也就是這個「相識紀念日」。畢竟,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晚,他就已經因為克莉絲汀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而狠狠地揍過她了,因此,假設他是害怕因為克莉絲汀恢復記憶去報警而導致他被抓去關的話,那麼,即便克莉絲汀有失憶的問題,這樣放任她這整個禮拜依舊可以到處亂跑,風險也未免太大了。所以,對應他在前往到布萊頓的旅館之前還先到海邊停了好一陣子的這一點來看的話,我認為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比較偏向是想要和克莉絲汀同歸於盡的這個意圖吧。畢竟,從故事中也不難看出來,他的人生早在當年遇到克莉絲汀的那個時候就已經毀得差不多了,因此,到了這個年紀又曾犯下過嚴重的傷害罪責而導致隨時都可能被抓的情況下,想死好像也不是那麼誇張的事情吧。而且,他最詭異的地方應該還是在於他真的給了克莉絲汀很多可以逃離他的機會,所以,我想,這應該也就是為什麼他一直到最後要燒日記的那一刻,都還非常堅持克莉絲汀是愛他的。畢竟,如果克莉絲汀真的對他一點意思都沒有的話,那麼,在她多的是可以逃走的機會的情況下,為何卻一直到最後旅館房間失火的時刻都還是留在他的身邊......
既然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的「相識紀念日」,那麼,就先來還原這個所謂的「相識日」的年份吧。
在第一部「今日」中,麥可裝成班恩對克莉絲汀說道:他們是在一九八五年結婚,也就是克莉絲汀取得博士學位的那年,然後,她在二十九歲那年出事。然後,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日的日記敘述了,她和麥可一起去國會山看煙火,這天,麥可第一次告訴她當年是發生車禍事故,十二月的時節,那台車因打滑而撞上她。當然,克莉絲汀出事的真相並非車禍事故,而是在布萊頓的旅館房間中被麥可打到重傷所造成的,所以,麥可在國會山這天所說的話幾乎都是謊話。但是,最佳的謊話就是得要夾雜在真相之中的關係,所以,我認為日期這些訊息對麥可而言應該是沒有造假的必要性才對,因此,克莉絲汀結婚的日期和出事的日期應該是正確的可能性很大。
接著,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四日的日記中,奈許將克莉絲汀的第一本小說《晨鳥》交給她。在這本書的作者簡介上敘述了:「克莉絲汀‧盧卡斯,一九六零年生於北英格蘭。她曾在倫敦大學學院主修英文,現今定居於倫敦」。因為這本書是奈許拿給她的,可視為正確的訊息,所以,對照起來就可以知道,克莉絲汀在「今日」確實是四十七歲,因此,假設她出事的年紀確實是二十九歲的話,那麼,她出事的時間點就應該會是落在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
不過,在這裡我一定得要吐槽一下,關於麥可說克莉絲汀在結婚的那年取得博士學位的這點,我是不相信的!畢竟,以一般性的情況來說,大學畢業的年紀通常是二十二歲左右,除非英國的學制真和台灣有如此大的差異性,否則,加上研究所兩年的時間,怎麼想都覺得克莉絲汀不太可能是個能跳級或是只讀一年的博士班就可以取得學位的那種聰明人,更不用說,從這故事的呈現,甚至不會讓人覺得她很聰明!因此,我認為克莉絲汀是個博士畢業生的這一點,應該是麥可的謊言之一,畢竟,關於他自己的職業也是謊話連篇,明明就只是個實驗助理,卻說自己是主任,強行給自己升職。
只是,這樣難免還是會延伸出為什麼麥可有必要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問題?
因此,可從第三部「今日」麥可滔滔不絕對兩人相識的那天的描述來推測,他所言的情景大致上是這樣的:當時克莉絲汀每天都會去這間咖啡館,坐在窗邊的同一個位置,有時候會帶著嬰兒、有時候則是獨自一人。而他因為去公車站的路上會經過這間咖啡店,覺得她很美,變得每天都很期待經過這間咖啡店,後來,他也開始每天去這間咖啡館。有一天,咖啡店客滿沒有空桌,克莉絲汀當天沒有帶著亞當、獨自一人,主動和他搭話、邀他和自己同桌,然後她不小心打翻了咖啡,他堅持要再買一杯請她。那天之後,兩人就漸漸地發展成了外遇關係。因此,就我的推測,麥可之所以會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理由應該就是為了要將克莉絲汀是個作家的這個事實從他所編造的故事中刪除掉。畢竟,如果讓克莉絲汀知道自己出版過小說,那麼可能就會被她要求要看到書的實體,要是不給她看的話就未免太奇怪了,而看了這本書的話,就可能會導致她想起太多他不希望她想起來的事情。因此,為了將克莉絲汀寫小說的情景替換掉,就只好編改成她在寫博士論文,如此一來,將咖啡館改成圖書館似乎就會顯得更加地合理一點。只是,在圖書館中打翻咖啡之後,麥可還堅持要再買一杯還她的這個節情其實是顯得非常的突兀,而且,說她都博士畢業還去律師事務所做助理、換了好幾個工作,也難怪在他一開始提到這個情節的時候,克莉絲汀完全都沒印象也就算了,甚至完全不相信那是真的!當然,我想,這應該是因為作者刻意將麥可和克莉絲汀都設定成不太聰明的人所導致的結果吧。
此外,忍不住再吐槽一下,關於克莉絲汀的智商最讓我詬病的地方,應該還是克莉絲汀一直到第三部「今日」找到那些缺失的日記紙片的時候,她才察覺到她這本日記筆記本有被割掉的痕跡的這件事情!畢竟,這些被割掉的日記份量,其實挺多的,起碼我在讀這些內容的時候花了蠻長的時間的,她還用了一堆對話框,很難想像這樣的對話框她會在日記書寫的時候擠在同一行,所以,就算克莉絲汀的字很小,起碼應該也有好幾頁,而且,字寫得很小的話只會更難閱讀,那她能看得這麼快簡直就不可思議,而字大一點的話,那被割掉的紙張一定會相當多張。所以,如果有對自己的書或筆記本動過刀的人應該都能夠輕易地想像到那本筆記本應該是會有一大塊被割掉的狀態,根本就應該是連翻開都不需要就可以從外觀看出來那本筆記本的中間有被割過的痕跡了,這和是不是割得很整齊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克莉絲汀在拿到這本筆記本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也就算了,第一次看完的時候還是沒注意到、連提都沒有提,得要一直到看到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殘頁的時後才察覺得到,這就會讓讀者覺得這人的觀察力實在是太差了!所以,要說她聰明到可以在二十五歲就取得倫敦大學文學博士學位,豈不顯得有一點侮辱這所學校嗎!?當然,是可以替作者的這些很讓人質疑的設定設法開脫一下,那就是克莉絲汀的腦子可能真的是在當年被麥可打壞了,所以,才會在「今日」變得這麼不聰明!不過,在她還沒有被打之前,就放任讓自己搞外遇還擺不平,所以,怎麼想都還是會覺得她應該是本來的人設就不聰明就是了。
所以,這樣的做法對我來說,就是屬於那種很刻意的安排方式,畢竟,當情境是屬於一般人絕對會注意到的狀態時,作者卻為了要隱藏線索而讓主角完全沒有注意到的情況,就會讓人有一種莫名的無言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時的克莉絲汀真的是特別地無常人的判斷能力!除了上面提到的日記殘頁外,她最扯的地方大概就是在麥可買了香檳回來接著又去洗澡的時候,她明明都已經察覺到了狀況不對了,她竟然沒有想要先拿著那些日記紙片逃離那間房間,而是在那裡慢慢地看日記真的是有夠扯......當然,也不能排除作者之所以讓克莉絲汀做出這麼奇怪的行為,很可能其實是想要表達她確實如麥可最後所言,她是愛他的,才會這樣明明就有可以逃走的機會、卻不願意離開。只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會完全背離了她的主觀陳述,而顯得極度矛盾。再說,要是她真的有一點點察覺到自己愛麥可的話,那她一直接受麥可所說的那些謊言,兩人不就可以繼續如同真實夫妻般地生活下去了?
那麼,既然都要吐槽的話,就來說說這本書最讓我想要吐槽的點,大概就是手機的電力問題了吧。這點真的是很難讓人忽視的部分,想想,克莉絲汀是個一開始連手機是什麼都不知道的失去記憶者,很快就可以使用上手的這點姑且視為是她的身體記憶的功力,雖然這已經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了。但是,這手機需要充電的這種事情,對一個本來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種產品的人來說、而且這個人還每天記憶都會被重置的狀況下,她真的會記得要幫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存在的手機充電或換電池嗎?因此,假設說她的手機其實都是麥可每天幫忙充電的話,那麼,麥可又怎麼會在她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的時候能夠這等震驚呢!?更不用說,合理的推論來說,奈許那支手機應該是麥可所不知的物品,可是,她竟然一直到二十六日的日記上才寫了這手機不能使用了。天啊!這到底是哪個牌子的手機啊!?電力也未免太長效了吧!
所以,這種內容就是真的很難自圓其說、甚至幾乎到了不合乎常識邏輯的感覺。因此,只要考量到這些內容,就會覺得這本書果然距離完美作品是相當遙遠的。不過,繼續一直糾結這種和主要劇情並沒有太大關係的缺點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還是繼續回過頭來推算這兩人的「相識日」吧。
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克萊兒說當克莉絲汀發生事故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要回推亞當出生的日期可以從奈許在送給了克莉絲汀她的第一本小說《晨鳥》同時還附上的那張一九八六年的新聞剪報來推敲,這篇新聞剪報報導了這本小說的評價。在這份新聞簡報中附有照片,而這張照片的影像是她站在十一月十二日奈許帶她去參觀過去曾和班恩一同居住的那棟房子前,而那微凸的肚子讓她立刻意識到她曾經懷孕過。因此,在十四日這天稍晚,她便質問了麥可,麥可早有準備就告訴她他所編造的謊言:亞當已因當兵戰死了。同時,還拿出了一個金屬盒,裡面放了亞當的照片、出生證明,甚至連克萊兒的婚照都有。而麥可對於將這些東西藏起來的說詞也頗有說服力,畢竟,克莉絲汀每天起床之後都不會記得這些事,所以,與其讓她和自己每天看著這些物品後想起亞當、而傷心難過,還不如選擇沉默、將之藏起來,不去碰觸為佳。在這金屬盒當中還有一張亞當嬰兒時代的照片,上面註明了是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雖然從後面的劇情可以得知麥可花了不少時間在PS照片,不過,對於亞當的單人嬰兒照片應該沒有必要費事動手腳才對,而且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原本收藏在克莉絲汀病房抽屜裡面的照片,因此,包含亞當的出生證明應該也都是真貨才對。可惜,作者沒讓克莉絲汀好好地檢視這份出生證明,不然就可以直接得到亞當明確的出生日期,而不需要進行推敲了。
不過,因為這本書中沒有明白地把亞當的出生日期寫出來,所以,讀者只好從克萊兒的說詞對照麥可藏起來的那張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的線索來得出亞當的出生年份應該是介於一九八六、八七年之間,而且,以八六年年底的可能性最高。只是,這樣就讓我忍不住又想要吐槽,如果他是在八六年出生的話,那麼,在「今日」的時候,他也應該才二十快二十一歲而已。在一般性情況來說,這應該是大學都還沒有畢業的年紀,可是,這亞當竟然已經離家獨立在從事電腦相關的工作,而且,女兒還都已經在女友的肚子裡面!實在是不禁讓我覺得作者是不是搞錯亞當的年紀了!
因此,既然克萊兒說在克莉絲汀出事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他應該是在一九八六年年底出生的情況下,事件發生的時間理應是介於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之間吧。如此一來,和麥可所言克莉絲汀是在二十九歲時出事、也就是應該是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就會產生出微妙的時間差。當然,假設克莉絲汀也是所謂的年底的小孩的話,那麼,也是有可能在一九九零年才滿二十九歲就是了。因此,經過這樣整理之後,那麼,克莉絲汀出事的年份應該幾乎就可以鎖定在一九九零年了。所以,假設克莉絲汀出事的月份真的如同麥可所言是發生在十二月的話,那麼,當年的事件發生的時間應該就會落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
而克萊兒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這樣說道,克莉絲汀在生了亞當之後,大概是因為一開始將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亞當身上,導致在寫作上陷入了瓶頸,開始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而那個時候的克萊兒剛好有空閒的時間,因此就向克莉絲汀提議說她可以一個禮拜空出兩天幫忙克莉絲汀照顧亞當,這樣克莉絲汀就可以去咖啡館中專心寫作。然而,過了不久,克莉絲汀開始變得用心打扮而讓克萊兒察覺到她有外遇,詢問之後,克莉絲汀才終於坦誠。不過,又過一陣子後,克莉絲汀就宣告事情已經全部結束,因此,克萊兒推測克莉絲汀的外遇時間大概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當然,將克莉絲汀在十一月十二日的日記中所述去參觀那間從前和班恩一起住的房子的時候,她所想起她和麥可偷情的場景;以及,第三部「今日」中,她也有想起她和麥可當時分手的場景;將這些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串連起來,也算是可以證實克萊兒所言應該是不假的。
因此,既然事件應該是發生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那他們兩人的「相識日」自然不太可能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了,而是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對。可是,這樣一來從兩人相識到事件發生就會超過了一整年了,而不是「幾個月」的時間而已。因此,考量到麥可所謂的「相識紀念日」的這一天,那時候兩人並沒有真的開始交往,所以,這個落差應該是來自於兩人的主觀認定、而不至於是線索對不上來的狀況就是了。
只不過,這樣就會得出他們兩人相識時,亞當應該已經是個二歲至三歲大的小孩,難免又會讓人想要吐槽,正常人在看到一個兩歲到三歲大的小孩會將之稱為「嬰兒」嗎?不過,考量到作者應該是將麥可設定成相當不聰明的人設的狀態下,好像是不應該過度強求才對。
那麼,將兩人的相識日和克莉絲汀出事的時間都粗略地找出來之後,後續克莉絲汀就醫的過程大致都可以透過奈許和克萊兒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訊息概略地描繪出來。
特別是事件發生後,克莉絲汀絕大部分的遭遇都可以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九日及二十日的日記中看到。她先是在普通病房住了幾個月,然後,變得連班恩和亞當都記不得後,開始出現歇斯底里的狀態,甚至具有攻擊性,所以,就被轉到了精神病房,而且,一住就是七年。在這段期間,班恩和兒子幾乎天天來看她,克萊兒也經常來看她。後來,班恩的經濟開始負擔不起克莉絲汀的花費,便向政府要求補助,成功地安排她入住到療養院衛靈之家。而在克莉絲汀入住衛靈之家一年後,就用因為他不在她的生命裡時她比較快樂的理由,和她離婚了。應該也就是在這個時間點,班恩將大部分的照片都捐出去,最後這些照片才會落到了奈許的手上。
而在那之後,克莉絲汀就這樣在衛靈之家住了長達十年之久。除此之外,在第三部「今日」最後,奈許提到了克莉絲汀是在四個月前自己辦理出院手續的。當然,對應到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中,應當就是麥可牽著她的手讓她填寫那些表格的。她還接著推論出麥可應該就是在那不久前才開始假扮成班恩每天來看她,並在來看她的過程中將她抽屜裡面的照片等物品偷走,不過,克莉絲汀的這些推論並沒有得到任何其他人的證實,所以,應該也是可以將之視為是克莉絲汀的另一次「虛談」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日的日記中,從奈許口中得知克萊兒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幾個星期後有來找過她,想要知道克莉絲汀的住址卻被拒絕,衛靈之家只願意幫她轉交信件給克莉絲汀。因此,克萊兒當時記下麥可所假扮的班恩留下的電話號碼,自然不可能順利聯絡上克莉絲汀。所以,克萊兒只好將信件和自己的電話號碼一併交給衛靈之家的人員代為轉交。然而,在那之後,克萊兒就收到了克莉絲汀寫來說自己很好的信。因此,既然別人都回了這種信來了,再厚臉皮的人也應該不會再主動聯絡了。所以,克萊兒自然也就沒有試圖再聯繫克莉絲汀了。
而奈許則是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之後,因為對她的案例感到興趣,想將之用到自己的論文之中,而開始想和克莉絲汀聯繫。從奈許的說法可知,他先是聯絡上班恩,但被班恩拒絕了。後來就親自來到了麥可和克莉絲汀現在住的這間屋子,等到克莉絲汀獨自出門的時候再向前自我介紹。當然,從奈許一直到十一月九日才要克莉絲汀每天寫日記的這一點來看,應該不難推測出奈許真的接觸到克莉絲汀的時間點一定不會是太久以前的事情,所以,我認為很大的機率應該是發生在十月的這段時間中。
只不過,這個「聯絡上班恩」的說法是有那麼一點難以判斷就是了,到底是聯絡到正牌的班恩?還是麥可假扮的班恩呢?合理地推論應該是連絡上麥可會比較合理,畢竟奈許知道克莉絲汀現在居住的地點,所以應該是從衛靈之家那裡所取得的資訊才對。但是,這裡就是有頗多矛盾的地方,畢竟,奈許也有很多克莉絲汀過去的照片和相關的資料。照片的部分應該就是他所稱班恩在幾年前捐出的那些,因此裡面也包含正牌班恩的照片。所以,在克莉絲汀十四日的日記中,他帶克莉絲汀去做MRI的時候,給克莉絲汀看的照片之中就有班恩的照片。只是,假設他得到的聯絡資料都是麥可的,那麼,他在取得克莉絲汀過去發生事件的那些資料的時候,真的可以完全沒有附上正牌班恩照片嗎?總是覺得這裡真的是挺誇張,會有一種「要有多少巧合才會發生這麼扯的事情!」的這種想法出現。
不過,這裡也會有一點隱約感受到作者好像有想要批判什麼的意圖在,就好比說,身為克莉絲汀從大學時代至今的好友無法在衛靈之家問到克莉絲汀的聯絡方式,可是,對克莉絲汀而言是一個全然的陌生人奈許,只不過因為身分是醫生,竟然連她住在哪裡的資料都可以取得,這英國的醫療體系真是相當地讓人無法信賴呢!
當然,我自己是認為作者絕對有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否則克莉絲汀這種病情的病患怎麼可能會只因為麥可假扮成她已經離異的前夫班恩,就能夠輕易地帶走她!?即便是用「是她自己辦理出院」的這種說法都很難為此疏失推託吧!因此,在作者有這種批判整體醫療系統的前提在的情況下,奈許這個醫生角色雖然主要應該是被用來提供正確線索的功用,卻也因為他是這種醫療體系的一份子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故事中也有不少錯誤的訊息就是因為他不認真考察訊息真實性的關係導致讀者被誤導以為那些線索是正確的!就好比說,明明就是為了要針對克莉絲汀失憶症狀進行研究,卻對克莉絲汀所說的事情全然相信,導致那些事情根本就是麥可編造出來欺騙克莉絲汀的說法,卻在故事前半段讓讀者誤信克莉絲汀的故居曾發生過火災以及亞當已死的事情。不得不說,這人這樣真的是很誇張!像他這樣完全不查證消息可信度的情況下,他是要怎麼判斷克莉絲汀的記憶是不是出問題!?所以,他寫出來的論文肯定是沒有辦法帶動科學前進的!
而且,奈許的種種行為也都會讓讀者覺得他其實還是個很糟糕的醫療人員,當然,我認為這也完全符合上述作者其實是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這點。畢竟,如果和克莉絲汀一起同住的人並非麥可,而是真的班恩的話,那麼,在家屬都已經拒絕了還私下去接觸當事人,甚至讓當事人將這件事情隱瞞家屬,就會讓人覺得這樣的行為應該都可以被視為犯罪行為了吧!當然,因為這個故事中將克莉絲汀接回去同住的人是麥可的關係,所以,搞得好像奈許這些根本就很有問題的行為被修飾模糊掉了。但是,這個人糟糕的地方還遠不止這些,就好比說,從故事中可以知道奈許在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應該有去和克莉絲汀見面並將日記拿回去看。然而,因為事實就是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這天,克莉絲汀被麥可揍了,而且,那痕跡到十一月三十日的時候即便化妝遮飾了依舊看得見,可想而知,在二十七日的時候她臉上的瘀青會有多恐怖,不管克莉絲汀用了什麼說詞,在明知道她根本就記不得前一天發生的所有事情的情況,正常人應該都是會選擇留住她並報警而不是讓她繼續回到有麥可所在的家中!就不用說,他在三十日的時候,還一副像是第一次看到克莉絲汀的瘀青的那種態度假意地問她這傷是怎麼造成的,就會讓我覺得這個人真的是有夠扯的!都搞不清楚到底是麥可比較可怕還是這個奈許比較可怕了!畢竟,不把病人當作一個人來尊重的醫生,可能比有暴力傾向的普通人來得更加可怕也說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