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 星期六

《Ulysses》by James Joyce的讀後感之一

Ulysses》是James Joyce (一般譯為詹姆斯‧喬伊斯)的作品,被譽為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小說之一,中文將之翻譯為尤利西斯

首先,必須要說的就是,一百個讀者就會有一百個哈姆雷特,因此,我也不至於會篤定地說我得到的結論一定是正確的。但是,當我從這本小說中尋找到了一個我認為完全符合我的價值觀的解釋的時候,我不禁感到極度地驚嘆,這個人詹姆斯‧喬伊斯,真的是個天才中的天才!

本書的中文譯本一共有兩個版本,分別是由金隄和蕭氏夫婦所譯,後續的內文中會分別使用金隄譯本和蕭氏譯本來稱呼,或許是因為原文本身就深澀難懂的關係,所以,兩本譯本的內容不盡相同。而我,先讀了金隄譯本(會優先選擇這個版本的理由只有一個,這是兩本像磚頭一樣的書本和三本像磚頭一樣的書本間的取捨),之後又讀了蕭氏譯本,閱讀的過程中有到維基百科中瞭解一下狀況,因為兩個譯本都不能給我一個很滿意的閱讀感想的關係,因此在讀了心理學者榮格醫生所寫的<尤利西斯:一段獨白>的文章之後,我對照著中文譯本將原文讀了一遍。附帶一提,由於兩個中文譯本的人物譯名不相同的關係,因此我在下文中若提及小說人物時會直接採用原文名稱。

其實如果只看本小說的故事大綱並不太會讓我感興趣的,因為大綱的說法就是這是在都柏林1904616日的一天,一對結婚了十六年的夫妻,主角Mr. Bloom因為覺得自己的妻子要外遇了,而他的妻子也確實在這天在家裡偷情,因此 Mr. Bloom在街上遊走了一天之後最後回到家。並且,在維基百科中還有提到最後一章第十八章,榮格醫生說了只有魔鬼的祖母才能夠如此理解女性的心理等等的言論。

總之,雖然我不是很清楚別人的閱讀模式如何,但是,我這個人就是對於不是太過感興趣的東西,就是抱著一種看過一遍就好的那種心態開始閱讀的。然而,由於作者描寫的方式實在是過於混亂和跳躍的關係,讓我在第一次閱讀的過程中始終沒有真正弄清楚故事裡面的人物關係和劇情脈絡。然而,由於尤利西斯這個名稱就是在拉丁語系中的奧德修斯的關係,喬伊斯甚至在他連載小說的過程中還將各個章節中的篇名都使用荷馬史詩奧德賽中的角色來命名。因此,在我第一次將金隄譯本的第十八章看完的時候,心裡充滿了極大的憤怒感覺。第一個憤怒的理由是來自於,佩涅洛佩才不是這樣的女人的啊!她可是可以堪稱古希臘史詩界中的王寶釧,苦守寒窯二十年,這等貞節之女子,為什麼喬伊斯要套用到Marion Tweedy這樣的女人身上,實在不能理解。另外一個憤怒理由是針對榮格醫生的,一般女性的心理才不是這樣的咧!而且,對我來說,這個故事結尾甚至讓我感到有一種極度地違反常人的價值觀,那就是,到底為什麼這個Mr. Bloom還要這樣的女人呢?這個沒有節操的女人、背叛的女人、自以為是的女人,甚至可以說不管是用什麼最難聽的話說她都不過分!

然而,喬伊斯專門寫天書的這件事情是很有名的,實際上在閱讀的過程中也因為作者那混亂的書寫方式弄得頭昏眼花的關係,因此,真相到底是如何?陷入了一個很不明確的感覺,看了之後心情感到很不愉快,但是,又搞不清楚為什麼這樣的故事可以得到如此崇高的稱譽。因此,當好奇心被拉起來之後,那個想要找答案的心態和不想要浪費時間的心態彼此間困擾了我一段時間。因此,選擇的方案就是再去看一次維基百科。維基百科裡面的內容也不少,裡面詳細地敘述了人物對等性,以及各章節的時間狀態。這件事情,當然在我的第一次閱讀狀況中完全沒有感覺到,不過,我個人並不是一個很信賴別人的討論內容的人,而且相當不喜歡在我還沒看懂之前就被別人破梗的感覺。因此,雖然做了這樣的處理,可是,還是抱持著半信半疑的心態快速地閱讀,並且跳到第十八章的部分,這維基百科上面說著這個第十八章的時間是早上四點,位置是床上,器官是肉體

因此,對於金隄譯本的質疑,手邊又有蕭氏夫妻的譯本,我就開始進行第二次閱讀。閱讀的過程中依舊是存在的同樣的狀況,有看幾乎沒有懂,看到了第十八章的心情依舊是如同第一次閱讀一般地感到強烈的憤怒。然而,在這之後就是因為發現榮格醫生的那篇文章的關係,就讓我感到更加地莫名其妙。因為榮格醫生的那篇文章在最後的一個段落竟然說這個時間點是在早上二點鐘。因此,我簡直就不知道真相到底是怎麼樣了,因此,看完之後,心裡就想著,這下子唯一剩下的一個方案大概就只剩下朝著原文前進了......

然而,當我重新開始從原文的第一章開始一章一章地緩慢閱讀時,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其實已經對故事的大致架構有一個基本的了解,還是作者所設計出來的文字確實比較強大的關係。在我進行閱讀原文版,透過視覺器官同時交替地輸入了英文字和中文字進入到腦內皮質的時候,我彷彿看到了一個栩栩如生的1904616日的都柏林。天哪!傑克,這真的是太神奇了。

那種感覺就如同是在看所謂的3D成像,那種利用視覺延遲或者是視覺疲勞所產生出來的腦內效應一般的,原本平面的東西突然變出了一個立體的畫面,解讀完成的那種感覺。當然,我自己對這個現象進行一個比較根本上的解釋,可能因為這就是歐美文字與中文字的結構上所造成的差異性吧!因為歐美文字每個字都是使用一個或數個的字母拼寫而成,然後每個字原則上都是分開的,特別是人名、地名等等的用字在第一個字會大寫,所以,在閱讀上面可以透過這個方面清楚地判斷整句句子的大致上的含義。而中文字卻沒有這樣的特色,就是每個字代表著每個字,多個字組成一個句子,再由一個句子或多個句子匯成一個完整的句子,而且,其中就算是人名、地名等等的文字也就是穿插在這個完整句子之中。換句話說,就是在如果根本就沒有搞懂的狀況下,看到一大段句子時,容易產生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只要上下兩個字或是各自的字義排列被腦內進行更動的時候,那個句子就不會是原本寫下這句話想要表達的那個意義。特別是在於,外國的人名、地名長度又不一,對都柏林不了解之人,就很容易被那長度不同的地名或人名給弄得腦子都打結了起來。根本就弄不清楚那些中文字所形塑出來的意象究竟為何!

所以,這本小說對我來說,就像是一個完整的影像被覆蓋上了多層面罩一般,只有在將這些面罩一層一層的揭開後,甚至可能必須要按照順序揭開,才可以看到被這個面罩下所覆蓋住的影像。然而,對於像我這樣的一個讀者而言,這個最困難的第一個巨大面罩就是透過了這個對照原文之後,被掀了開來。

在此,針對金隄譯本和蕭氏譯本提出一點我自己的看法,因為我自己的外文能力並不好的關係,因此譯文的正確度好壞我也不想多加說嘴。但是,以一個讀者的心情來說的話,我認為蕭氏譯本最大的缺點就是在排版上面,而這個部分,蕭氏譯本的缺點就可以說是金隄譯本的優點。第一個排版上面的缺點,就是將註解放在該章節的最後側,當然我知道會這麼做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如果將註解放在同一頁面會讓讀者分心在讀注解上面,但是,問題就是如果讀者要自己去找那些注解的話,我想一開始就不會考慮閱讀譯本了。因此,這是一種造成讀者很不容易閱讀的狀況,因為除非完全不想要知道註解的內容,否則這種做法就會讓人得要一直翻來翻去,增加閱讀上面的困難。另外一個比較大的缺點應該就是,修改了原文的標點符號方式,原文在對話內容的處理方式是使用一個小橫槓,然後最後的十八章就是四段無間隔的文字段落,而蕭氏譯本就在對話內容的部分使用對話框,然後,在第十八章又依照自己的解讀內容進行各句分隔。內容誰對誰錯,我並不能確定,但是,對此進行修改卻並非好事,理由就是作者的處理方式是交雜著內心思想和外部世界的方式進行書寫的關係,有些內容到底是有真的說出來還是根本就只是內心對話,只要不是放在橫槓之後的都是不能確定的才對,也就是代表著,除非蕭氏夫婦確實完全捉到了精隨,否則只要他們稍微理解錯誤,那就會出現這個人為什麼會將這樣的話說出口的問題發生了。第三個問題就比較涉及翻譯的部分了,雖然我的語言能力不好,但是這一點我一定要提出來,就是有些用字可以說是作者精心設計的,我知道那個用字或許對於他國語系的人來說是無法理解的,但是若作了遠遠超出原始故事的設定的翻譯的話,那麼其實是真的有一點失焦了。

這個部分最明顯的地方就是在第十三章的部分,作者使用了Cuckoo的這個字來表達Mr. Bloom是一個妻子不貞的人,金隄譯本在這個部分的譯法就是老實地將之翻成咕咕,再用注解來表達在外文中這是這樣的意思。而蕭氏譯本的版本卻是將之譯為王八,然後同樣在注解中表達為什麼要這樣譯。既然都要寫在注解上了,我實在是不能理解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自以為是的解讀,畢竟,這個聲音是發自於何處的,是那個神父和牧師屋裡的那個有小鳥會在整點時彈出來報時的鐘發出的聲音,最好是有那種會彈出來大叫王八的啦!(當然在這個標新立異的年代中,這樣的鐘可能會意外地受歡迎也說不一定...)

不過,金隄譯本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實在是因為從來沒有聽過旁人在說話的時候在尾句加入您哪,因此,一直很納悶原文到底是什麼意思,結果這一看原文版的時候,不過就是一個很單純的Sir而已。這一般,都會翻成先生或夫人等等的吧!您哪!真不知道這到底是中國哪個省份的方言特容易讓人出戲的

當然,畢竟我的英文程度並沒有太好的關係,而且這個作者的用字確實並非常見用字,幾乎沒有太多的句子裡面會沒有夾雜著我完全不認識的用字。所以,中譯本仍是一個極度有用的幫手。總之,這一層面罩被揭開之後,對於整個故事的架構變得越來越理解,可以深刻地感到Mr. Bloom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這次看完第十八章的時候,對這個Marion Tweedy的憤怒遠遠較前兩次更加地強烈!

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Mr. Bloom還會想要繼續維持這樣的婚姻,只因為他是猶太人嗎?這實在是說不過去,那麼糟糕的女人,就算下到十八層地獄都不足以彌補她的罪過。到底為什麼會願意繼續接受這樣的女人呢?更可笑的就是,以第十八章的描述,就彷彿選擇權還是掌握在這個糟糕的女人手上的樣子,到底是憑什麼啊!這樣的故事的核心點到底是什麼?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覺得這種惡人沒有惡報、善人沒有善報的故事實在是讓我感到不舒服到了極致。

因此,我被這個讓我感到極度憤怒的故事弄得心浮氣躁的,到底這個故事想要表達什麼呢?我真的不能理解,可是,看看本小說中的其他篇章似乎都符合著一個價值觀的,那就是在第十二章中透過Mr. Bloom的口中說出的,Love and injustice。

所以,我不斷地反覆地想著,到底為什麼這個故事會結束在這個狀況下呢?因此,不斷地想要從中尋找出一個讓我可以接受的答案,就算一點點也好,讓我知道這個世界仍然是有公平正義存在的,這種毫無羞恥的女人應該要受到報應的。然後,就在我對於這個不愉快的結局百思不得其解的情況下,突然間我發現了存在第十八章的一個現象,並在下一刻,我得到了一個我可以接受的結論!為了想要驗證這個結論的情況下,我再次閱讀了這個第十八章,或許是我自己期待得出這樣的結論,那麼,我認為既然原文寫得如此的不清不楚的狀況下,我選擇相信我自己得出來的答案。

因為第十八章中,如果時間點真的是1904年6月17日的清晨時分的話,那麼,這位Marion Tweedy實在是知道了太多她應該還不應該知道的事情,再加上那些顛三倒四的思緒都在在地印證著這個結論,那就是Marion Tweedy瘋了!她的思緒被困在永遠的1904年6月17日的清晨時分,永遠的sweet of sin。若讓我來說這個章節的代表象徵的話,那麼我應該會說,時間不確定,地點是精神病院,器官是大腦...

而當我認為真相很有可能就是我得出的這個答案的時候,再次閱讀第十八章最後的那一段敘述着Mr. Bloom求婚的內容時,突然間,從我的腦海中浮現了一個旋律:

如果你願意一層一層一層的剝開我的心
你會發現   你會訝異
你是我   最壓抑   最深處的秘密
如果你願意一層一層一層的剝開我的心
你會鼻酸  你會流淚
只要你能  聽到我   看到我的全心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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