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9日 星期五

轉生成惡役千金類型故事的研究──一、研究動機

開始對惡役千金的故事類型感興趣的原因,是因為看了一齣名為《傳聞中的陳芊芊》的陸劇。這部電視劇非常的有趣,特別是當原為該劇的編劇陳小千發現自己成為了在第三集就會領便當的陳芊芊之後,用盡心機要避免自己被故事中的腹黑男主角韓爍殺死的部分,每次看都覺得很有趣。當時,這部電視劇我大概看了五、六次,非常地喜歡。

不過,後來就發現原來這種故事架構似乎是典型的轉生成惡役千金故事類型的主架構。因此,接連看了不少轉生成惡役千金的故事,畢竟,以日本輕小說來說,惡役千金類型的故事簡直就如同雨後春筍般地多得不得了,大概只有僅次於異世界的龍傲天類型了吧。

只是,既然要研究的話,當然是從比較知名的故事下手是比較好的做法,因此,這次研究中選擇的文本是在「成為小說家吧!」這個網站中最早期的三個惡役千金故事,分別是《謙虛、堅実をモットーに生きております!》、《轉生成女性向遊戲只有毀滅END的壞人大小姐》和《公爵千金的本領》這三個作品。(其中《謙虛、堅実をモットーに生きております!》因為沒有正式的翻譯本,所以在此用原文表示。至於後兩者之所以使用中文譯名來表示的原因是因為我並沒有真正去看日文的版本,閱讀的文本只有代理的中文譯本而已。再者,為了文章較為簡潔,故前兩者較長書名的作品後續將分別以《謙虛》和《壞人大小姐》來表示。)

在「成為小說家吧!」的這個網站中可以很容易查詢到這三個故事的開始發表時間,《謙虛》是從二零一三年開始連載、《壞人大小姐》則是從二零一四年開始連載、而《公爵千金的本領》是從二零一五年開始連載。由此更可以看出,《謙虛》這個作品可謂是該網站中最早的惡役千金作品了。不過,畢竟我並沒有真的看盡所有的惡役千金的作品的關係,所以,也不能說這一定是最早的作品就是了,不過,從這三個作品中是確實可以看出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再加上後續的惡役千金相關的作品也都有很類似的設定,因此,就讓我很想要做一下文本分析,大概是這樣的想法吧。

目前這三個故事的狀態是這樣的,《謙虛》停在兩百九十九回,斷更了;《壞人大小姐》在「成為小說家!」的連載雖是完結狀態,不過,故事內容只有到文庫本的第二集結束的部分而已,而日本的文庫本則是到第十一集,未完狀態...台版好像是這個月才會發行第十一集,目前是第十集,因此,我也只有看到第十集;《公爵千金的本領》則是一共有八集,不過,轉生公爵千金的故事其實只有到第五集而已,後面三集是她媽的故事,不知為何不改名成侯爵千金的本領......

若單就這三個作品來評價的話,雖然前兩個故事是未完狀態,但是,我個人的不公平評價結果,是這樣的:《謙虛》>《壞人大小姐》>>>>>>>>>《公爵千金的本領》。

至於為什麼明明對《公爵千金的本領》的評價那麼低,還要把這個故事包含進來的理由,那大概就是因為我似乎就是《我推的孩子》在第九十三話中所指摘的那種人吧.......嗯...我也不否認!畢竟,這種幾乎每一頁都讓我想要吐槽的故事內容,讓我在看這套作品的時候幾乎都要化身成早坂了...(啊~黍團子~~~),因此,不論怎麼樣,一定想要把看書的時候的吐槽都確實地吐出來不可!反正是在自己沒什麼人氣的部落格之中發表的文章,應該不會產生什麼不好的影響才對...應該吧......

因此,關於這個研究,之後會先針對《公爵千金的本領》來進行討論(吐槽),接著,再依序分別討論《壞人大小姐》和《謙虛》這兩個我比較喜歡的故事。當然,主要應該還是會針對《謙虛》做出大量的討論吧,畢竟,現在都已經斷更了五年了,大概是沒有辦法看到作者更新後續的故事內容了吧!既然八成是等不到,那就乾脆來做做《愚者的片尾》的行動,自己推論......當然,也不完全只有這個原因,雖然這故事只有到兩百九十九回,但這應該是我這幾年來看到最喜歡的一個故事了,幾乎是看到廢寢忘食的狀態了,而且看過一遍之後,立刻又再看了第二遍,明明就是日文...真的是一個非常神奇的作品!

那麼,關於這三個故事詳細的個別研究內容,之後再陸續發表。

2021年8月13日 星期五

《別相信任何人》之讀後感 (下)

那麼,既然這個故事是用女主角克莉絲汀的角度敘述的故事,對於克莉絲汀的心路歷程大致上都可以在閱讀這本小說得知,因此,還是回過頭來檢視本故事男主角麥可可能的心路歷程吧。

從整個故事脈絡看下來,可以知道麥可在和克莉絲汀相遇的時候是個化學系的學生,而從故事中他幾乎沒有朋友的這一點來看的話,大概不難推想他本來應該是個陰沉的宅男吧。每天的行程八成就只有從家裡走路到公車站坐公車去學校上學,下課後回家,沒有任何變化的規律生活。直到他在前往公車站途中經過的咖啡館窗邊座位看到克莉絲汀那一天之後,他的世界就改變了。他開始期待每天去公車站的這段路程,接著,在咖啡店幫助克莉絲汀而得到了短暫交談的機會之後,他就開始每天都去咖啡館。終於,有一天在他到達時咖啡館沒有其他空桌,這時,克莉絲汀竟然主動開口邀他共桌。由此可以看出,這天對他來說非常地特別,因此,他就將這天視為他們兩人的相識日,在經過十七年後的「今日」,他甚至還將這天稱為「相識紀念日」。

因此,和克莉絲汀的相遇對他來說,確實是他人生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然而,克莉絲汀畢竟是個已婚婦女,有丈夫和小孩,他們兩人的這段外遇關係本來就不太可能長久下去。就不用說,從克莉絲汀的主觀認知上來看待的話,她還是認為她愛的人是班恩,至於是愛班恩的哪裡,這則無法直接從這個故事所給予的線索推測出來。她和麥可外遇只是期望可以藉此刺激自己以得到小說題材的靈感而已。

當年,麥可深信克莉絲汀是愛他的,而且他認為克莉絲汀懷了他的孩子的情況下,他就直接跑到克莉絲汀家、想要和班恩攤牌。麥可這樣激進的行為讓克莉絲汀心中的警鈴大響,何況在克莉絲汀的主觀認知那孩子還是班恩的,因此,她立刻意識到再這樣繼續和麥可維持外遇關係下去的話,她和班恩的婚姻肯定會完蛋,而當機立斷和麥可分手了。畢竟,不管克莉絲汀是否已經真的愛上了麥可、而不愛班恩了,在她腦子沒壞掉前,她是絕對不可能會選擇放棄和身為建築師的班恩的婚姻關係,而去和當時還只是個學生的麥可一起過苦日子的。這一點可以從她日記中得出,明明就沒有過去的記憶的狀況下,而且麥可都已經說謊把自己升職成主任了,她還是覺得他「只是個教師」,就不難看出她的本質有多勢利了!

因此,從上面的描述不難得知,對原本應該是個生活單純規律到無趣的麥可而言,和克莉絲汀相戀可能是他人生中的唯一色彩,結果卻只得到了被克莉絲汀無情冷漠分手的這悲慘結局,因而不想要就這樣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地重新回去過那無趣的生活好像也不是那麼難以想像的事情。

除此之外,我認為既然麥可是個這麼在乎「紀念日」的人,那麼,他跑去克莉絲汀家的那一天很有可能就是一九九零年的十一月三十日,畢竟,要是能在「相識紀念日」這天讓克莉絲汀和班恩分手、轉而答應和自己共結連理的話,那麼,這天對他而言將會存在著更多美好的意義了。不過,畢竟克莉絲汀完全沒有這個意思的情況下,他這如意算盤只能失算。因此,雖然可能是有一點過度推測,但我認為這兩人分手的那一天搞不好也就是發生在一九九零年的十一月三十日這天。因此,麥可在這重要的「相識紀念日」這天被克莉絲汀無情地分手,他不願就這麼算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推論吧。

從故事中所給予的線索,應該不難得出他先是用克莉絲汀的名義到布萊頓的那間旅館訂房,接著,似乎只用了一張打字的紙條就成功地讓克莉絲汀自己搭火車來到這間旅館了。雖然說,不知道他是寫了什麼內容讓克莉絲汀覺得那是班恩寫的紙條,總之,克莉絲汀也不先和班恩確認就自己跑到這間旅館房間,他已經事先將這間房間布置好,所以,克莉絲汀來到的時候,還心想著班恩這麼浪漫等等的。然而,當麥可打開房門進入的時候,克莉絲汀發現來的人是他之後,立刻惱羞成怒地對他發潑。因此,被克莉絲汀羞辱了之後,他就無法控制自己地爆打了她。而這一天就發生在一九九零年的十二月的某一天。

畢竟,從奈許提供給克莉絲汀關於當年事件的相關資料裡面,可以知道當時克莉絲汀是在路上遊蕩被路人發現的,而飯店的訂房資料是克莉絲汀的名字,等到警方查到這間房時,房內已被清理過,因而一直都沒有找到兇手。由此可以知道,麥可一直都沒有被捕,甚至可能連被當作嫌疑人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會有一點難以理解為什麼麥可會突然到了二零零七年才想要裝成班恩去探望克莉絲汀。畢竟,若是要針對「班恩離開」的這個理由的話,那起碼也是九年以前的事情了。而且,麥可一直強調「他們不讓我見妳」,卻沒有對他所說的「他們」到底是指誰多加著墨,就難免會覺得這裡還挺難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的感覺。

然而,假設這個故事中真的存在著不讓麥可接近克莉絲汀的「他們」的話,那麼可能會是誰呢?

在第三部「今日」中,麥可自己說了,他有裝成志工蓄意接近過克莉絲汀,所以,「他們」很有可能是指療養院的醫護人員。可是,假如真的是指醫護人員的話,為什麼他們會不讓他探視克莉絲汀呢?這一點是很沒有道理的,畢竟,如果只有親人才能具有探視資格的話,那麼,克萊兒不也就不能探視了嗎?因此,只要麥可自稱自己是克莉絲汀的朋友要求探視的話,不就應該要可以順利探視了嗎?他也沒有被抓,並不是犯罪者,完全是一個可以自由行動的成年人。再說,從故事的呈現中,班恩和克萊兒應該是不知道他就是克莉絲汀的外遇對象,更不會知道他就是兇手。而且,他們應該也不可能認識克莉絲汀的所有朋友,因此,完全想不到他們會拒絕自稱是克莉絲汀的朋友來探視克莉絲汀的情境發生。所以,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麥可不能用自己的名義探視克莉絲汀?當然,更扯的地方就是,用自己的名義不能探視克莉絲汀,說自己是班恩就可以,那衛靈之家的工作人員肯定沒有確認他的證件,否則在那個時候就會立刻得知他不是班恩了。那麼,為什麼「麥可」這個名義不行呢?實在是毫無道理可言吧!

除此之外,對我來說有一個更匪夷所思的事情就是關於克萊兒打電話到麥可所就職學校查詢的這件事情。畢竟,雖然不知道麥可的姓是什麼,原始的名字裡面肯定是不存在著「班恩」這兩個字才對,然後,就算麥可真的誇張到把自己的名字改成班恩好了,包含姓氏的全名肯定不可能和班恩一模一樣才對,而克萊兒怎麼可能會不知道班恩的全名?所以,當克萊兒打電話到那所學校查詢的時候,怎麼想都應該是會得到「本校沒有這個人」的這種回答才對,怎麼可能會是得到「他正在上課」這種回答?

因此,在我第一次看到這裡的時候,畢竟不知道克萊兒所言的「班恩」並不是克莉絲汀所言的班恩的關係,一直認為克萊兒的種種說詞都像是和班恩串通、合夥用來欺騙克莉絲汀的說詞,雖然覺得奇怪,並沒有特別地在意就是了。可是,當整篇故事看完之後,幾乎可以確認克萊兒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在乎克莉絲汀的人的情況下,那麼,克萊兒實在是沒有道理說謊,因此,她應該是真的有打電話到那所學校才對。那樣,為什麼那所學校會有「班恩」呢?簡直就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吧!

也就因為這個故事確實存在著這些很難讓人自圓其說的內容的關係,就變得真的很難為這個故事找到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當然,要這樣就把這個故事視為一個不完美、有瑕疵的故事也是可以的。但是,又覺得好像不應該這麼武斷比較好。當然,不論是到底是哪個「他們」阻擋麥可去探視克莉絲汀、還是克萊兒到底是打到哪個學校得到了「班恩在上課」的這些內容,對我來說都應該是難以找出合理的解釋。不過,這個故事除此以外的部份應該還是能夠尋找到稍微比較合理的解釋才對。

至少,以我看完之後的感覺,我就不認為班恩和亞當會如同這個故事表面所呈現地那般平面,也是很值得去深入討論的角色。畢竟,即便完整、仔細地將這篇故事看完了之後,班恩和亞當這兩個角色在這個故事中依舊是屬於相當神秘的角色,真正出場的時間點就只有第三部「今日」的最後一小段,因此,這兩個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如同故事內容中所陳述的那般完美人設,其實還蠻讓人感到質疑的就是了。雖然說,這兩個角色在這個故事中實際登場的比例相較於其他四個角色來說真的是少得可憐,但是,我認為,還是可以從其他三人所陳述的資訊隱約得推測出這兩個人實際上可能是什麼樣的人物就是了。

那麼,就先來檢視一下克莉絲汀和班恩的兒子亞當吧。

從書中關於亞當所提供的各種資料可以得出,亞當在「今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的這天是個差不多介在二十到二十一歲的年紀大的青年,住在伯明罕從事電腦工作,並和女友海倫同居,還有一個女兒此時正在女友的肚子裡面。

在他剛滿四歲的時候,母親克莉絲汀在沒有告知家人的情況下,獨自一人跑到布萊頓的旅館房間訂房,被人在布萊頓的路上發現時,全身是傷、整張臉被打成像是豬頭一樣。雖然說,當時他才四歲,克莉絲汀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才會發生這些事情的這個部份,班恩和克萊兒很有可能會選擇不告訴他。但是,他現在都已經成年了,還是生於資訊發達的網路世代,就算小時候不知道,如果他真的如同故事中所言的那樣愛他母親的話,那麼,他肯定會自己去找出這些答案才對。畢竟,就連和他們家毫無關係的陌生人奈許都可以輕易得到的資訊,沒有道理他會找不到才對,何況他還是一個「從事電腦工作」的人。

在他母親出事的那天之後,他母親就開始過著離家住院的日子,他和父親班恩則是天天都去醫院看母親。一開始,他母親雖然大部分的事情都記不得了,但是好歹還記得他和父親,可是,過沒多久,母親連他和父親都不記得了。但是,即便如此,他和父親以及母親的好友克萊兒依舊很常去探視母親。然而,他母親的病情越來越嚴重,甚至開始有攻擊人的傾向,所以,那之後就被轉到精神病房,一住就是七年。

這七年間,他父親不但要身兼母職、還要照顧住在精神病院中的母親,導致無法工作賺錢,即便母親的好友克萊兒肯定在這個時候幫了很大的忙,但是,依舊不能避免家中經濟壓力越來越大的這個嚴重的問題。接著,他父親開始為母親尋找療養院,寫了一大堆信、不斷向政府抗爭,總算在十年前讓政府願意資助他母親轉入療養院衛靈之家的住院費用。在那之後,他們開始變得越來越少去看那根本認不得父親和自己的母親,經過一年之後,父親和母親離婚,父親就再也沒有去探視過母親了。而且,甚至讓他知道原本一直熱心幫助的母親好友克萊兒竟然和父親班恩有一腿,讓他無法原諒這個女人,之後就變得非常地排斥她,甚至拒絕她再繼續接近自己的母親。

嗯...基本上從故事所提供關於亞當的線索,我想,若是以亞當的角度來進行陳述的話,應該就會得出上面的這些敘述吧。因此,從這些敘述應該不難看出來,以亞當的經歷來說,真的算是從小就受盡父母等長輩背叛的感覺。就算小時候可能因為不知道克莉絲汀外遇的事情而站在克莉絲汀這邊過,但是,在資訊那麼發達的時代,要知道這些資訊應該只要請示一下google大神就可以了。所以,只要他一知道所有的一切根本就都是克莉絲汀外遇亂搞造成的話,我還蠻難想像他能夠那麼輕易地原諒克莉絲汀的所作所為的。畢竟,從他四歲之後,克莉絲汀可是連一天都沒有真正照顧過他,就算四歲以前對克莉絲汀的記憶還算美好,隨著年紀越來越大,那些記憶只會變得越來越模糊而已。再說,誰會能夠清晰地記住自己四歲以前的記憶呢?所以說,對亞當而言,我覺得他對克莉絲汀最多的印象肯定都是她在病房那些記憶錯亂的模樣而已,所以,搞不好對他而言一直都很親切地關照他的克萊兒會更像一般人對母親的印象。然而,他只因為克萊兒和班恩那幾個禮拜的不倫就變得那麼恨克萊兒的話,那麼,對於根本可說是幾乎沒有感情基礎的母親克莉絲汀,而且,就是因為這個母親外遇亂搞才會害得他整個成長過程都幾乎被毀掉了,我是完全不相信他怎麼可能會原諒她呢!?

所以,在回過頭來檢視克莉絲汀在四個月前就在麥可所假扮的班恩影響下而自行辦理出院的這一點來說,幾乎就可以得出一個很符合上述推論的說法。那就是,這四個月來,亞當一次都沒有想過要去探視或聯絡克莉絲汀,否則,只要在這過程中他曾像克萊兒那樣曾經接觸過衛靈之家的話,那麼,麥可的一切行為都會立刻被揭穿。畢竟,克萊兒是因為和班恩以及亞當都變得淡薄的關係,所以才會連絡不上班恩。亞當理當和班恩持續有聯絡,如果他在這段期間曾經聯繫衛靈之家的話,那麼就會立刻知道所留的班恩資料根本就不是他父親的資料。雖然說,從他年紀還那麼輕就自己離家獨立生活的情況下,也不難得出他和班恩的關係肯定也是很糟才對。因此,對照到本故事最後的那個橋段的話,就可以隱約地感受到,雖然他有趕過來、也叫了克莉絲汀「媽」,但是,這裡面到底存在著多少的真情,我想,搞不好幾近於零吧!

因此,克莉絲汀還希望自己可以和家人重新開始的這個想法,我就覺得可能性簡直是低得可憐。畢竟,只要將亞當可能的經歷敘述出來,就實在是很難想像這亞當會想要照顧她一輩子!

那麼,既然假設了亞當根本就不可能會在「今日」之後還想要照顧克莉絲汀,那麼,那個在克萊兒口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句壞話的正牌班恩會願意嗎?

我是這樣認為的,在這個故事中,對於正牌的班恩算是著墨極少。除了奈許在提供關於克莉絲汀過去的相關資料陳述的時候有提及到以外,大量關於正牌班恩的訊息大概都是來自於克萊兒口中的陳述了。然而,克萊兒對於班恩的好感度高到活像個腦殘粉一樣,因此,反而讓讀者容易感到有一點難以置信就是了。當然,也可以就這樣認同克萊兒的所有陳述,就當這正牌班恩當真是史上難得一見的好男人,若是這樣的話,那麼,克莉絲汀也還算是運氣不錯,至少在「今日」之後,還有這個正牌班恩會照顧她的下半輩子。

當然,若我是真心這樣認為的話,也就不會用這樣的詞語來表達了。因此,雖然我覺得這正牌班恩的人設大概是我在這個故事中最難猜想的人物,不過,我可不至於會覺得這正牌班恩就如同克萊兒所述的那樣完美、對克莉絲汀毫無怨言百依百順就是了。

畢竟,從克莉絲汀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應該不難發現到,其實克萊兒算是一個相當不細心的人。就好比說,在明知道克莉絲汀的記憶有問題的情況下,卻還要她回憶過去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就顯得克萊兒這個人和克莉絲汀一樣是個極度自我中心的人,不過,物以類聚,所以,也不算是很誇張的設定。只是因為這樣的關係,雖然說,克萊兒在這個故事中是屬於一個沒有必要說謊的角色,所以,絕大部分的話語內容應該都是她所認知為真的事實,但是,考量到她並沒有觀察入微的能力的關係,所以,她所看到的班恩肯定只是那人的其中一個面貌而已。

那麼,要去討論班恩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物的時候,我覺得最讓人感到好奇的地方就是在克莉絲汀的回憶記憶中,這人幾乎沒有出現過的這件事情了。當然,亞當也是同樣的狀況,可是,真的要說的話,畢竟她出事的時候亞當才四歲,接下來的日子裡面她都在醫院或療養院的關係,因此,除了嬰幼兒時期的亞當以外,她沒有記憶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和班恩婚前就同居了,所以,彼此相處的時間那麼長的情況下,她有那麼多關於克萊兒的記憶,甚至連和麥可一起的記憶都有的情況下,在她對於回憶陳述裡面,從來沒有班恩出現。只有在看到照片的時候,覺得這個人有魅力這種模糊的詞句,因此,就不禁讓人懷疑她搞不好真正想要遺忘的記憶是和班恩一起的時候的記憶也說不一定。又或者該這麼說,假如不是她刻意忘記和班恩相處時的記憶的話,那麼,就是代表著她和班恩在一起的時候的記憶,根本就是那種會讓人乏味到不易記起的內容。

換句話說,光是克莉絲汀對於班恩一點記憶都沒有的情況下,就會讓像我這樣的讀者相當懷疑克莉絲汀真的很愛班恩的這種說法。那麼,既然克莉絲汀其實可能根本就沒有真的很愛過班恩的情況下,就算在「今日」之後班恩願意和她白頭偕老,但她真的會覺得那日子很幸福嗎?很讓人懷疑吧!

再說,真的要說這班恩有多愛克莉絲汀的話,他可以和她最好的朋友發生關係,然後,在她住進衛靈之家一年之後就和她離婚,長達九年都不曾再來探視過她,而且,在這九年間他也持續有和其他女人交往。說真的,這種「很愛」到底算什麼呢?根本就只是在嘴上說說「我很愛妳」而已吧!

因此,對我來說,當然不可否認可能是因為我是個心理陰暗的人就是了,但是,我只要想到這班恩當年可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讓政府願意支付克莉絲汀在衛靈之家的費用,就覺得他絕不是克萊兒口中所言的那種心地善良之人。

要怎麼才能夠爭取到這樣的福利?

肯定是得要打悲情牌、扇動與論,畢竟克莉絲汀是自己外遇離家才搞成這副德性的,因此,要能夠讓政府買單,那絕對得要使用混淆視聽的方式才有可能讓政府退讓。由此可知,不管班恩實際上是什麼樣的人,他一定是一個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之人。而且,也肯定很在乎外在的形象。

所以,雖然說他和克莉絲汀已經離婚了九年,即便現在克莉絲汀發生這個事情,本和他無關,大可置之不理的。但是,在麥可和克莉絲汀把人家的旅館燒掉、讓事情鬧得那麼大,肯定警察、媒體都會出動,那麼,要繼續扮演一個極完美人設的班恩,在這個時候怎麼樣都得趕來的,好像也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因此,我認為只要在克莉絲汀的事情持續有人關注的情況下,他八成也會繼續扮演這樣的角色。

只是,當世人再度將目光轉移了,反正克莉絲汀隔天醒來就又會什麼都不記得,那麼,他真的還會繼續照顧她嗎?這就很難說了吧,畢竟,他可是個九年來都不管克莉絲汀死活的人!因此,在這事情不再有人關注之後,我認為這班恩肯定會再度想辦法把克莉絲汀丟到某個政府願意出資的療養院終老一生吧。當然,這是我這種心裡陰暗的人的黑暗思想就是了,不認同也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是,只要完整地將這個故事看完的話,我想,應該也不能否認這是可能的後續發展吧。因此,若當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可能就得要祝福克莉絲汀的記憶問題永遠都不要被治好吧!畢竟,不記得會比較幸福一點!

《別相信任何人》之讀後感 (上)

《別相信任何人》,是由S. J.華森所著作的懸疑小說,我所看的版本是由寂寞所出版的中譯版電子書。

其實我本來並不知道這本書也不認識這個作者,之所以會有機會看到這本書的原因,完全只是單純因為在瀏覽圖書館電子書的推薦書目時看到,覺得這書名實在是聳動、感到相當地好奇,進而點開其詳細資料表,看了簡介才知道是懸疑小說,而且簡介上還強調這是全球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因此,就變得非常地感興趣,想要知道「四百萬人為之瘋狂的懸疑小說」是有多好看,因此,一看到借閱冊數還有書可以借,立刻就進行了借閱。

那麼,先來說一下我看完這本書之後的感想吧。

作者的敘述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平易近人,屬於很容易讀下去的狀態,算是可以很輕易地就跟著女主角的視角漸漸地發現那些原本未知的碎片、進而拼湊起來以了解整個故事的全貌。因此,確實算是挺好看的作品。但是,真的要說這本小說有多完美的話,那我倒還不至於會這麼認為就是了。畢竟,有些情節對我來說算是有一點不通順、過於牽強,甚至還會分不太清楚到底哪些內容是所謂的真實的部分、而哪些內容又只是主角的妄想,這當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理解能力比較差造成的問題沒錯啦。再說,畢竟我看的是翻譯過的版本、也沒有看過本書的原文,所以,也許這些不通順的內容其實並不是作者的書寫問題、而是翻譯造成的也說不一定。

因此,在我第一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雖然算是可以理解故事大致上的全貌,可是,就是覺得有哪裡解釋不通的感覺,那時因為書籍的期限也還沒有到的關係,我就又再看了一遍。重看之後,總算是勉強可以接受書中絕大部分的設定。只是,那些第一次看的時候就覺得不太通順的地方,雖然有些部分在第二次看了之後確實認為這樣的處理也算是合理,但還是有些部分依舊是覺得這樣的設定實在是太過刻意就是了。不過,這個部分稍後再來詳細說明吧。

總而言之,以我對這本書的整體閱讀經驗來說,算是很好看的懸疑作品,而且,即便是第二次閱讀的時候,依舊可以非常順暢地讀下去,不會因為已經知道了真相而覺得很不耐煩。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想要確認那些我覺得怪怪的地方到底是我自己第一次看得太隨便沒有注意到細節、還是真的有一點問題的這一點就是了。所以,第二次看的時候應該算是比第一次看的時候更加仔細。因此,不可否認,至少對我來說,這本小說的整體呈現算是完成度相當高、值得一看的作品。

不過,就如同我前面所言的,雖然整體的閱讀經驗是好的,不過就是覺得有哪裡怪怪的、而想要抒發一下自己的感想就是了。因此,接下來的討論內容難免會涉及故事內容,畢竟是懸疑小說,所以,如果沒有看過這本小說又不想要被劇透的話,那就請務必不要再看下去了。

那麼,雖然這本書的中文譯名為《別相信任何人》,不過,原文書名是《Before I Go to Sleep》,所以翻成「在我入睡之前」應該會更為適切些。當然,我也知道要是代理出版社真的這樣直譯書名的話,那可能連我都不會因為被標題吸引而去點開簡介來看就是了。

所以,兩個書名都算是符合這個故事內容的,但考量到女主角克莉絲汀是個只要經過深沉睡眠之後,醒來時就會記憶重置,有時候會以為自己還是一個小女孩、而有時候則覺得自己已經二十幾歲了或更大的歲數的人的情況下,再加上故事的最後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即將入睡的時刻,因此,在看過全文之後難免還是會覺得果然原文書名還是更加貼合這個故事就是了。

這本小說的敘述方式是以克莉絲汀作為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描述,因此,對於第一次閱讀本書的讀者而言,應該都可以透過克莉絲汀的觀點而隨著故事的進展並從中得到相關線索、慢慢地了解整體事件的全貌。本書一共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是今日,第二部是克莉絲汀從十一月九號到十一月二十三號之間的日記內容,然後,第三部則又再度回到了今日,接續著第一部的今日的後續發展。換句話說,這就代表著,整本書真正涵蓋的故事時間線,可以說其實只有一天的時間。這樣的呈現方式對我來說,算是相當特別的設計。當然,考量到克莉絲汀只要到晚上睡著、隔天醒來之後又會變得完全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情的這個特點,就會覺得這樣的設定其實也算是相當合理的,畢竟這是第一人稱的故事嘛。

那麼,在進行討論之前,還是先來非常簡要地概述一下這個故事的內容大綱吧。

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叫做克莉絲汀‧盧卡斯的女人,她每天早上醒來之後記憶就會重置。因為克莉絲汀每天醒過來的當下都會覺得自己還是個距離自己真實年紀很遙遠年齡的女孩,所以每天早上看到鏡子時都會被自己的真實模樣嚇到,除此之外,她醒來的時候身邊還有一個自稱是她的丈夫的中年男人,叫做班恩。這個人表現得很愛她,並會告訴她很多關於她以前發生過的事情,還會為她做飯,在兩人一起吃了早餐之後這人才會出門去上班。然而,明明這個人就表現得這麼愛她,可是,她卻對他毫無印象,對他所說的事情也毫無印象,甚至還對他有一股全然的不信任感和莫名的恐懼感。然後,故事接著就出現了第三個重要角色,一個自稱是克莉絲汀的醫生的人,叫做奈許。在這個醫生出現後,就交給克莉絲汀一本她自己寫的日記,克莉絲汀在看了這本自己所記錄下來的日記內容後,就漸漸地記起了過去記憶的片段。最後,總算是記起來當年將自己打到失憶的人,就是現在這個自稱是自己的丈夫的這個人。而且,這個人根本就不是她的前夫班恩,而是她當年的外遇,一個叫做麥可的人。當麥可將她帶到當年事發的現場時,克莉絲汀就幾乎想起了一切,隨後,兩人發生了衝突,導致麥可原本打算用來燒掉克莉絲汀日記的火因而蔓延開來了、釀成大火。最後,麥可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得救了,故事就結束在克莉絲汀快要入睡之前。

大致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故事,當然我省略了超多細節的,不過,應該是沒有偏離這個故事的主軸太遠才對。再說,真的要感受這個故事精采的部分,果然還是得要重頭開始仔細地閱讀作者精心創造出來的故事是最佳的。

那麼,言歸正傳,因為主角自身想不起來在自己所認知的年紀到昨天以前這段時間的所有記憶的關係,導致這段時間中曾發生過的所有事情都得要經由他人的告知才能形塑出輪廓。因此,她每天起床後能夠依賴的對象就只有那個假扮成自己的丈夫、實則是當年將自己毆打重傷至失憶的外遇對象,如此的安排得以深刻地呈現出主角那充滿恐懼、無助的狀態。雖然說,真的去深究這個故事內容的話,又難免會覺得事情之所以會演變成這樣,其實完全就是這個主角自己當年自作孽造成的,因此,在我第二次看完這本書的時候,甚至還產生了對於最後麥可悲慘地被燒死、而克莉絲汀卻得以重回親友身邊這樣的結局感到有一點噁心。畢竟,如果麥可當初一見鍾情的對象不是克莉絲汀的話,那麼,或許他也不至於會走到今日這副變態模樣。若他當初遇到的對象是一個沒有婚姻、沒有小孩、還同樣愛著他的女人,而不是一個因為創作遇到瓶頸、只想要和他玩玩以期望獲得小說題材靈感的已婚女子的話,那麼,或許他的這些暴力傾向根本就不會被激發出來也說不一定。因此,真的要說的話,也就是因為麥可在這個故事中是壞人角色,最後只能得到悲慘地被火燒死這理所當然的結尾,而這樣的呈現反倒顯得他有一點被塑造成悲劇角色、讓人產生同情的情緒。

至少我就覺得麥可也是挺可憐的,畢竟,對我來說,這麥可之所以會變成這副壞人模樣,真的完全就是拜女主角克莉絲汀所賜,若當初她潔身自愛一點,不要去招惹麥可的話,那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她依舊有看似深愛自己的丈夫、還有兒子,原本就可以繼續過著看起來幸福快樂的生活,不是嗎?所以說,從故事開頭就一直使用第一人稱來表現出自己是個受害者的克莉絲汀,真的讓我覺得她非但是自作自受、甚至還有一點實質加害者的意味在。不過,考量到她這接近十七年來的悲慘人生經歷,確實也算是已經得到了很充足的懲罰了,因此,就算她在故事的最後當真是苦盡甘來、得以享受天倫之樂,那好像也不能算是真的太糟糕的結尾沒錯啦......

雖然說,我是真的覺得這個故事還不夠完美,不過,還是先來說說我覺得這個故事設計得相當優秀的部分吧。

對我來說,這本書中最讓我無可挑剔的部分,應該就是作者在描述克莉絲汀的失憶症症狀的部分吧。從作者在書中關於這些相關知識的描述都可以充分地感受到作者在創作時應該是確實有下苦功、好好地參考過人腦相關的研究。當然,在作者後記裡也有提及其靈感是來自於幾位失憶症患者的生活經歷,只是其中所提供由克萊夫‧韋靈的妻子所著作的書《Forever Today : A Memoir of Love and Amnesia》似乎在台灣沒有中譯本,我無法參考到是有些可惜。

基本上,我算是個挺喜歡看和大腦相關研究的科普書的人,而在這個故事中克莉絲汀失憶的設定上,至少我是挑不出太多的毛病就是了。特別是關於克莉絲汀雖然沒有過去的記憶、卻還是打從心底恐懼著麥可的這點,確實是符合現在大腦相關研究的結論。舉例來說,從喬許‧佛爾所著《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的這本書中就有對大腦如何記憶的運作做蠻詳細的相關說明,有興趣的人是可以參考看看這本書。在這本書中,介紹了現在科學家普遍同意將記憶分成兩種類型:一種是陳述性記憶、另一種是非陳述性記憶,又稱為內隱記憶。而其中所謂的陳述性記憶就是我們普遍稱之為記憶的這個類型,比方說你的車子顏色、昨天下午發生的事情,其中陳述性記憶還可以再細分成語意記憶(對事實和觀念的記憶)和情節記憶(對自身經驗的記憶)。當然,這些內容在《別相信任何人》這本書中,作者也都有透過了奈許醫生的口中將這些大腦的科普知識傳達出來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上面提及的《大腦這樣記憶什麼都學得會》中的第四章裡面也有提及作者所參考的兩位失憶症患者的相關紀錄,韋靈(在這本書中被翻譯為韋寧),是前英國廣播公司的音樂製作人,在1985年的時候,因為罹患了皰疹病毒腦炎之後使得海馬迴損傷而失憶。韋靈每天都寫日記,那日記內容就如同克莉絲汀在精神病院所留下的筆記一般,不過,韋靈的情況是每隔三十分鐘左右就會再記錄一條敘述來否定前面那一條敘述的狀態。

只是這些失憶症患者之所以無法記憶新的記憶的原因都是由於海馬迴受損造成的,海馬迴的功能主要就是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所以,這些失憶症患者在海馬迴受損之後,只要一中斷了專注力之後就會因為無法將短期記憶轉換成長期記憶的關係,而使得他們無法記住太長時間之前的記憶,從前述韋靈的例子來說,也就代表著這個人持續了三十分鐘的專注力已是極限,所以,一分心之後,記憶就被重置了。因此,克莉絲汀的情況確實也是如同在其十一月九號的日記中,奈許所言一般,算是很特別的案例。其中一個特別之處就在於她的記憶是可以維持一整天,中間甚至還可以小睡一下!所以,看得出來雖然克莉絲汀待在精神病院的時期的症狀可能有大量地參考韋靈的病情,但是,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原因應該絕非來自於海馬迴受損就是了。

當然,在故事的最後,作者也有再次利用奈許的口中來說出造成克莉絲汀失憶的理由可能是由於當初大腦受到創傷所造成就是了。而這種症狀的話,在我之前看的一本叫做《超級好!用遊戲打倒生命裡的壞東西》的書,該書的作者也就曾因為意外造成大腦受傷,在書中她寫下其病名叫做「創傷性腦損傷」,症狀是一次只能閱讀或寫字幾分鐘,也無法記住事情,因此,該書的作者才會創造出獨特的遊戲方法來讓自己可以對抗這個病魔。所以,從這個作者在書中對這種病癥的描述,就會覺得《別相信任何人》的作者應該就是將造成女主角克莉絲汀失憶的真正原因設定為這個「創傷性腦損傷」的症狀才對。當然,可能除了這個症狀以外,多少還包含了一點創傷後症候群吧,畢竟,可以猜想克莉絲汀當時被麥可毆打的記憶肯定非常地可怕,所以極大可能她對於當時的記憶其實是選擇性遺忘就是了。

除了在克莉絲汀的病情的部分看得出來作者相當考究以外,在整個故事的鋪成上面也可以看得出來作者的用心,巧妙地讓一開始以克莉絲汀的丈夫班恩名義出場的麥可得以一直到最後第三部再度回到「今日」的這個時間點時,在透過克莉絲汀看了麥可偷藏起來的那些日記之後,讀者才得以和克莉絲汀一起確信這個假裝成班恩的人根本就不是班恩本尊的這一點。當然,不可否認,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因為前面沒有那麼仔細地閱讀的關係,看到這裡的時候是有一點覺得被突襲的感覺。然而,重新閱讀之後,就不難發現到其實在故事前面的內容中也確實是已經做了相當程度的鋪成就是了。

只不過,即便是這樣,對我來說,要將這故事統合出一個完整的時間軸以形塑出全貌卻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就是了,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沒有那麼聰明,沒有辦法立刻就將書中所提供那些線索碎片拚好,所以,總覺得好像有哪裡怪怪的感覺。因此,接下來我還是想要將這些作者在書中所給予的線索在符合我的價值觀之下、整理出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

那麼,要釐清這個故事的真相的話,就得要檢視各個角色所提供的不同的線索,然後依照時間軸的方式敘述出來應該會是比較適當的做法。

這個故事中真正登場的人物並不多,因此,也不是真的太困難就是了。而且,在第一部分「今日」中,就已經由假扮成班恩的麥克在告知沒有記憶的克莉絲汀她的過去的時候、直接點明了「今日」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而在這天,克莉絲汀已經四十七歲了。

不過,對我來說,整個故事中最不能盡信的線索也就是這些來自於麥可所假扮成的班恩所提供的言論了。畢竟,這傢伙所提供的說法絕大部分都是他自己虛構出來的內容,而且,好像連他讓克莉絲汀看的那些照片中也有不少是他用PS改出來的。因此,相對上來說,在這個故事中比較可以信任的線索,應該還是由奈許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說詞。然而,由於奈許也有不少的說法是來自於過去失憶的克莉絲汀錯信麥可所說的謊言再轉告給他的內容,因此,也就導致了在故事的前期,麥可所說的亞當之死和照片因火災而大量損毀的事情就經由奈許的附合而好像是個可信的事實一般。當然,到了故事後期,克萊兒登場之後也加入了提供正確線索的行列,甚至可以說,只有克萊兒說出來的話才可以視為是絕對真實的部分也說不一定。只是,在「克莉絲汀的日記」這個階段中,一般的讀者應該是無法從前面故事的呈現得出克莉絲汀所認知的班恩和克萊兒所認知的班恩是不同人的情況下,至少在我第一次看的時候,真的曾懷疑過克萊兒應該是和班恩合謀要一起報復克莉絲汀、才會一直吹捧那個從故事開頭就行跡可疑的班恩。當然,我想,這肯定就是作者精心想要營造出來的效果就是了。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事實線索則是來自於克莉絲汀的記憶閃現,雖然裡面被夾雜了很多克莉絲汀的「虛談」症狀,讓讀者相當容易陷入混亂、而分不清楚裡面存在著多少的真相就是了。

不過,即便是這樣,只要確實地將麥可的謊言和克莉絲汀的虛談排除的話,那麼,應該還是可以找出一個最接近這個故事的真相才對。因為這個故事其實就只有涵蓋一天的範圍,也就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天,因此,要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都釐清的話,我想還是採用從「今日」這天往回推的方式是最佳的做法。

由於我至少完整地看過這本書兩遍的關係,在第二次閱讀的時候,就是在已經知道故事開頭中待在克莉絲汀身邊的班恩並非真正的班恩、而是她當年外遇的對象麥可,這人甚至是當年把她打成重傷導致嚴重失憶症的罪魁禍首,因此,也就不會有在第一次閱讀時對於克莉絲汀從故事一開頭就對班恩充滿了不信任和恐懼等相當排斥的現象而感到納悶的狀況發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今日」中,從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內容,更可以清楚地得知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一天,麥可又再度地動手打她了,而那傷痕在經過了至少一個禮拜到三十日這「今日」時刻都還可以隱約看見,可見得當時他出手之重。因此,即便當年的記憶克莉絲汀真的遺忘了,但七天前的傷害她的身體肯定是還有記憶的,所以,會出現這些排斥他的行徑自然也就合理到不行了。

所以,這樣說起來就會覺得麥可這個角色確實是有一點讓人難以理解。畢竟,不擇手段也要將克莉絲汀從療養院接來和自己一起住,表現得好像很愛她的樣子,可是,卻接二連三地動手把克莉絲汀打得鼻青臉腫的。再說,事發之後十六年左右都像是不曾出現在克莉絲汀身邊的人,為什麼會到了第十七年才突然又出現呢?因此,這個人在行為模式上真的非常地奇怪,或許先針對這個角色來進行檢視會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不過,要檢視這個角色的特質還是得要先將各個事件整合起來,才能透過這些事件推測其行為模式就是了。

那麼,雖然麥可在假扮成為克莉絲汀的前夫班恩編造了很多謊言,其所說出的言論應該都得要打折扣。不過,在布萊頓碼頭的這間旅館房間中克莉絲汀記起他是麥可之後,那麼他應該也就不再需要說謊了才對,因此,若將其自我感覺良好的主觀判斷省略的話,那他在旅館房間中滔滔不絕地說出兩人相遇時的一切情節,應該還是可以將之視為事實才對。所以,只要比對這些麥可所提供的訊息,再和先前故事中克莉絲汀所回想起的記憶片段相對應的話,我想應該是可以順利還原當時事件發生時的真實情境也說不一定。

那麼,為了要理解麥可這個人物的特質,我認為第一個可以進行考量的時間點,應該就是為什麼麥可會選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這個「今日」帶克莉絲汀重回這當年的事發現場?

在第三部「今日」中,麥可稱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兩人的「相識紀念日」。我認為,之所以麥可會選在這天帶克莉絲汀重回事發現場的理由應該也就是這個「相識紀念日」。畢竟,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那晚,他就已經因為克莉絲汀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而狠狠地揍過她了,因此,假設他是害怕因為克莉絲汀恢復記憶去報警而導致他被抓去關的話,那麼,即便克莉絲汀有失憶的問題,這樣放任她這整個禮拜依舊可以到處亂跑,風險也未免太大了。所以,對應他在前往到布萊頓的旅館之前還先到海邊停了好一陣子的這一點來看的話,我認為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比較偏向是想要和克莉絲汀同歸於盡的這個意圖吧。畢竟,從故事中也不難看出來,他的人生早在當年遇到克莉絲汀的那個時候就已經毀得差不多了,因此,到了這個年紀又曾犯下過嚴重的傷害罪責而導致隨時都可能被抓的情況下,想死好像也不是那麼誇張的事情吧。而且,他最詭異的地方應該還是在於他真的給了克莉絲汀很多可以逃離他的機會,所以,我想,這應該也就是為什麼他一直到最後要燒日記的那一刻,都還非常堅持克莉絲汀是愛他的。畢竟,如果克莉絲汀真的對他一點意思都沒有的話,那麼,在她多的是可以逃走的機會的情況下,為何卻一直到最後旅館房間失火的時刻都還是留在他的身邊......

既然十一月三十日是他們的「相識紀念日」,那麼,就先來還原這個所謂的「相識日」的年份吧。

在第一部「今日」中,麥可裝成班恩對克莉絲汀說道:他們是在一九八五年結婚,也就是克莉絲汀取得博士學位的那年,然後,她在二十九歲那年出事。然後,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日的日記敘述了,她和麥可一起去國會山看煙火,這天,麥可第一次告訴她當年是發生車禍事故,十二月的時節,那台車因打滑而撞上她。當然,克莉絲汀出事的真相並非車禍事故,而是在布萊頓的旅館房間中被麥可打到重傷所造成的,所以,麥可在國會山這天所說的話幾乎都是謊話。但是,最佳的謊話就是得要夾雜在真相之中的關係,所以,我認為日期這些訊息對麥可而言應該是沒有造假的必要性才對,因此,克莉絲汀結婚的日期和出事的日期應該是正確的可能性很大。

接著,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四日的日記中,奈許將克莉絲汀的第一本小說《晨鳥》交給她。在這本書的作者簡介上敘述了:「克莉絲汀‧盧卡斯,一九六零年生於北英格蘭。她曾在倫敦大學學院主修英文,現今定居於倫敦」。因為這本書是奈許拿給她的,可視為正確的訊息,所以,對照起來就可以知道,克莉絲汀在「今日」確實是四十七歲,因此,假設她出事的年紀確實是二十九歲的話,那麼,她出事的時間點就應該會是落在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

不過,在這裡我一定得要吐槽一下,關於麥可說克莉絲汀在結婚的那年取得博士學位的這點,我是不相信的!畢竟,以一般性的情況來說,大學畢業的年紀通常是二十二歲左右,除非英國的學制真和台灣有如此大的差異性,否則,加上研究所兩年的時間,怎麼想都覺得克莉絲汀不太可能是個能跳級或是只讀一年的博士班就可以取得學位的那種聰明人,更不用說,從這故事的呈現,甚至不會讓人覺得她很聰明!因此,我認為克莉絲汀是個博士畢業生的這一點,應該是麥可的謊言之一,畢竟,關於他自己的職業也是謊話連篇,明明就只是個實驗助理,卻說自己是主任,強行給自己升職。

只是,這樣難免還是會延伸出為什麼麥可有必要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問題?

因此,可從第三部「今日」麥可滔滔不絕對兩人相識的那天的描述來推測,他所言的情景大致上是這樣的:當時克莉絲汀每天都會去這間咖啡館,坐在窗邊的同一個位置,有時候會帶著嬰兒、有時候則是獨自一人。而他因為去公車站的路上會經過這間咖啡店,覺得她很美,變得每天都很期待經過這間咖啡店,後來,他也開始每天去這間咖啡館。有一天,咖啡店客滿沒有空桌,克莉絲汀當天沒有帶著亞當、獨自一人,主動和他搭話、邀他和自己同桌,然後她不小心打翻了咖啡,他堅持要再買一杯請她。那天之後,兩人就漸漸地發展成了外遇關係。因此,就我的推測,麥可之所以會編造出這樣的謊言的理由應該就是為了要將克莉絲汀是個作家的這個事實從他所編造的故事中刪除掉。畢竟,如果讓克莉絲汀知道自己出版過小說,那麼可能就會被她要求要看到書的實體,要是不給她看的話就未免太奇怪了,而看了這本書的話,就可能會導致她想起太多他不希望她想起來的事情。因此,為了將克莉絲汀寫小說的情景替換掉,就只好編改成她在寫博士論文,如此一來,將咖啡館改成圖書館似乎就會顯得更加地合理一點。只是,在圖書館中打翻咖啡之後,麥可還堅持要再買一杯還她的這個節情其實是顯得非常的突兀,而且,說她都博士畢業還去律師事務所做助理、換了好幾個工作,也難怪在他一開始提到這個情節的時候,克莉絲汀完全都沒印象也就算了,甚至完全不相信那是真的!當然,我想,這應該是因為作者刻意將麥可和克莉絲汀都設定成不太聰明的人所導致的結果吧。

此外,忍不住再吐槽一下,關於克莉絲汀的智商最讓我詬病的地方,應該還是克莉絲汀一直到第三部「今日」找到那些缺失的日記紙片的時候,她才察覺到她這本日記筆記本有被割掉的痕跡的這件事情!畢竟,這些被割掉的日記份量,其實挺多的,起碼我在讀這些內容的時候花了蠻長的時間的,她還用了一堆對話框,很難想像這樣的對話框她會在日記書寫的時候擠在同一行,所以,就算克莉絲汀的字很小,起碼應該也有好幾頁,而且,字寫得很小的話只會更難閱讀,那她能看得這麼快簡直就不可思議,而字大一點的話,那被割掉的紙張一定會相當多張。所以,如果有對自己的書或筆記本動過刀的人應該都能夠輕易地想像到那本筆記本應該是會有一大塊被割掉的狀態,根本就應該是連翻開都不需要就可以從外觀看出來那本筆記本的中間有被割過的痕跡了,這和是不是割得很整齊一點關係都沒有。可是,克莉絲汀在拿到這本筆記本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也就算了,第一次看完的時候還是沒注意到、連提都沒有提,得要一直到看到麥可藏起來的那些日記殘頁的時後才察覺得到,這就會讓讀者覺得這人的觀察力實在是太差了!所以,要說她聰明到可以在二十五歲就取得倫敦大學文學博士學位,豈不顯得有一點侮辱這所學校嗎!?當然,是可以替作者的這些很讓人質疑的設定設法開脫一下,那就是克莉絲汀的腦子可能真的是在當年被麥可打壞了,所以,才會在「今日」變得這麼不聰明!不過,在她還沒有被打之前,就放任讓自己搞外遇還擺不平,所以,怎麼想都還是會覺得她應該是本來的人設就不聰明就是了。

所以,這樣的做法對我來說,就是屬於那種很刻意的安排方式,畢竟,當情境是屬於一般人絕對會注意到的狀態時,作者卻為了要隱藏線索而讓主角完全沒有注意到的情況,就會讓人有一種莫名的無言感.......。就不用說,到了第三部時的克莉絲汀真的是特別地無常人的判斷能力!除了上面提到的日記殘頁外,她最扯的地方大概就是在麥可買了香檳回來接著又去洗澡的時候,她明明都已經察覺到了狀況不對了,她竟然沒有想要先拿著那些日記紙片逃離那間房間,而是在那裡慢慢地看日記真的是有夠扯......當然,也不能排除作者之所以讓克莉絲汀做出這麼奇怪的行為,很可能其實是想要表達她確實如麥可最後所言,她是愛他的,才會這樣明明就有可以逃走的機會、卻不願意離開。只是,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會完全背離了她的主觀陳述,而顯得極度矛盾。再說,要是她真的有一點點察覺到自己愛麥可的話,那她一直接受麥可所說的那些謊言,兩人不就可以繼續如同真實夫妻般地生活下去了?

那麼,既然都要吐槽的話,就來說說這本書最讓我想要吐槽的點,大概就是手機的電力問題了吧。這點真的是很難讓人忽視的部分,想想,克莉絲汀是個一開始連手機是什麼都不知道的失去記憶者,很快就可以使用上手的這點姑且視為是她的身體記憶的功力,雖然這已經讓人感到很不可思議了。但是,這手機需要充電的這種事情,對一個本來根本就不知道有這種產品的人來說、而且這個人還每天記憶都會被重置的狀況下,她真的會記得要幫她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存在的手機充電或換電池嗎?因此,假設說她的手機其實都是麥可每天幫忙充電的話,那麼,麥可又怎麼會在她向他坦承日記和奈許的事情的時候能夠這等震驚呢!?更不用說,合理的推論來說,奈許那支手機應該是麥可所不知的物品,可是,她竟然一直到二十六日的日記上才寫了這手機不能使用了。天啊!這到底是哪個牌子的手機啊!?電力也未免太長效了吧!

所以,這種內容就是真的很難自圓其說、甚至幾乎到了不合乎常識邏輯的感覺。因此,只要考量到這些內容,就會覺得這本書果然距離完美作品是相當遙遠的。不過,繼續一直糾結這種和主要劇情並沒有太大關係的缺點似乎也沒有太大的意義,還是繼續回過頭來推算這兩人的「相識日」吧。

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克萊兒說當克莉絲汀發生事故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要回推亞當出生的日期可以從奈許在送給了克莉絲汀她的第一本小說《晨鳥》同時還附上的那張一九八六年的新聞剪報來推敲,這篇新聞剪報報導了這本小說的評價。在這份新聞簡報中附有照片,而這張照片的影像是她站在十一月十二日奈許帶她去參觀過去曾和班恩一同居住的那棟房子前,而那微凸的肚子讓她立刻意識到她曾經懷孕過。因此,在十四日這天稍晚,她便質問了麥可,麥可早有準備就告訴她他所編造的謊言:亞當已因當兵戰死了。同時,還拿出了一個金屬盒,裡面放了亞當的照片、出生證明,甚至連克萊兒的婚照都有。而麥可對於將這些東西藏起來的說詞也頗有說服力,畢竟,克莉絲汀每天起床之後都不會記得這些事,所以,與其讓她和自己每天看著這些物品後想起亞當、而傷心難過,還不如選擇沉默、將之藏起來,不去碰觸為佳。在這金屬盒當中還有一張亞當嬰兒時代的照片,上面註明了是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雖然從後面的劇情可以得知麥可花了不少時間在PS照片,不過,對於亞當的單人嬰兒照片應該沒有必要費事動手腳才對,而且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原本收藏在克莉絲汀病房抽屜裡面的照片,因此,包含亞當的出生證明應該也都是真貨才對。可惜,作者沒讓克莉絲汀好好地檢視這份出生證明,不然就可以直接得到亞當明確的出生日期,而不需要進行推敲了。

不過,因為這本書中沒有明白地把亞當的出生日期寫出來,所以,讀者只好從克萊兒的說詞對照麥可藏起來的那張一九八七年六個月大的線索來得出亞當的出生年份應該是介於一九八六、八七年之間,而且,以八六年年底的可能性最高。只是,這樣就讓我忍不住又想要吐槽,如果他是在八六年出生的話,那麼,在「今日」的時候,他也應該才二十快二十一歲而已。在一般性情況來說,這應該是大學都還沒有畢業的年紀,可是,這亞當竟然已經離家獨立在從事電腦相關的工作,而且,女兒還都已經在女友的肚子裡面!實在是不禁讓我覺得作者是不是搞錯亞當的年紀了!

因此,既然克萊兒說在克莉絲汀出事的時候,亞當剛滿四歲,而他應該是在一九八六年年底出生的情況下,事件發生的時間理應是介於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之間吧。如此一來,和麥可所言克莉絲汀是在二十九歲時出事、也就是應該是一九八九年到一九九零年之間,就會產生出微妙的時間差。當然,假設克莉絲汀也是所謂的年底的小孩的話,那麼,也是有可能在一九九零年才滿二十九歲就是了。因此,經過這樣整理之後,那麼,克莉絲汀出事的年份應該幾乎就可以鎖定在一九九零年了。所以,假設克莉絲汀出事的月份真的如同麥可所言是發生在十二月的話,那麼,當年的事件發生的時間應該就會落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

而克萊兒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三日的日記中這樣說道,克莉絲汀在生了亞當之後,大概是因為一開始將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亞當身上,導致在寫作上陷入了瓶頸,開始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而那個時候的克萊兒剛好有空閒的時間,因此就向克莉絲汀提議說她可以一個禮拜空出兩天幫忙克莉絲汀照顧亞當,這樣克莉絲汀就可以去咖啡館中專心寫作。然而,過了不久,克莉絲汀開始變得用心打扮而讓克萊兒察覺到她有外遇,詢問之後,克莉絲汀才終於坦誠。不過,又過一陣子後,克莉絲汀就宣告事情已經全部結束,因此,克萊兒推測克莉絲汀的外遇時間大概只有幾個月的時間。當然,將克莉絲汀在十一月十二日的日記中所述去參觀那間從前和班恩一起住的房子的時候,她所想起她和麥可偷情的場景;以及,第三部「今日」中,她也有想起她和麥可當時分手的場景;將這些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串連起來,也算是可以證實克萊兒所言應該是不假的。

因此,既然事件應該是發生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那他們兩人的「相識日」自然不太可能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了,而是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對。可是,這樣一來從兩人相識到事件發生就會超過了一整年了,而不是「幾個月」的時間而已。因此,考量到麥可所謂的「相識紀念日」的這一天,那時候兩人並沒有真的開始交往,所以,這個落差應該是來自於兩人的主觀認定、而不至於是線索對不上來的狀況就是了。

只不過,這樣就會得出他們兩人相識時,亞當應該已經是個二歲至三歲大的小孩,難免又會讓人想要吐槽,正常人在看到一個兩歲到三歲大的小孩會將之稱為「嬰兒」嗎?不過,考量到作者應該是將麥可設定成相當不聰明的人設的狀態下,好像是不應該過度強求才對。

那麼,將兩人的相識日和克莉絲汀出事的時間都粗略地找出來之後,後續克莉絲汀就醫的過程大致都可以透過奈許和克萊兒所提供給克莉絲汀的訊息概略地描繪出來。

特別是事件發生後,克莉絲汀絕大部分的遭遇都可以在克莉絲汀十一月十九日及二十日的日記中看到。她先是在普通病房住了幾個月,然後,變得連班恩和亞當都記不得後,開始出現歇斯底里的狀態,甚至具有攻擊性,所以,就被轉到了精神病房,而且,一住就是七年。在這段期間,班恩和兒子幾乎天天來看她,克萊兒也經常來看她。後來,班恩的經濟開始負擔不起克莉絲汀的花費,便向政府要求補助,成功地安排她入住到療養院衛靈之家。而在克莉絲汀入住衛靈之家一年後,就用因為他不在她的生命裡時她比較快樂的理由,和她離婚了。應該也就是在這個時間點,班恩將大部分的照片都捐出去,最後這些照片才會落到了奈許的手上。

而在那之後,克莉絲汀就這樣在衛靈之家住了長達十年之久。除此之外,在第三部「今日」最後,奈許提到了克莉絲汀是在四個月前自己辦理出院手續的。當然,對應到克莉絲汀自己想起來的記憶中,應當就是麥可牽著她的手讓她填寫那些表格的。她還接著推論出麥可應該就是在那不久前才開始假扮成班恩每天來看她,並在來看她的過程中將她抽屜裡面的照片等物品偷走,不過,克莉絲汀的這些推論並沒有得到任何其他人的證實,所以,應該也是可以將之視為是克莉絲汀的另一次「虛談」就是了。

除此之外,同樣在克莉絲汀十一月二十日的日記中,從奈許口中得知克萊兒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幾個星期後有來找過她,想要知道克莉絲汀的住址卻被拒絕,衛靈之家只願意幫她轉交信件給克莉絲汀。因此,克萊兒當時記下麥可所假扮的班恩留下的電話號碼,自然不可能順利聯絡上克莉絲汀。所以,克萊兒只好將信件和自己的電話號碼一併交給衛靈之家的人員代為轉交。然而,在那之後,克萊兒就收到了克莉絲汀寫來說自己很好的信。因此,既然別人都回了這種信來了,再厚臉皮的人也應該不會再主動聯絡了。所以,克萊兒自然也就沒有試圖再聯繫克莉絲汀了。

而奈許則是在克莉絲汀離開衛靈之家之後,因為對她的案例感到興趣,想將之用到自己的論文之中,而開始想和克莉絲汀聯繫。從奈許的說法可知,他先是聯絡上班恩,但被班恩拒絕了。後來就親自來到了麥可和克莉絲汀現在住的這間屋子,等到克莉絲汀獨自出門的時候再向前自我介紹。當然,從奈許一直到十一月九日才要克莉絲汀每天寫日記的這一點來看,應該不難推測出奈許真的接觸到克莉絲汀的時間點一定不會是太久以前的事情,所以,我認為很大的機率應該是發生在十月的這段時間中。

只不過,這個「聯絡上班恩」的說法是有那麼一點難以判斷就是了,到底是聯絡到正牌的班恩?還是麥可假扮的班恩呢?合理地推論應該是連絡上麥可會比較合理,畢竟奈許知道克莉絲汀現在居住的地點,所以應該是從衛靈之家那裡所取得的資訊才對。但是,這裡就是有頗多矛盾的地方,畢竟,奈許也有很多克莉絲汀過去的照片和相關的資料。照片的部分應該就是他所稱班恩在幾年前捐出的那些,因此裡面也包含正牌班恩的照片。所以,在克莉絲汀十四日的日記中,他帶克莉絲汀去做MRI的時候,給克莉絲汀看的照片之中就有班恩的照片。只是,假設他得到的聯絡資料都是麥可的,那麼,他在取得克莉絲汀過去發生事件的那些資料的時候,真的可以完全沒有附上正牌班恩照片嗎?總是覺得這裡真的是挺誇張,會有一種「要有多少巧合才會發生這麼扯的事情!」的這種想法出現。

不過,這裡也會有一點隱約感受到作者好像有想要批判什麼的意圖在,就好比說,身為克莉絲汀從大學時代至今的好友無法在衛靈之家問到克莉絲汀的聯絡方式,可是,對克莉絲汀而言是一個全然的陌生人奈許,只不過因為身分是醫生,竟然連她住在哪裡的資料都可以取得,這英國的醫療體系真是相當地讓人無法信賴呢!

當然,我自己是認為作者絕對有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否則克莉絲汀這種病情的病患怎麼可能會只因為麥可假扮成她已經離異的前夫班恩,就能夠輕易地帶走她!?即便是用「是她自己辦理出院」的這種說法都很難為此疏失推託吧!因此,在作者有這種批判整體醫療系統的前提在的情況下,奈許這個醫生角色雖然主要應該是被用來提供正確線索的功用,卻也因為他是這種醫療體系的一份子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故事中也有不少錯誤的訊息就是因為他不認真考察訊息真實性的關係導致讀者被誤導以為那些線索是正確的!就好比說,明明就是為了要針對克莉絲汀失憶症狀進行研究,卻對克莉絲汀所說的事情全然相信,導致那些事情根本就是麥可編造出來欺騙克莉絲汀的說法,卻在故事前半段讓讀者誤信克莉絲汀的故居曾發生過火災以及亞當已死的事情。不得不說,這人這樣真的是很誇張!像他這樣完全不查證消息可信度的情況下,他是要怎麼判斷克莉絲汀的記憶是不是出問題!?所以,他寫出來的論文肯定是沒有辦法帶動科學前進的!

而且,奈許的種種行為也都會讓讀者覺得他其實還是個很糟糕的醫療人員,當然,我認為這也完全符合上述作者其實是想要批判醫療體系的這點。畢竟,如果和克莉絲汀一起同住的人並非麥可,而是真的班恩的話,那麼,在家屬都已經拒絕了還私下去接觸當事人,甚至讓當事人將這件事情隱瞞家屬,就會讓人覺得這樣的行為應該都可以被視為犯罪行為了吧!當然,因為這個故事中將克莉絲汀接回去同住的人是麥可的關係,所以,搞得好像奈許這些根本就很有問題的行為被修飾模糊掉了。但是,這個人糟糕的地方還遠不止這些,就好比說,從故事中可以知道奈許在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二應該有去和克莉絲汀見面並將日記拿回去看。然而,因為事實就是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這天,克莉絲汀被麥可揍了,而且,那痕跡到十一月三十日的時候即便化妝遮飾了依舊看得見,可想而知,在二十七日的時候她臉上的瘀青會有多恐怖,不管克莉絲汀用了什麼說詞,在明知道她根本就記不得前一天發生的所有事情的情況,正常人應該都是會選擇留住她並報警而不是讓她繼續回到有麥可所在的家中!就不用說,他在三十日的時候,還一副像是第一次看到克莉絲汀的瘀青的那種態度假意地問她這傷是怎麼造成的,就會讓我覺得這個人真的是有夠扯的!都搞不清楚到底是麥可比較可怕還是這個奈許比較可怕了!畢竟,不把病人當作一個人來尊重的醫生,可能比有暴力傾向的普通人來得更加可怕也說不一定!

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

評《蜜蜂與遠雷》的電影

這裡的「評」字,應該是偏向於「批評」的「評」。也就是說,我對這部電影算是相當地失望的,不會有太友善的言論,因此,如果很喜愛此電影者,請務必不要再繼續閱讀下去了。

 《蜜蜂與遠雷》,是日本作家恩田陸所著的小說,日文初版在二零一六年就發行了。在沒有看過電影之前,我就已經知道這本書得了很多獎,賣得很好了。

不過,恩田陸的作品我本來就看得不多,印象中很久以前有看過一本叫做《終局》的書,不是很能理解那個故事所要傳達的世界觀。因此,雖然知道她的其他作品也得了不少獎,但依舊沒有太想要閱讀她的其他作品。

所以,原本我是屬於完全不知道這是哪一類型的小說的狀態,然後,光看書名也無法猜測出小說的內容。但是,賣得很好、評價又高的故事,難免會讓人想要了解一下。因此,在看到這部小說要被改編成電影的時候,就有想過那去借小說回來看看好了。結果,當初這本書在各家圖書館實在是相當搶手,明明就有很多本館藏,卻還可以每一本都被預約好幾人的情況。當然,現在熱度已經消散不少了,所以變得相對容易借到手了。

總之,電影上映之後,好像也沒有什麼太大的水花,至少我自己是這樣感覺的。當時因為連小說都沒有看過的關係,也不是真的太期待,就是那種有機會就看看的心態而已。然後,這部電影就在MOD上架了,這當然就是那很適合我觀看的時機了。

說真的,在沒有看過小說的狀態下觀看這部電影之後的感想,只有一句話,那就是難看死了!

即便看到最後片尾字幕都還是沒有完全搞清楚各個角色之間的關係,然後,音樂也沒有什麼記憶點,畢竟這部作品中所採用的曲子也不是那些那麼常聽到的知名古典音樂,當然,要說我知識淺薄我也沒有意見,畢竟,我本來就和古典音樂沒有什麼交集了。所以,在第一次看電影時,裡面絕大部分的音樂應該都是我當時第一次聽到的旋律。只是,這些音樂真的讓我一點印象都沒有,搞不好下一次再聽到時還是會覺得是第一次聽也說不一定......

因此,既然對各個角色之間的關係都搞不清楚的情況下,那也就代表著,明明都從頭到尾看完電影一次了,我卻還是根本就不是很知道這個故事到底想要傳達什麼意涵。如果在第一次看完電影之後,被問及故事內容的話,那麼,我可能就只會這樣回答:一個小時候因為媽媽死掉的關係、而曾經從演奏會場逃走的天才少女,然後重新返回鋼琴比賽,與其他參賽者發生的一些互動,以及其他角色參賽時各自的心路歷程,最後,這個少女只有得到第二名,結束。

從上面的敘述就可以知道,我在看完電影的當下,甚至覺得這樣的故事的原作小說之所以會得獎,搞不好是因為那年剛好又輪到這個作者得獎之類的安排。畢竟,電影所呈現的故事真的讓我覺得很普通,就算看完之後並沒有很知道那些人物之間的關係,但是,卻一點都不會想要去更深入地了解。然後,甚至連為什麼這個故事會叫做蜜蜂與遠雷都不是很能理解,自然也就沒有太多的其他想法了。

對作者不是那麼了解,電影又沒特色到讓人會想要去更了解這個故事的情況下,之所以會去看小說的原因,實在是因緣際會。去年,我開始使用借閱圖書館電子書的軟體,所以,就會習慣性地去瀏覽各個圖書館的館藏書籍,因為若是沒有人預約的書籍,電子書既不需要轉運、也不需要去圖書館取書,當下就可以立刻下載來看,非常地方便。所以,在習慣性的瀏覽過程中,偶然地看到這本書,而且,預約人數很少,好像是兩個還是三個,因為如前面所述,之前要借實體書來看看的時候,那排隊人數實在是太嚇人了。所以,看到預約人數這麼少的情況下,很順手地就按下了預約鍵。

不過,就如同上面所述的,看電影是頗為失望的,對故事的了解也僅如前文所述一般,因此,借閱小說電子書真的就是順手而已。然後,不知不覺地,就輪到我了,大概是因為電子書的借閱時間只有十五天,因此,印象是兩個月不到的時間,這本書就悄悄地進到了我的借閱書單之中了。

當然,同樣因為沒有太期待的關係,就這樣放著,先看其他更想看的書籍。然後,電子書上面的天數就一天一天地變少,好像到了剩下七天的時候,覺得不趕快看的話,好不容易排到的書就要被自動還掉的關係,才打開來看。一看頁數,天啊,在字型已經調整成很小的狀態下,都還有五百多頁。竟然是一本大長篇的故事,不過,因為還有七天的關係,所以,我當下立即開始看了。

一開場,並不如電影般的是從少女的年幼時代開場,而是從一篇短短的、乍看之下不知主述者為何人的敘述開始,隨即第二篇就立刻進入了巴黎場的初選。風間塵那顛覆的表現,讓小說從一開場就很特別,至少對我來說,和看電影時那故弄玄虛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因為我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是在不知道原作到底什麼類型的故事的情況下開始觀看的,所以,看到飾演女主角的女演員一直表現得很恐懼其他人的視線的時候,我還以為這是凶殺懸疑片說......

然而,因為有時間壓力的狀態下,所以我得看得很快,很多內容都只能快速掃過而已。不過,即便是這樣,對我來說,整個故事中的各個登場人物都是有著自己的個性,關係脈絡也讓人很容易就可以了解,和看電影的時候真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就不用說,小說裡面還有不少角色被電影刪除了,影響最大的莫過於濱崎奏了...,然後,原本屬於這些角色的情節還被電影僵硬地合併到了其他的角色上面以呈現出所謂的小說經典畫面......不得不說,這種作法真的是沒有必要,這樣不考慮角色性格的亂串劇情的改編方式,講真的,對我來說真的是最大雷點了!

在看小說的時候,從作者的描述中,會感受到那些角色們所演奏出來的音符猶如跳躍出文字的表現、彷彿好像真的聽得到音樂一樣,因此,在閱讀的過程中,總會讓我產生一種很想要聽聽那些音樂到底是什麼樣的旋律的想法。必須承認的是,這其實是很矛盾的,畢竟,再怎麼說,除了小說自創的《春與修羅》以外,其他的音樂都是現存的著名樂曲,電影再怎麼樣也應該是使用著同樣的音樂才對。然而,我在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對裡面的旋律基本上是毫無感覺和印象的,也不覺得悅耳,如果覺得好聽的話,那就不會毫無記憶點了。所以,為了要確認到底是不是因為是在不了解故事背景的狀況下看電影才會這樣的關係,我決定再看一次電影。

MOD依舊在架上,很輕易地就可以再看一次,因為看過小說了,所以,這次觀看電影的時候確實是有變得比較容易理解。但是,真的要說的話,也因為看了小說之後,就更加確定整體的故事架構是更動了。當下,立刻心裡一堆批評的聲音就開始不斷地跑出來,也就是這樣的關係,所以,我才會決定要來寫這篇批評的文章。雖然說,我知道這齣電影雖然看起來好像沒有太大的水花的樣子,可是,在日本還是被不少大型電影獎所提名,照理來說,世間評價應該還是不錯的。可是,我實在是無法認同,所以,我一定要將我的真實感受寫出來才行。

也因為這樣的關係,當初可以看電子書的時間畢竟實在是太短了,看得確實是很草率,而且後面有人排隊的狀態下,我也無法再續借細看。所以,我這次就去圖書館借了實體書回來好好地閱讀,而且,連日文版也一併借回來了,以確保不是因為我自己對這個故事不夠了解所造成的誤解。不過,再將中文版和日文版都看過一遍之後,我對電影的印象依舊沒有任何的改變,這電影確實是沒有將這本小說中的精髓拍出來,這個意見,我在認真地重看小說之後依舊維持同樣的看法。

當然,我也知道我是無法代表作者的意見,畢竟,我既不認識作者、也不知道作者創作時的狀態,對這個故事的所有認知,都只能從書中的文字來揣測。但是,即便如此,我仍然認為,即便電影的構成和小說中的故事架構不完全一致,但是,這是兩個擁有同樣名稱的作品,裡面有著同樣名字的角色,卻讓觀看了兩個作品的讀者沒有辦法得出這是一個相同的故事下,而且,電影還遠遠不及小說,因此,我就覺得有必要來討論一下,到底這部電影是在哪裡遺失掉了原作的核心部分的這個問題。

當然,不可否認的,確實有些改編作品雖然背離了原作的核心部分,但是,卻還是呈現出了一個完整的故事,只不過那是和原作截然不同的故事而已。這種情況下,通常應該是因為改編者也有自己想要陳述的意境,但又很想要使用那個故事架構和角色,因而導致的歧義。最適合拿來作為這類型改編的例子,大概就是吉卜力動畫《心之谷》和《霍爾的移動城堡》了吧。像這類型的改編,就算主要的核心架構確實是完全背離原作,我通常也不至於會產生出覺得改編者是帶有惡意的想法。因為像這類型的作品,正是本身已經是一個很完整的故事,所以,如果沒看過原作的觀眾,通常也不會因為不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故事,而想要去找原作來了解。除非,本來就已經看過原作了,才會清楚地知道,原來這改編和原作差這麼多。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就是了。

不過,很明顯地,我自己看不太出來這部《蜜蜂與遠雷》的改編電影有沒有這樣的意圖,畢竟,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根本就看不太懂這電影到底想要說一個什麼樣的故事。

總之,這部電影的開頭,是在一個朦朧的氛圍中,應該是一對母女的一大一小女性,兩人雙手聯彈著一架鋼琴的畫面。然後,很快地,畫面接著就轉到了芳江鋼琴比賽的會場,一頭短髮的女主角一臉驚恐的模樣在這個會場中遊走,周圍的人對她指指點點。同時間,大部分的參賽者和關係者也都在這個開場的時間用畫面大略地帶過。當然,對有看過小說的觀眾而言,觀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應該是可以立刻理解到這裡應該是想要利用快速地運鏡將幾個主要角色帶過以達到人物介紹的效果。但是,對於小說沒有任何概念的人而言,就好比我第一次觀看的時候,雖然幾個主要出演的演員都是認得的,可是,對故事又沒有概念,根本就不知道這些演員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的情況下,很自然就對這一段的畫面可以說是完全無任何的感覺,單純地覺得,怎麼這麼久都還不進入重點而已。

總之,應該就是這樣的開場吧,雖然是看了兩次,但是,我對這電影的印象真的不是很深刻,所以,憑記憶寫下的畫面,很難說是可以完全忠實呈現的描述。只是,我可是一點都沒有打算為了能夠將這個描述變得更如同畫面重現而再去打開這部電影重看一次的想法就是了。

當然,順著劇情很快就會知道,女主角之所以會這樣一直驚恐地看四周是因為旁邊的人都在碎嘴她過二十歲了、已經沒有才能等等的閒話,所以,她才會表現出這樣驚恐的模樣。只不過,這樣的呈現方式,坦白說,和小說中一直顯得狀況外的天然亞夜相比,至少,我是很難覺得這是同一個人物。

所以,第二次看電影的時候,雖然我是沒有第一次看的時候那麼不知道電影到底想呈現什麼樣的故事的狀態,可是,講真的,除了高島明石以外的其他角色的設定,也未免和小說裡面的人設差太多了吧。然後,電影又硬要叫高島去演那些原本是屬於小奏的戲份,搞得到最後高島在女主角演奏完畢之後,兩人一起哭的那個橋段,我真的覺得有夠莫名其妙的。這並不是說演員演得不好的意思,而是,那劇情讓人不能理解他們到底在哭什麼!這樣的形容可能是比較貼近我第一次觀看的感想吧。所以,對我來說,我是這樣認為的,既然都已經變動了人物關係了,那麼,就別勉強硬套回所謂的原作經典場面啊,弄得故事毫無邏輯的感覺,真的是......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待的話,那麼,或許電影確實是沒有打算忠實地還原小說的世界觀也說不一定。不然,從我前面所述的小說開場和電影的開頭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其實,電影和小說的主角是不同的!

畢竟,雖然第一次看小說的時候,可能會不知道在報名的第一篇〈主題(テーマ)〉中的主述者是誰,可是,若將整本書看完之後,自然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這篇的主述者,就是風間塵。然後,決賽的最後一篇〈music〉也是由風間塵的主述收尾,就不難清楚地理解到小說《蜜蜂與遠雷》的主角,就是風間塵。

我當然同意在小說中的榮傳亞夜也是主要角色之一,也是一個很複雜的角色。若是用原作的架構下要以她作為主視角來拍攝電影也不是真的不行,但是,電影裡面的亞夜和小說裡的亞夜的性格實在是落差太大了。所以,對我來說,就覺得感覺起來只是兩個同名同姓的人而已,這樣的話,這故事還能使用《蜜蜂與遠雷》這個名稱嗎?畢竟,對我來說,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這故事要用這個名稱來命名,第二次看的時候,勉強可以把在海邊的那個場景中對海面上的烏雲打雷的景色視為遠雷,那麼,蜜蜂呢?電影裡面的蜜蜂到底是什麼?

從小說中的〈主題〉裡就明白地說出來了。因為風間塵是個耳朵很好的孩子,他一直聽得到蜜蜂的聲音。就象徵式的比喻來說,這個聲音當然也就包含了來自天上的聲音,那麼,也就可以等同是他的老師霍夫曼的聲音。然後,因為風間這獨特的才能,導致所有的天才們都在這場短短的兩週賽事中一口氣進化,猶如波浪般震動的某種東西響徹全世界。這就是霍夫曼在推薦信中所稱的禮物,在小說中,最直接收受到這份禮物的角色就是亞夜!

所以,既然這個故事叫做蜜蜂與遠雷,那麼,不讓蜜蜂王子成為故事中的最重要的角色,這樣還能叫作蜜蜂與遠雷嗎?因此,把主角改成了像是電影中的亞夜那樣的角色,心裡掙扎的時候還是用馬匹來呈現,那為何不把片名改掉呢?像是黑馬與遠雷之類的,這樣不就不會讓觀眾產生為何這故事要叫做蜜蜂與遠雷的疑問了嗎?

反正故事的核心差那麼多,雖然借用了原作的架構,但是,只要確實地標註是翻拍自原作,又有付版權的情況下,那麼,只要另外取一個符合故事的名稱的話,也就應該不需要為了勉強地拍出所謂的原作經典畫面,而搞得故事毫無邏輯性了。因此,都改成這樣了還要用原作的名稱作為電影的名稱,不免讓人覺得就是想要讓觀眾誤以為可以看到小說中所呈現的故事內容,結果......

總之,若真的單看電影的話,至少在我第二次觀看的時候,大概可以了解到,除了高島明石以外的其他角色,確實是都和原作的設定不同,但是,也確實各自有各自不同的煩惱。真的要說的話,雖然我並不了解音樂相關工作者的真實狀況,但是,參賽過程中會有煩惱和恐懼,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所以,這電影中所呈現出來的煩惱和恐懼,可能也確實會是和那些實際參加過鋼琴比賽的參與者所會面臨到的困境相似吧。但是,就如同上面說的,我並沒有參與過那樣的活動的關係,因此,我其實並沒有辦法理解那樣的心境。所以,我還是覺得,如果只是想要表達這種參加者的心境的話,其實大可不用拿小說《蜜蜂與遠雷》中的風間塵、馬薩爾和亞夜來表達的!大可自己創造三個新的角色來表達的說,讓這三個應該是天才中的天才的角色有的淨是這些凡人的煩惱時,就覺得這個故事整個格局都被變小了......

在小說中,本來可以參加這個鋼琴比賽的選手就都已經是高手了,即便是高島明石!難不成只因他因為自己懷才不遇而自卑,就真把他當成是真實的平庸之人嗎?難道真的覺得平庸之人可以在這樣等級的鋼琴比賽中通過第一次預賽嗎!?從小說敘述中,本來就不難得出這個比賽因為被當作是其他更大型的比賽的跳板的關係,所以,參加並能夠登場的人早就已經都是箇中好手了,就好比說,和明石同樣在第二次預賽被淘汰的珍妮佛‧張,都已經是個開過個人鋼琴演湊會、而且也和交響樂團合奏過的專業鋼琴演奏者了!

然而,在這群高手之中,自然還是有那種可以讓人一眼就辨識為天才的存在,像馬薩爾和亞夜,就是這種類型的天才。可是,即便是像馬薩爾和亞夜這樣的天才,依舊還是稱不上是神選的等級。從小說中可以輕易地看出,兩個評審、也就是馬薩爾的老師納桑尼爾和嵯峨三枝子正好可用來作為馬薩爾以及亞夜的對比。這兩個人,年輕時候便在各種比賽中都可以脫穎而出,並且被冠上天才的名號,正如同現在的馬薩爾和亞夜一般。如果看小說的時候沒有感受到這個對照的話,那麼,可以去看看作者在《蜜蜂與遠雷》之後又出的一本叫做《節慶與預感》的書,裡面收錄了六個番外篇,其中第二篇的〈獅子與芍藥〉,就是敘述當初納桑尼爾和三枝子相識的故事。而,這種等級的天才,雖然已經是在眾多高手中脫穎而出,勢必可以成為知名鋼琴家的天才,但是,依舊無法被所有人都讚頌為真正的天才鋼琴家尤金‧馮‧霍夫曼看上。

也就是這樣的關係,能帶著霍夫曼的親筆推薦信參賽的風間塵也才能夠引起這樣的關注。可是,風間塵這神選的特質,在電影中卻完全沒有呈現出來。因此,雖然電影是沒有變動風間塵帶有推薦信而得到了評審群的關注的部分,但是,風間在電影中的表現卻完全沒有著墨到那可以撼動參與者鬥志的才能,因而搞得觀眾完全無法理解故事中「蜜蜂」的意涵。而且,將風間塵和霍夫曼的相關內容都大幅地削減了之後,電影中自然也完全看不出霍夫曼到底在所有人心中具有多大的分量。然後,電影裡面,對於風間塵的鏡頭,我第二次看的時候最不能忍的部分,大概就是,那個練彈木頭製的琴還弄到手指受傷的橋段了吧。

第一次看的時候毫無感覺,畢竟,我根本就不知道小說中的風間塵是個什麼樣的存在,但是,第二次看的時候,真的是無法不吐槽。風間塵會練琴嗎?還彈假的?最誇張的是,竟然還在比賽前搞得自己的手指受傷?這真的是風間塵嗎!?

所以,如果要能夠忍受電影的內容的話,那還真的得要先把小說中的人設全部都拿掉才可以。可是,如果沒有對小說的故事有一定的了解的話,只看電影又根本就不知道到底是想說一個什麼樣的故事,所以,講真的,我真的覺得這個電影真的是拍得有夠爛的!

大概是因為在小說中我最喜歡的角色就是風間塵的關係,所以,實在是無法忍耐不將這些話講出來。以小說的設定來說的話,風間塵乃是五歲就被霍夫曼看上,而且,從納桑尼爾的證詞可以知道,霍夫曼從不出門教授弟子的,另外從上面提到的那個番外篇〈獅子與芍藥〉也可以知道,如果不是納桑尼爾死纏爛打、自己千辛萬苦地去霍夫曼家求學的話,絕對不可能成為霍夫曼的弟子,最重要的是,即便這樣辛苦,霍夫曼都不願意為他寫推薦信。然後,另外一篇番外篇〈傳說與預感〉裡面就更明確了,因為這是霍夫曼作為主述者的故事,那個故事內容是敘述霍夫曼到朋友家中住,前一個晚上試彈一次那位朋友為他找到的世間唯一的一份曲譜,接著,他就聽到了有人重現出了那個曲子,而且還是用未調音的鋼琴彈出來的,距離遙遠卻清晰可辨。而這個人,正是當年僅五歲的風間塵!因此,在小說中是這樣的人設的時候,電影竟然會出現他用木頭假琴練琴的畫面,真的是讓人無言以對!無言以對!

那麼,既然都已經講成這樣了,馬薩爾的部分也一併來說說好了。在小說中的馬薩爾,擁有看不出來是哪國人的出眾外貌,當然,長相的部分確實是會因為各人的審美眼光不同而有所差異。所以,要讓一個人在一群人之中可以一眼立刻就被看到的情境,“高”是最容易達到的效果,因此,小說中的馬薩爾身高有一百八十八公分,這種身高在一群亞洲人之中,確實是突出的。可是,飾演馬薩爾的演員,實在是看不出來有比旁邊的人高 ,坦白說,我在這一群演員裡面也很難發現到他,這樣...實在是很難說服人,為什麼那些女生會對他這樣花癡......

當然,演員的長相這種事情,我也不想要多加討論,所以,還是來討論劇情好了。電影中馬薩爾的劇情,最讓我詬病的第一個地方大概就是《春與修羅》的這個部份吧。電影裡面的馬薩爾竟然是用老師寫好的譜面去彈即興曲!一個想要成為作曲家的人竟然用老師作的曲?當然,我知道確實是有些人可能會遇到明明自己就很想要創作,但是,為了要得勝卻還是不得不用老師的作品。可是,這是馬薩爾耶!講真的,這樣的橋段安排真的是把小說中的馬薩爾和納桑尼爾都給黑了個徹底了!

所以,因為這樣的關係,電影中的亞夜和風間塵是聽到明石演奏的《春與修羅》才會急著想去找鋼琴來重現。可是這樣的劇情鋪成之後,這個比賽最後還是讓這樣的馬薩爾得到第一名,這個比賽真的是一流水準的賽事嗎?很讓人不懷疑其中的公信力吧!

就不用說最後和交響樂團合作練習時的那個橋段了,講真的,我是很認真地認為,如果一定要讓馬薩爾這個角色出現這樣的情節的話,那麼,是不是不要讓他拿到第一名會比較好一點呢?否則,不就會讓觀眾覺得讓實力這麼弱的人拿第一名很難服眾嗎?

總之,我想如果看過小說的人都應該知道,馬薩爾雖然可能天才的程度是比不上亞夜和風間塵,可是,他在技巧和自己解讀曲譜的能力是真材實料的,想創作的心也是真實的。像這種想創作的心情,也都是在自己心聲裡面的吶喊而已,完全不像電影那樣隨隨便便地就開口告訴別人,即便對象是亞夜,講真的,在比賽前給同是參賽者的對象那樣的壓力,忍不住會覺得這行為真的不是別有心機的表現嗎?

那麼,最後就來說說電影中的亞夜吧。就如同上面所述的,我是覺得電影中的亞夜和小說中的亞夜是完全不同的人。在性格上面的落差太大了,所以,基本上根本就無法去比對。當然,電影中的亞夜是主角,所以,她的那條故事線還算是可以理解,雖然說,她解開心魔的部分和小說不同,風間的威力趨近於零,完全是靠自己就是了。

只不過,由於沒有濱崎父女的存在,電影在亞夜這條故事線中最讓人不能理解的地方,大概就是她到底為什麼要參加這次比賽的這個部分吧。

沒錯,在電影中她還搞失蹤,一直掙扎到了最後一刻,看起來好像挺合理的樣子。可是,說到底,因為沒有被別人強迫參賽的情節,所以,如果不是她自己想要復出的話,她大可不要參加這個比賽的吧。都離開鋼琴演奏相關活動那麼久了,沒有任何契機的情況下,為什麼要突然報名參加這個賽事呢?而且,從電影開始到最後,除了在賽事中認識的馬薩爾、風間和高島以外,她也沒有其他的親人朋友在身邊,一直都是一個人。那麼,既然是自己主動要來參賽的,一直表現得像是被逼的樣子,觀眾會覺得這人實在是很莫名其妙、應該也是很正常的反應吧。

然後,當然,電影最讓人感到可笑的地方大概還是在都改成這樣了,最後竟然還是讓她維持原作中的第二名吧。所以,這部電影所呈現出來的鋼琴比賽,就會讓我覺得等級很低的感覺。當然,可能也是因為所有的演奏過程中的表現都只是一直有人在念台詞的狀態,然後,那些台詞所陳述的感受,不管是演員的反應還是電影實際藉由電視放送出來的曲調表現,都讓像我這樣的觀眾感受不到那些台詞所陳述出來的感受。因此,久而久之,就會覺得越來越恍神,然後,明明才兩個小時的播放時間而已,卻會讓人想要一直看時間軸確認到底還剩下多久,怎麼演那麼久還沒有播完。這樣的電影,實在是讓我很想要知道,到底那些說這電影好看的人,是認真的嗎?

不過,不得不說的就是,對我來說,小說確實是好看的,不論是整體的故事架構還是裡面所陳述的一些心境上的轉變都很好,很多敘述也都會讓我感到很值得省思。當然,我也知道,這些不錯的對話,大部分也都有被電影給收錄。以明石的部分,最佳的一句,應該就是「少練一天,自己知道;少練兩天,樂評知道;少練三天,觀眾知道。」雖然我第一次看電影的時候整體印象很差,但是,在那時候,大概這句台詞是唯一觸動到我的一句話吧。

所以,後來借閱電子書的時候,雖然確實是順手,但是,如果印象真的糟到連一點好的部分都沒有的話,那麼,大概就會選擇忽視掉而連點開都不會,所以,在我的潛意識裡面,肯定還是這樣覺得,這個故事並沒有真的那麼差。所以,這一句大概就是那觸動我的一句了吧,讓我不至於錯失掉這本好看的小說。當然,不可否認的,這部電影唯一稱得上符合原作精神的橋段大概也只有高島明石的這個部分了,因此,還是難免會覺得,如果這個電影可以再更忠於原作的話,那該有多好呢?

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八分鐘的溫暖》之觀讀後感

《八分鐘的溫暖》是由中國作家夏茗悠所著,我看的版本是由角川出版社所代理的版本。

我在看書之前,看了以小說為原作的同名影視作品。當然,在這裡必須說的,雖然真的是個人觀感,但是,在還沒有看過原作之前,這部同名影視作品對我來說就已經算是一部很雷人的差勁作品了。

那是二零一九年初的一部網路電視劇,一共有三十一集,每集的片長約三十分鐘至四十分鐘不等。因此,我竟然能夠看完,就不得不說,這部戲確實對我是存在著很強大的吸引力的。那就是,有喜歡的演員的出演的影視作品一向都是支撐像我這樣的人看戲的最大動力之一。但是,如果真心糟糕到極致的作品的話,那麼,即便有喜歡的演員出演,我也是撐不住的。因此,喜歡的演員的出演,大概就是會讓像我這樣的人注意到、進而開始觀看某部戲劇的一個很大的要素之一,而且,通常觀看時還會變得非常寬容,這一點是不可否認的。

在這部戲劇的第一集開頭,就提到了:太陽所發出的光,到達地球的時間需要約八分鐘,所以,如果太陽現在熄滅了光芒,那麼,在地球上的人,要等到八分鐘之後才會察覺,而這八分鐘的溫暖,就是虛幻的光芒。

有著很炫的意境的片名,讓我原本對這齣戲的後續發展還抱著挺大的期待的。可是,這戲真的不行,就算是有演員好感度,但是,看到二十集以後,我對女主角的印象,只剩下「綠茶」的印象而已(在這裡一定要強調的是,這完全是個人的觀感,而且,沒有上升演員)。然後,男主角就是喜歡「綠茶」的假天才。因為如果真的聰明的話,應該會看出來這個女主角是個「綠茶」才對。而且,戲劇中完全沒有解釋為什麼這男主角會如此愛這個女主角!畢竟,將女主角設定成這樣的話,要愛上她一定得要花非常多的解釋來說明才可以讓人理解吧。

然後,到了最後五集左右,那劇情......我連看影像畫面都受不了了(在明明就有喜歡的演員出演的情況下),算是聽完這部戲的狀態(之所以聽得下去,可能是因為這戲是原音的關係也說不一定。不過,還是聽完的主要原因自然是因為心裡原本還對後續的劇情存有一絲些微的期待,可是,這齣戲真的是到最後依舊是毫無讓人驚喜的劇情)。像這種損腦的青春爛戲(雖然知道演員肯定都是很認真地演出,但...),真心是讓我這種老人除了惡感以外,沒有太多的愉悅感受。而且,看完了之後,真的不知道這冗長的故事到底和太陽熄滅之後殘存在地球上的八分鐘的溫暖有何關係。整部戲唯一的優點應該就是,歌還算好聽。

看了我對這部戲劇的評價之後,為什麼我會去找原作來看,應該也是很容易可以理解的事情吧。畢竟,那個優秀的片名,很明顯地,出自原作之手。

因此,雖然說在網路上面找應該也可以很輕易地找到,但是,既然發現圖書館有書,那麼,還是借實體書回來慢慢看比較舒服,所以,我借到書的當天晚上就將這本小說看完了。沒有很大本,三百多頁而已,而且還是正篇加上番外篇的全部頁數。從原作這麼小本的狀態下,我也是知道要改編成三十幾分鐘至四十分鐘不等的三十一集片長的劇本肯定得要添油加醋不少。但是,很明顯地,這部戲劇的問題遠不止於此。

因為我真的自認為不是一個那麼喜歡批評的人,更不希望自己被人當作是那種信口張來就胡亂罵人的那種人。所以,既然我使用了如此難聽的言詞來批評這部戲劇的情況下,我自然會有我的理由。畢竟,對我來說,這戲劇的編劇很明顯地是根本地無視小說架構的胡亂改編,只是隨便地讓小說中呈現的各個場景,以毫無邏輯的方式硬套入那人物關係完全背離原作設定的架構之中,使得所呈現出來的劇情讓人難以忍受。

因為是先看電視劇的關係,所以,開始看小說的時候,很自然就會和電視劇所呈現的內容相比較。真的要說的話,如果單看某個小說的場景對應電視劇的畫面的話,那倒也不見得每個段落都失真的很嚴重。

就好比說,小說第一話的第二小節開始,就是女主角顏澤趕到辯論賽的部分開始。從小說的這個場景的陳述可以很快地將四個主角確認出來,女主角顏澤,參加辯論比賽的季霄和顧夕夜,然後,後來跑到顏澤後方座位的賀新涼。然後,在這個段落的最後,以顏澤的角度說到只有自己是普通的人而已。而,這個段落,對應到電視劇也確實是做出了類似的呈現,只是並非在最開頭,而是中間的一段劇情而已。只是,如果光看這個段落的話,那麼,電視劇和小說呈現出來效果確實是差不了太多的。除此之外,像是顏澤因為開顧夕夜的櫃子而將腳弄受傷、在跑步的時候被賀新涼抱走等等的這些段落都確實是小說中所呈現的劇情。不過,在電視劇裡面,除了小說所陳述的場景之外,還加了太多讓人無言的劇情就是了。

因此,我覺得這個電視劇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改變了小說基本的架構的緣故吧。因此,為了要加強我的論點的正確性,我將會把我在閱讀小說時所感受到的內容敘述出來,當然,我也知道我的解讀可能也不是作者的原意。所以,必要的情況下,我應該也會將電視劇中明確和小說不同的部分指出,以證明我對於電視劇的批評是有憑有據的。

只是,不可否認,這本小說確實是有些地方在邏輯上面也是有點問題的,是稱不上完美的故事。但是,如果說只是將小說裡面的瑕疵改掉的話,那也就算了,可是,動筋骨這種事情,就有點.......

那麼,對我來說,第一個差異點,應該就是顏澤的家世了吧。小說中,顏澤的父親是外交官,因此,家境自然是很好的。也就是這樣的關係,一個家境好的家庭在只因為和女兒交情好就收養一個養女的設定,就顯得相對合理。而電視劇裡面,顏澤的父親被改成計程車司機,我是不知道中國的計程車司機是否好賺,但是,計程車司機這職業本身就很難和家境好聯想在一起,從電視劇中顏澤的家庭環境顯示也可以感受到她們家的家境肯定是比不上季霄和賀新涼的家境。因此,電視劇做了如此地修改,就會有種覺得顏家很自不量力的感覺。

然後,涉及顏澤家境背景的部分,就造成了在電視劇和小說中一個極大差異的場景,那就是顏澤和季霄坐計程車時,因為談好的價錢和跳表的價格不符所引發的紛爭的部分。這個段落,在看電視劇的時候,真心覺得這個女主角簡直就是無理取鬧到了極點,當然,在電視劇這個劇情的段落已經是比較中後段了,畢竟,這個場景算是引發最後兩人分手的導火線,屬於重要劇情。但是,男女角色互換實在是.......,在小說中,和計程車司機爭論的角色是季霄,這樣也很符合他那種耿直到白目的設定。因此,對於小說中的顏澤而言,為了這種小錢斤斤計較的行為,是她的雷點。由此更是可以了解到,顏澤的家境就是根本就不在乎這樣小錢的家庭,畢竟,父親是外交官。

由上面的敘述就可以知道,這樣的更動,簡直就幾乎將故事結構更動得面目全非了。畢竟,顧夕夜是因為被顏家收養之後才改名為夕夜的,本來叫做熙澤。我記得這個部份電視劇好像也有提到,但是,當時我就不知道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改名。不過,想想,有錢人家不想要養女和親生女兒的名字中有相同的字,好像也很正常的感覺。

而這個部份自然就是會影響到為什麼蕭卓安會誤會賀新涼喜歡顧夕夜的理由,但是,電視劇在這個部分的連結脈絡實在是太差勁了,既沒有提到賀新涼的初戀少女的事情,然後,在那個帶子上面還寫涼澤,一副想要說他那時候就喜歡顏澤了。這...實在是太沒有邏輯了,畢竟,那個時間點,他可是蕭卓安的男朋友耶!更可笑的就是,蕭卓安看到涼澤的時候,竟然完全沒有想過顏澤的名字只有單一個「澤」字,而是想到顧夕夜從前的名字,更是讓人看的一頭霧水。

第二個差異,應該就是顏澤的容貌等級。其實,我並不覺得飾演顏澤的女演員不漂亮,只是,在電視劇的劇情的呈現上一直強調她很普通外,更是在打扮上面刻意讓她弄了一個男生頭,自然和其他的女演員相比就真的顯得比較不顯眼。再加上,本來不論男女的每個演員也就畫了挺濃的妝了,因此,也沒有任何醜小鴨變天鵝的橋段出現在這齣電視劇中。

然而,小說的後半段開始,自從顏澤開始化妝之後,周圍的人都開始說她像柳溪川,二年級的校花。從小說的描述上來看,很明顯地,顧夕夜的姿色都比不上柳溪川,因此,從這樣的比較的話,就不難理解到,其實小說中的顏澤大機率是姿色比顧夕夜還漂亮的。

這樣的話,即便是用最膚淺的角度來思考,也都可以理解為什麼小說中季霄和賀新涼都是喜歡顏澤的,畢竟,她應該其實是三個女生中最美的。

而且,在小說裡,顏澤和季霄最後會分手的很大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在這裡,因為她打扮了以後像柳溪川的這一點,讓她覺得季霄是因為她像柳溪川的關係才和她交往的。而這個部分,在電視劇中當然是不可能提及了,畢竟,兩個女演員一點都不像的情況下,如果有角色說出這樣的台詞的話,也只會被認為是眼睛有問題。因此,在電視劇中,很自然地就形塑出來,顏澤真的是三個女生中最普通的。

然後,第三個差異,應該就是顧夕夜的家世背景了吧。在電視劇中,顧夕夜是因為父母因為犯罪被關的關係才會成為顏家的養女,其實這裡在看電視的時候就覺得很奇怪了,畢竟,父母又沒有死掉的情況下,成為別人家的養女這種事情......。總之,在小說中的描述上,並沒有提及顧夕夜的原生家庭,原本就是被其他人家所領養的狀態,因此,很大的機率是原本顧熙澤這個名字就不是原生名字的關係,因此,被顏家收養之後換名字也就不是那麼奇怪的狀態了。

在小說的正篇中,我印象中應該是沒有以顧夕夜為主視角的情節,但從全篇的劇情來看的話,還是可以得出她是一個非常勤勉克己、聰明又善解人意的人。所以,如果不是顏澤的行為實在是太超過了,我想,她可能永遠都不可能告訴顏澤她喜歡賀新涼,畢竟,她一直都是受到顏家照顧的人,和公主搶男友的這種事情,不太可能會發生。當然,這是我看正篇時得出來的感受。

而這本小說中,番外篇「嫉妒」則是完全以顧夕夜為主視角進行的內容,時間點是在正篇最後顏澤與蕭卓安墜樓之後發生的故事,由於和正篇的時空背景已不相同的關係。因此,先留到最後再來討論。

那麼,先來討論一下顏澤的感情線的部分吧。在看電視劇的時候,飾演顏澤的女演員一直都表現得很喜歡季霄,很討厭賀新涼,因此,最後劇情大反轉,突然全部的每個角色都說她和賀新涼看起來是一對的時候,就會有一種到底是我瞎了、還是你們瞎了的感覺。當然,我知道飾演賀新涼的男演員確實是從一開始就表現得只喜歡顏澤。所以,這種劇情的結果就是變成那種讓人很受不了的類型,明明就一直接受別人的好意,卻還一直惡言相向。也就是這樣,我才會一直希望電視劇後面可以解釋一下到底賀新涼是什麼緣故喜歡上顏澤的。

而且,在最後突然播出她在纜車上大喊「我喜歡你,賀新涼」的時候,就會讓我忍不住想要吐槽「你的喜歡表現真是讓人難以理解」的那種感覺。

可是,從小說的呈現脈絡,我就不會有這樣的感覺。畢竟,小說中她和季霄的每個場景都可說是不歡而散,這要能繼續交往下去也是了不起。不過,真的要說的話,我倒是認為,以小說中的顏澤來說,她應該是從一開始就喜歡賀新涼的。從小說中的陳述也不難得出,賀新涼是比季霄聰明、帥氣、能力強的人設,所以,女生會喜歡賀新涼是理所當然,那麼為什麼賀新涼和蕭卓安會誤會顏澤呢?

這個部分,我是這樣理解的,對顏澤而言,就和她會認為季霄之所以和她交往是因為覺得她像柳溪川是同樣的道理,她是一個極度不自信的女生,不然也不會整天說自己普通。所以,對她來說,她一直覺得賀新涼之所以對她好的原因,完全就是因為她是蕭卓安的好友,也就是女友的好友的關係,才讓她和其他女生不同。因此,對她來說,很大的一個可能性就是她覺得只要她跨出了那一步的話,賀新涼就會立刻變臉的關係,所以,她在他的面前刻意地表現對他沒有感覺。可是,只要她聽到涉及到賀新涼喜歡的人的言論,都會讓她立刻受到嚴重的動搖。

因此,我是這樣認為的,顧夕夜畢竟是顏家的養女,她確實是最了解顏澤的人。也就是這樣,她從一開始就不覺得顏澤喜歡季霄,所以,她才會完全不避諱地和顏澤討論和季霄的事情。

那麼,接著針對顏澤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的部分進行分析。對我來說,我真的覺得顏澤的言行是相當「綠茶」的。舉例來說,她被除了顧夕夜以外的人都說明顯地喜歡季霄,可是,卻從小說的最開頭,她就幾乎只和賀新涼嘻笑怒罵,就更別提她針對顧夕夜的總總行徑。這些內容,不論在小說還是在電視劇都是相同的,沒有什麼好爭議的。換句話說,看電視劇的時候會覺得顏澤的言行舉止實在是讓人不能苟同的這個部份,確實是原作人設,而且,原作中有些明確的橋段,電視劇甚至還沒有使用,像是顏澤晚上會去看顧夕夜的anti帖的這種行為。

所以,小說中所呈現的顏澤本來就是個做盡「綠茶」行為的角色,而且她還是有自知之明的。這可以從小說正篇的倒數第二小節的開頭的內容得出來:「其實從一開始,你就明白,我是個爛到極點的女生。明明是自己太差勁,卻遷怒於無意搶走關注的別人。.......

而從這個段落也就可以了解到為什麼小說中的賀新涼會那麼喜歡顏澤了。因為他一開始看到的顏澤,就是最差勁的那一面。當然,不可否認,和初戀女生有相同的名字可能也是讓他對她多留心的另外一個原因。可是,不論如何,顏澤不論做什麼事情都是全力以赴的這一點依舊是不會改變,所以,當她就算犧牲自己也要努力討好每一個人、讓別人對她印象良好的這種堅持,確實是很值得稱讚的。所以,我認為,賀新涼應該就是在覺得這個女生真有趣的狀態下、漸漸地變成了好感,最後,因為她動不動就用傷人一千損己一萬的方式的關係、進而產生了想要守護她的保護欲。

只是,該怎麼說呢?姑且不去管賀新涼到底是看上顏澤什麼地方,單就顏澤的種種行為對我來說,差勁的行為就是差勁。因此,在這種時候,有自覺的人反而顯得還是個有道德良知之人,沒自覺者,就是個真敗類了。所以,因為電視劇明明就將小說中的顏澤那些差勁的行為都放進了電視劇裡面了,卻還要粉飾太平,想要把這角色弄成聖母的模樣,對我來說,反而變成是做著這些差勁行為卻還完全沒有自省的作為,甚至還有要讓其他的角色也都覺得她的行為很好、他們都被她的行為救贖的劇情。誰會被「綠茶」行徑救贖?這簡直就到了讓人懷疑自己的三觀的等級了!

因此,在我看完小說之後,反而對顏澤這角色不會產生「綠茶」的印象,可是,電視劇卻完全這樣認為,這大概差別處就是這個原因。當然,不可否認的,悲劇的劇情,代表著,做壞事的人受到了報應,因此,完全合乎三觀,但是,電視劇將這整段劇情都移除了,顏澤和蕭卓安都沒有墜樓,轉換成愚蠢少女努力向上考取了理想的大學,大家都圓夢的噁爛橋段,實在是讓人無言至極!

至於這本小說和電視劇最大的差異點,墜樓事件的移除,大概就是我所謂的動筋骨的部分吧。

為什麼是八分鐘的溫暖?因為太陽熄滅之後,地球會殘留著八分鐘虛假的溫暖。

所以,從小說正篇的結構來看的話,第一話的第一小節中的短短的敘述中,充滿了「冗長的閉幕式」、「盛大告別」等字眼,然後,搭配最後一話的第十小節的內容,在我看來,就是一個前後呼應的架構,整部正篇,就是顏澤反省著自己的卑劣,以及帶著無限遺憾和悔恨想說出的那些她永遠無法再對賀新涼說出的「吶,我喜歡你。再見。」

整個小說正篇的內容,就是顏澤生命消失後的最後虛假的溫暖。

那麼,再回過頭來討論一下番外篇「嫉妒」的部分吧。這是以顧夕夜為主視角的故事,發生在墜樓事件之後。一開始,內容都是圍繞在顏澤死去的架構中來呈現,然後,在最後一段,大反轉,說死掉的是蕭卓安,顏澤只是喪失記憶。

這個部分對我來說,我是這樣認為的,前面我也提到了,在正篇中,顧夕夜這個人其實是很聰明而且顧全大局的角色。可是,這番外篇全文中都呈現著顧夕夜有一點精神混亂了,畢竟,如果說前面七個小節都是顧夕夜幻想的劇情,最後才是真實的話,那麼,就代表著,她看世界一直都是在看著腦中的幻想的,當然,以她的人生際遇來說的話,心理就算有異常也不是太奇怪的事情。只是,如果說她的精神本來就有問題的話,那麼,為什麼在正篇的時候,她並沒有這樣的異常呢?她在正篇的時候一直都是表現得體、落落大方的模樣。不然,顏澤到底有什麼好嫉妒她的呢?

因此,打個比方來說,假如顏澤沒有死的話,那麼,顧夕夜又為什麼會出現精神混亂的狀態呢?她依舊有最好的朋友,即便忘記了一些事情,這依舊不會改變的,畢竟,記憶可是可以經過他人的告知而重新塑造,沒有原先的那些嫌隙的記憶,反而可以變得比原本更加地要好和友善。所以說,我認為,如果說,番外篇有哪裡是顧夕夜幻想出來的話,那麼,比起前面七個小節的內容來說,我還是覺得,最後的一個小節才是看起來最為虛幻的內容。畢竟,我認為對顧夕夜這個角色來說,不論顏澤實際上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歡她,顏澤都肯定是她最重要的存在。因此,失去了這樣的存在的人,會寧可相信這個存在不曾消失的!

所以,當這樣的番外篇的內容被電視劇搬進去穿插到劇情之中的時候,那真的是電視劇裡面最讓人噁心到快要吐的內容了,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選班長的那一段了。在看電視劇的時候,看到這一段的時候,我真的都快要吐出來了,因為,電視劇中的顏澤是因為分組換班的關係才離開原本的班級的,誰會腦殘到在這種情況下選班長的時候還全部都選她?而且,那電視劇播出的時候,那顏澤還刻意地跑來看,那種看著顧夕夜和蕭卓安比不過她的那個情景,簡直就是綠茶到最高點。

可是,這樣的劇情發生在顏澤墜樓死亡之後的話,那就一點都不會讓人有任何的噁心感,甚至還有一點催淚。再說,在番外篇中,甚至連升上二年級的敘述都沒有,如果顏澤真的沒死的話,那又何須要重選新班長呢?

因此,沒有這個架構的設定下,自然也是為什麼電視劇全部看完也不會讓人知道為什麼這個故事要叫做八分鐘的溫暖的緣故,這就是我最直接的感受。

2019年10月13日 星期日

《神的遊戲》的讀後感

《神的遊戲》是日本推理小說作者麻耶雄嵩的作品,我所看的版本是由瑞昇文化代理的中譯本。

第一次讀完這本書的時候是相當錯愕的,也就是無法直接從所看到的故事內容中得出一個清楚的世界架構。所以,就有一種很想要找出一個符合邏輯的答案來解釋這個莫名其妙的結局的想法。

當然,我在看這本書之前就知道作者麻耶雄嵩是一個喜歡使用特殊設定作為題材的作者,使得他的粉絲似乎都會稱他為「麻神」的樣子,以突顯他的作品無法預測的這個特色。

只是,以我的情況來說,在這本書之前,我只有看過他三本書,分別是《獨眼少女》、《鴉》以及《貴族偵探》,而這三部作品裡面,大概除了《鴉》這本書算得上是比較不容易直接從故事本身的描述就能立刻清楚地理解整個故事的全貌外,其他兩本雖然在設定上面也都相當獨特,但至少都還是可以在閱讀完畢的時候即理解出整個故事的樣貌。不過,當我看了《鴉》這本書裡面的導讀之後,也就認同那個說法,因此,對那本書也就沒有太多的想法了。

然而,以這本《神的遊戲》來說,就是屬於那種無法立刻想通這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故事,因而很想要找出一個可以合理解釋的答案的這種狀態。只是,如果在透過搜尋google大神之後就可以找到我能接受的合理解釋的話,那麼,通常我也不是真的有那麼喜歡自尋煩惱,就會老實地接受那個說法,然後,就可以安心地去看其他的故事了。只不過,在求助於google大神之後,並沒有找到讓我可以接受的說法。

而且,在搜尋的過程中,還看到一個很微妙的說法。那個說法是這樣說的,故事中的鈴木並不是真的神,只是一個觀察力比較好的小孩而已,以及最後殺死芳雄媽媽的人就是芳雄自己。

這......實在是......很難讓人接受,或者是該這樣說,很難讓人理解。畢竟,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麼,從故事的內容來說,我還真的很難想像芳雄到底是用什麼方法殺他媽媽的,畢竟,最後他的媽媽的死法是因為他吹蠟燭的時候火沒有熄滅、而往他媽媽的身上撲過去,然後,他媽媽就這樣被燒成焦屍。

到底是什麼樣的蠟燭的火才可以造成這樣的傷害?就算有好了,一個十歲的小男孩要如何可以拿到這樣的東西?很不可思議吧。而且,當故事本身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這個層面的線索時,假設當真發展成這樣的後續,那就是屬於毫無線索根據的故事發展。如此一來,幾乎可以說稱不上是推理小說了,而且,也完全看不出這個作品到底厲害在哪裡。所以,看到這樣的內容,我也搞不清楚寫出這個解釋的人是認真的,還是亂說的,總之,我是完全無法從這個故事的正文中得出這樣的結論就是了。所以,還是自己來推論一個比較可以接受的內容比較實際一點。

那麼,先簡單地描述一下我在閱讀這本《神的遊戲》時候的狀況吧。

首先,打開書本看到目次的地方就會看到一個很特別的對稱性,雖然因為沒有看過日文原版,所以,不確定這個排列的方式是原本就設計成這樣,還是中譯本獨有的表示方法。但是,依照這個目次的排列方式,很難認為這不是故意設計的模樣。簡單地說,書中目次的順序是這樣的:生日、神、犯人、天誅、英樹、死、英樹、天誅、犯人、神、生日。其中,排列的方式就是以"死"為最低點,而呈現出一個V的對稱形狀。

故事一開始,就是從主角芳雄的十歲生日開始。敘述的方式是以主角芳雄的視角用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描寫,他每一年吹蠟燭的時候都會只剩下最後一根蠟燭沒有被吹熄,因此,讓他認為可能就是因為這一天並不是他真正的生日,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當然,如果要解釋最後的媽媽燒死事件真的是他做的話,那麼,勉強可以算是有鋪成的內容,大概就是在這個章節之中所敘述的『...不知道為什麼對百圓打火機特別有興趣,要是爸爸隨手亂放,一定會馬上拿來玩的事』,只不過,這裡也同樣有著含糊的描述,那就是『都是後來聽說才寫進記憶裡的』,也就是說,主角芳雄對這件事情並不存在著直接的記憶。

他的爸爸是刑警,然後,故事中對他的媽媽的描述甚少,看不出來是家庭主婦還是職業婦女,從描述中,只能得出他媽媽很小隻的這個形象。

總之,接著,故事就導入了第一個案件介紹 ──「殺貓事件」。

這個殺貓事件相當地讓人作噁,也就是在主角所居住的神降市中,連續發現流浪貓被切掉身體的屍體。然後,最新一起的被害者,海蒂,是芳雄的同班同學山添滿常餵食的流浪貓,所以,芳雄雖已拜託他爸爸要快一點破案,私底下還是和自己所屬的偵探團成員暗中調查兇手。

接著,場景轉到了學校,首先出場的角色,是主角芳雄的死黨,岩淵英樹。兩人似乎是因為在本故事發生的前一年的露營活動中一起度過迷路危機之後,就成為了死黨。

英樹的特徵描述,就是有暴牙。他的父親是牙醫,父母不給他買電視遊樂器,用扣零用錢的方式要他去補習。這些描述內容都帶著滿滿的諷刺感,例如,牙醫的小孩卻沒有治療暴牙,然後,因為再翹課就會被扣零用錢的關係,所以,去補習不是為了學習,而是為了零用錢等等的內容。當然,因為這些內容都和主線故事無相關性,是可以無視也沒錯啦。

此外,在這裡提及了故事發生的所在地神降市很明顯地不是大都市,一直到故事發生的五年前才蓋了大學,所以,從外縣市湧入的大學生,讓犯罪事件比五年前增加了十倍不止。

接著,故事再一次地提到了山添滿─小滿,她是三年前因為母親離婚才從東京搬回母親娘家所在的神降市,不過,母女倆是自己住在公寓,而非住在母親娘家中。這個女孩子總是穿著堪稱耀眼的雪白衣裳,當然這可能是因為芳雄從她轉學來的那天就暗戀人家的關係,所以,都只有看到美好的一面,才會這樣敘述就是了。

對小滿的敘述,這裡是有幾個比較關鍵的線索,那就是,芳雄聽說一個月前有六年級生向她告白的時候,她以「我已經有喜歡的人」為由拒絕對方,在加上小滿問過好幾次芳雄家裡的事,因而讓芳雄覺得自己可能也有一點希望。

接著,「神」總算登場了。

這個神,堪稱是故事中最重要的角色──鈴木太郎,是和芳雄一起掃廁所的學生。

其實,這裡的敘述讓我有一點不能理解,搞不清楚是翻譯有誤,還是故事就是如此,簡單地說,芳雄在這裡說了他們班只有三個男生,然後,班長孝志搶走了打掃廁所以外的工作,所以才會是他和鈴木一起。只不過,那麼,英樹又是哪一班的呢?一個班級只有三個男生,如果真的是偏遠地區的學校確實也不是真的有那麼奇怪就是了。只不過這個神降市都有大學了,就算沒有東京那麼繁華,城鎮規模應該也不至於有那麼小,所以,就會覺得這個地方實在是讓人不太了解到底是什麼意思。不過,當然,這個班級到底有多少學生的這件事情和主要故事依舊沒有太大的關係,因此,好像也不需要太過細究就是了。

總之,芳雄在這裡是這樣描述這位鈴木同學:『半個月前才轉學過來,雖然在同一班但幾乎沒有說過話。沒有特色的平板五官,再加上沉默寡言,體型也很普通,朝會的時候站在隊伍的正中央,不起眼得就連站在台上的校長也不曾留意到。』

為什麼我要將這一段這樣完整地描述出來呢?這是有原因的,由於前面提到了我所看到在網路上查到的故事解釋的緣故下,所以,對我來說,這個故事最大的爭議之一,大概就是這位鈴木同學到底是不是「神」。

之所以將這一段這樣詳細的描述出來的理由,其實,這個《神的遊戲》是有續集的,書名叫做《 さよなら神様》,我看的版本是文藝春秋在二零一四年發行的日文書。雖然說是續集,但是,其實和這本《神的遊戲》唯一存在的關聯性,除了這位叫做鈴木太郎的角色以外,完全沒有其他同樣出現在兩個故事中的角色登場。也就是說,要是兩個鈴木太郎其實是不同角色的話,這兩本書就等於是完全沒有關係的書籍。當然,真的要說的話,其實也沒有直接證據說這兩本書是系列作就是了,只不過,因為在標題上都出現了神樣,裡面又剛好都有一個自稱是神,然後又叫做鈴木太郎的角色。

不過,當然也就是因為這樣的說法不免讓人覺得實在是太過巧合了,而且,在《さよなら神様》中也明確地提到了,這個鈴木是在二學期的時候從神降市轉學過來的。所以,讀者會認為這是系列作,而這兩本書中的鈴木太郎就是同一個角色的這一件事情也就是理所當然了。

當然,這樣就不得不去談一下這本《さよなら神様》的內容了。我在這裡簡單地說明一下我對這本書的感想吧,《さよなら神様》的故事當然也有其讓人驚豔的地方,不過,整體來說絕對是一個很清楚的故事。也就是在看完全書之後,就會明白地知道整個故事的脈絡,沒有那種覺得一定有隱藏的事實還藏在其中的感覺,或者說,至少對我來說,不覺得有什麼內容是在看完故事之後還不懂的。和《神的遊戲》類似的部分就是,也是有一個以第一人稱敘述的主人公,名字桑町淳。當然,如果繼續描述下去的話,好像會讓沒看過這個故事的人直接被劇透這個故事唯一讓我感到驚豔的部分。因此,我也就不想針對這個故事多做著墨了。

當然,即便不直接說明這個故事的內容還是可以表達我的意思。因為在這個《さよなら神様》裡面的鈴木太郎,基本上,大多時候都是除了在章頭的部分告知主人公桑町淳誰是兇手以外,就幾乎沒有其他多餘的戲份了,而且大部分的時候,兇手都是桑町淳聽到名字也不知道是誰的狀態。當然,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那麼,似乎也不至於到排除掉這個鈴木太郎只是個觀察力比較好的人物的這個特點。但是,可以知道會有大卡車翻車,並且知道站在哪裡可以安全地迴避傷害,以致於讓很多學生得以倖免於被大卡車翻車而輾斃的這一點,如果沒有神力或超能力的話,只有觀察力肯定是不夠的吧。

再者,《さよなら神様》裡面的鈴木太郎和《神的遊戲》中的鈴木太郎還存在著一個決定性的差異,那就是,在《さよなら神様》中的鈴木太郎,是個深受女性喜愛的帥哥角色,和芳雄所描述的那個毫不起眼的鈴木簡直是有著天壤之別的表象。

以及,在《さよなら神様》故事的最後已經是四年後了,而主人公桑町淳看到拿著傘微笑的鈴木,模樣竟和小五生時的模樣一模一樣。當然,因為其實兩人並沒有直接交談的關係,所以,到底是不是真的就是鈴木太郎確實沒有說清楚。不過,我想,以這樣的敘述方式應該也是八九不離十了吧。

那麼,在廢話這麼多了之後,其實我想要表達的就是,如果這兩本書的鈴木太郎確實是同一個角色的話,那麼,至少對我來說,就等於是作者麻耶雄嵩幾乎是明白地對本書的讀者說明了,這個鈴木確實就是這個系列作的世界中的神明沒錯。

所以,假定這個鈴木確實是這個世界的神明的話,這樣,這個故事也就比較有機會推論到一個相對明確的解答了。因此,那個什麼芳雄自己殺了媽媽的那種鬼故事言論,就肯定就是錯誤的。

當然,對我來說,至少我在看書的時候,因為也沒有先看別人的相關文章的關係,完全都沒有懷疑過鈴木是神的這個事實。會覺得故事的結尾讓人不能理解的原因,完全是因為芳雄的媽媽的相關描述實在是太少了,又在前面的故事內容中被芳雄那看起來也挺合理的推理說明誤導,一整個覺得共犯就是芳雄的爸爸的關係,所以燒死的人是媽媽的時候,不禁懷疑這該不會是突襲式的結局。

而且,從芳雄和鈴木在廁所的第一次對話裡面,鈴木是神的這個特質也算是相當顯著了。因為,不論芳雄提出了什麼問題,鈴木都是非常從容地回答。當然,關於到底有沒有外星人存在的這種事情,聽起來會感覺像是瞎掰的,可是,要能夠侃侃而談地說出,「有智能的生命體一共有三萬七千兩百八十三種吧。」接著還可以繼續說出打算創造第三萬七千兩百八十四種的這種言論,如果當真是亂說的話,搞不好連自己都會說錯數字的可能性很大吧,畢竟,這個數字毫無邏輯。因此,對我來說,我還真的是看到故事的最後都沒有懷疑過鈴木不是神的這件事情。

也就是這樣的關係,當鈴木說出:「難道你想知道你是不是你爸媽親生的這種事實嗎?」的這句話,也就顯得八成就代表著,芳雄應該真的不是他爸媽親生的。

而在第一次出現的犯人篇章中,鈴木也是用著同樣的態度說出來殺貓事件的兇手是誰。

當然,要說鈴木只是一個觀察力好的人的這個說法,我也是可以理解這種說法,畢竟,殺貓事件已經成為新聞,對於一個小城市來說,這種事情一定早就傳開,因此,有心人會調查或許也不是真的有那麼奇怪的感覺。畢竟,並非神的芳雄也有在調查這件事情,而調查之後,發現到貓屍的形狀和字母有關,因而認出了應該是那個兇手的名字的拼法,這確實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不過,就像芳雄在書中所推論的,如果要拚出那個兇手的名字還缺少不少字,其實範圍相當之大,要在這個階段就可以鎖定是這個兇手犯案,其實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因此,對我來說,鈴木是神的這一點我是完全沒有起疑的理由。這大概就是因為芳雄這個主述者,他可以算是那種就是想要等著你自己露出馬腳的那種心態,然後,在一問一答的狀況下,我覺得不論一個人的觀察力再好,都不太可能可以預測出毫無關連性的下一個問題。而那些誰都不可能立刻驗證的問題的答案,確實可能會有一種瞎掰的感覺。但是,只要涉及到有著確定的答案的事情,那就不可能存在著瞎掰的空間了。因為,即便芳雄在聽到答案的當下不知道真相而可能被唬過去,可是,那些事情一定很快就可以被證實是正確還是亂掰的,而,鈴木的言論只有不清楚,卻沒有錯誤。因此,這除了有知曉所有事情的超能力外,哪裡只是稍微聰明一點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呢?也就是說,就算這個鈴木當真不是神,也肯定具有知曉所有事情的超能力,因此,直接承認他是神肯定是一個比較簡單的作法。

然後,因為鈴木給了芳雄兇手的名字之後,芳雄所屬的濱田偵探團就開始監視這個兇手,最後也幾乎鎖定了這個人應該就是這個殺貓事件的兇手。不過,畢竟是殺貓而不是殺人,所以,即便被確定是犯人也不會有太嚴重的刑罰。因此,芳雄在鈴木面前表達這個兇手因為是殺貓所以不會被判死刑的情況下感到憤怒的時候,鈴木告知他,他可以對這個兇手處以天誅。

隨著故事的發展至第一個的英樹章節中,英樹就死在濱田偵探團用來當作基地的鬼婆婆家後院的水井裡了。在接連的幾個章節中,芳雄都在調查為什麼英樹會死在這個水井裡面,然後,他最後察覺到了英樹是被殺的,而且犯人應該是小孩。因此,在進入到第二個天誅章節的時候,芳雄便向鈴木詢問了他的這個推論的正確性,在得到鈴木的證實之後,接著,他就拜託鈴木將天誅的對象轉變成殺死英樹的兇手。

然後,故事就來到了最讓人感到驚悚的一幕:『靠近校舍屋頂上的大鐘,長針原本指著五分的地方,隨即卻像是斷了線似地一路滑到正下方三十分的地方。來不及反應過來,巨大的分針就那樣從軸心鬆開,往正下方落下。大鐘的底下是......「小滿!」』

就如同我前面說的,我在看故事的時候,完全沒有懷疑過鈴木是神的這件事情,除了前面的那些特點以外,最直接的理由就是這個天誅的時刻。

畢竟,如果說,鈴木真的不是神的話,先不要考慮芳雄到底是怎麼殺他媽的,光是小滿的這個天誅就是一個很驚人的狀況了。最主要的理由就是,一個小四生,到底要怎麼樣人在校門口的位置,也沒有發生爆炸等現象,就讓巨大的時鐘的長針鬆脫並且準確地插入小滿的身體呢?因為這是需要絕對精算的,就算是技術者要達到如此精準的殺人機關都不太容易了,何況是一個小孩?就不用說,最後偵辦的結果還是認定是因為時鐘老舊失修所造成的意外事件。

至於,要不要去討論鈴木為了和自己毫不相關的芳雄殺人的這件事情,一旦他是神的身分確認,而山添滿又是殺人兇手的情況下,那麼,我想這也就不是什麼需要細究的問題就是了。

因為我在看書之前並沒有先去看別人對這本書評論的相關文章,而我在看書的時候又完全沒有懷疑過鈴木是神的這個事實。因此,在我看完會有種不懂的原因,那完全就是因為,我在看完書的當下無法理解為什麼最後被天誅的對象是芳雄的媽媽。這當然是因為就在這最後一章生日篇章的前半部分,芳雄自己進行的推論,小滿的共犯應該是他爸爸才對。而,從芳雄的這個推論,是有其道理的,可以讓人認同這是事實的真相。所以,才會讓像我這樣的讀者在最後看到竟然不是芳雄的爸爸被制裁,而是媽媽被制裁的這一點感到極度的不解,最麻煩的地方可能就是,芳雄的那番看起來很合理的解釋等同是被完全否定。因此,就如同我在前面所說的,因為書中對芳雄的媽媽的描述實在是太少了,就會有一種被突襲的感覺。

不過,經過多次翻閱之後,我必須要說,芳雄的媽媽是共犯的這件事情,絕對不會比芳雄自己用著不可思議的殺人方式殺了他媽的這個狀況來得突襲就是了。

因此,上面嘮叨了那麼多的篇幅,就只有想要說明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前面一直提到的這點,在這本書的世界觀中,鈴木就是這個世界的神。

因為他是神,又沒有說謊的必要性的關係,所以,他所說的一切就是真相。換句話說,這本書對讀者而言的推理重心其實是如同作者出了一道已經說出答案的題目,讀者得要從故事所呈述的內容中找到線索,然後從這個線索去找出可以得出這個答案的合理推論,我想,這才是麻耶在這本書中想要玩的手法。當然,還是得要補充說明的就是,這當然是我自己的想法,作者麻耶很有可能沒有這個意思,我也沒有要強迫別人一定要接受我的看法。這一定要說清楚,所以,既然是我自己的想法,就算看了覺得我亂說也不需要特地留言告訴我,我的看法是錯的。就好像我不能這樣想的樣子,我想,這世界誰都不應該不尊重他人的意見,而且,要反駁別人的話,最好是以事實說話(因為小說是虛構的世界,所以,所謂的事實當然就是書中有明確寫出的內容),不然只是單純說別人的看法是錯的批評,那種言論真的是比廢話還不值得讓人看到。

那麼,言歸正傳。

因為鈴木說的答案一定是事情的真相的關係,所以,要找出這個謎題的真相的話,就得要先確認答案到底是什麼。芳雄要求鈴木降下天誅的對象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殺死英樹的兇手(當然在故事中原本芳雄是要求鈴木對殺貓兇手降下天誅的,不過,因為英樹被害死的關係,所以,殺貓兇手就此逃過一劫),另外一個則是後來芳雄因為小滿被天誅之後,推論出有共犯的關係,並且和鈴木求證確認之後,要求鈴木對這個共犯也一併降下天誅的。

那麼,在本書第二次的神篇章中,芳雄因為小滿慘死於面前的關係,因而住院。然後,鈴木突然地出現在他的病房門口,在這次的會面中,芳雄明確地詢問鈴木小滿是兇手的事情。而這個時候,鈴木的回答也很直接地說對啊。接著,芳雄又明確地問還有一個共犯存在的事情,鈴木同樣回答對啊。

這是絕對肯定的說詞,不帶有任何模糊的空間。因此,從神告知的答案可知,英樹之死的真相的答案就是殺死英樹的兇手是山添滿,然後,有一個共犯幫她處理後續故佈疑陣的技法。

因此,在這個故事中,未解的謎題就是,英樹被兇手(小滿)殺死後,共犯是如何故佈疑陣的真相。

關於英樹之死的事件,在這個篇章中也釋放了大量的訊息,當然,這得要感謝芳雄向鈴木(神)詢問。

所以,事實真相的細節一共有:
Q:小滿為什麼要殺死英樹?
A:因為做壞事的時候被他看到了。山添同學平常會在不用集合的日子和共犯在那棟屋子裡做些色色的事。那天,正要去補習的岩淵同學發現爬上縣道的她,誤以為是偵探團的聚會,所以就跟蹤她,結果在潛入鬼婆婆家的時候被山添同學撞見了,山添同學立馬攻擊岩淵同學,導致岩淵同學的頭去撞到地板,當場死亡。
Q:那就是意外囉?
A:不,山添同學是有殺意的。因為她跳到岩淵同學的身上,要掐住他的脖子。如果岩淵同學不是撞到頭死掉,大概也會被她掐死吧。
Q:非得為這種事殺死英樹嗎?
A:這種事曝光的後果有多嚴重,你也心裡有數吧,所以才會求我降下天誅。
Q:為什麼小滿要穿上英樹的衣服?
A:岩淵同學的頭撞到地板的時候流了鼻血,沾到山添同學的白色衣服和裙子。那血跡實在很顯眼,為了回家換衣服,只好借用岩淵同學的衣服和褲子、帽子。因為她不曉得那件T恤那麼珍貴嘛。結果就剛好被內海同學看到了。
Q:萬一沒有被俊也看到,萬一我們沒去總部,她就不會在後院動手腳囉?
A:大概會埋在深山裡,讓岩淵同學從此下落不明吧。如果把屍體留在鬼婆婆家,偵探團的成員一定會起疑心。埋在深山裡要來得安全多了。

其實,從這些對話不難發現,不是事實的推論,就算是神,也都是採用推測語氣回答。當然,這裡還是存在著一點小矛盾就是了。畢竟,芳雄的推論共犯是爸爸,而不是媽媽,但是,鈴木的回答卻看不出來芳雄其實是弄錯人的這個部分。不過,不管是爸爸還是媽媽對芳雄的傷害都是一樣的,所以,在這樣微妙的不清不楚的對話中,好像也不能說鈴木這個神可能不知道芳雄搞錯人的這個部分。

然後,稍微簡述一下芳雄所推論共犯是爸爸的說法。

簡單地說,就是小滿回家換衣服的時候,共犯一直躲在鬼婆婆家,等小滿將英樹的衣服拿回去之後再藏屍。但是,因為收到小滿的通風報信得知俊也守在門口、等偵探團全部到齊的關係,所以,共犯不能丟下英樹的屍體地從玄關逃走的關係,因而就被關在鬼婆婆家。

在芳雄等人要打開後門的時候,小滿就將英樹的衣服留在基地,接著,等到眾人發現在水井裡的英樹屍體的時候,因為小滿尖叫跑出去的帶領下,其實全都是小孩子的偵探團,自然是全從後院跟著跑出鬼婆婆的家到外面的草地上,因而讓共犯有機會將英樹的衣服穿回英樹身上。

因為在孝志說要報警的時候,小滿建議芳雄打電話給他爸的關係,所以,芳雄就認為共犯就是他爸爸。

對照這一段的劇情是在「死」的這個篇章中的內容。

在這個篇章中的描述是這樣的,當他們逃到草地之後,大概過了五分鐘左右,孝志就提出要報警的決定了。正要打電話的時候,小滿就提出了打電話給芳雄的爸爸的說詞。經過眾人附議之後,芳雄就打電話了,沒有多久電話就接通了,當芳雄將事情說完之後,他爸以生硬的口氣問他沒看錯吧。因為只有看到英樹的頭之後,小滿就尖叫往外跑導致眾人跟著逃的關係而不確定,所以,他爸爸要他們再回去確認。

等到他們再回到水井邊確認了英樹的屍體確實沒有氣息之後,又立刻回到草地。這次差不多三分鐘左右,芳雄的爸爸就出現了。然後,他們再一起回去,芳雄的爸爸將在水井中的英樹抱上來,慢慢地放到地上後並將帽子放到他的頭上。然後,這過程中用來做蓋子的水盆一直都是朝下蓋在地上。芳雄的爸爸檢查了儲藏室,並說裡面沒有人跡。

那麼,回到芳雄的推理,他認為當他打電話給爸爸的時候,他爸正在鬼婆婆家的後院,將小滿帶來的衣服穿回英樹身上,才要他們來檢查水井。然後,躲在打不開的房間裡,等到他們進到後院之後,再溜出鬼婆婆家。之後再到草地和他們會合,然後,特地去檢查儲藏室的原因就是因為他之前就是躲在這裡,所以,他是第一個查看那個地方的人,又是警察的身分,因此,他說沒有人待過的痕跡就不會有人懷疑,並讓整件事情最後以意外結案。

看起來當然是很合情合理,不可否認,以一個十歲的小孩來說,芳雄算是相當聰明的孩子了。也就是這樣,才會因為最後的結尾受到神的天誅而公布了共犯其實是芳雄的媽媽,讓我感到覺得被突襲。

不過,當然,也不能不承認本來也沒有多在乎前面內文的細節的關係,才會對一直像是串場人物的媽媽的線索都視而不見就是了。不過,既然知道正確答案是媽媽之後,再仔細地重新看一遍小說的話,就會有這謎題也不是真的有那麼難解的感覺。

那麼,先回到芳雄的推論部分,其實只要回過頭去看前面的章節的話,就會知道,其實他的這個推論確實是不對的。最直接的證據就是,當他在草地看到他爸爸的時候,對他爸爸的打扮沒有任何感到奇怪的描述,換句話說,就是他爸爸看起來絕對不像是做了很多辛苦的掩飾行動之後的狀態。

畢竟,從上面所描述的內容就不難知道,這個共犯在這可能加起來應該不到二十分鐘的過程中要做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為什麼我會提出這個時間長度的理由就是,當他們第一次逃出草地的過程中,大概只有經過五分鐘,孝志就說要報警了,就算芳雄因為害怕而導致時間偵測失準好了,也不可能真的差到一個小時以上。所以說,當他打電話給他爸的時候,最多了不起經過十分鐘左右,因此,連帶著他們整頓好心情鼓起勇氣回到後院最長也不過二十分鐘左右吧。而這個共犯在他們跑出去之後,得要在這個時間長度內,先從藏身的地方出來,接著,到小滿藏英樹衣服的地方將衣服拿出來,然後,把英樹從水井中拉出來,穿上衣服之後,再放回水井。

將這些步驟清楚描述出來之後,就可以知道,能夠在他們回來之前就完成這些事情基本上是相當困難的,更何況,要將水井中的英樹拉出來而不被弄溼衣服的話,那更是很不可思議的狀況。而且,從這麼緊的時間來看待,芳雄的爸爸根本就不可能有時間去換衣服,所以說,在這個情況下,就可以知道,芳雄的爸爸既然在趕過來的時候,沒有讓芳雄感到異狀的話,畢竟,雨早就停了,要是身上有局部濕掉的模樣走來,一定會讓人感到很怪異的。

因此,從這樣的推論就幾乎可以說,他爸爸是山添滿的共犯的可能性幾乎是零了。只不過,問題點就是在於,他爸爸不能說完全不奇怪的原因就是在於,隻身一人前來,而且立刻就判定英樹是意外摔落井裡,這些詭異的行為要不讓人懷疑也是不容易的。

不過,隻身前來的這一點,也不是真的有那麼奇怪就是了,畢竟,發生這種事情,直接打電話報警才是正確的程序,打電話的人是他的兒子,一個十歲的小四男學生,如果是惡作劇的話,那鬧大就不好了。因此,要他們再去確認的原因也就是這樣,當然,這就是觀點的問題,對芳雄來說,英樹在水井中是事實,而且心裡也認定是他殺事件的關係,所以,認為兇手還躲在後院裡面也是很自然的。但是,從他爸爸的角度來看事情的話,那就不一樣了,因為根本就不覺得是事件的關係,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兇手了,叫他再去確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那麼,因為神給的共犯答案是芳雄媽媽的關係,所以,到底事件的真相是怎麼樣呢?

在第二次的英樹篇章中,小滿跟芳雄一起重新回到鬼婆婆家查看,然後,他察覺到水井的蓋子是朝上的擺放,而當天卻一直都是朝下擺放的關係,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情況下,當時兇手是可能藏在蓋子之下的。不過,那個蓋子只能容納小孩的身軀,因此大人身形的秋屋甲斐是躲不進去的。然後,當他這樣和小滿說的時候,血色頓時從小滿的臉上褪盡。

兇手就是小滿的情況下,讓小滿出現這樣驚恐的理由就只剩下一個,那就是共犯就是躲在這裡面的。因此,從故事的第一個章節就不斷地描述芳雄的媽媽很小隻的這個特點就不難發現,當時,他媽媽就是躲在這裡,只要對這件事情有意識的人一定會看到。

所以,芳雄爸爸的另外一個怪異之處,也就是幾乎是立刻就將事件轉成意外摔落的方向偵辦的地方。雖然有一點過度推論,不過,我自己是這樣認為的,那就是,當芳雄爸爸抱著英樹慢慢地放在地上的時候,很大的機率發現了正躲在水盆下方的芳雄媽媽,並且立刻就知道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的關係,所以,才會立刻告訴芳雄等人這是意外,甚至要他們回到屋內將事情慢慢地告訴他,簡直就像是要替躲在水盆下的共犯(芳雄媽媽)提供逃跑的時間。

因此,這時候如果再套入經過神認證的事情,這對夫妻並不是芳雄的親生父母的時候,那麼,我認為,這一對很有可能就是所謂的同志夫妻。而且,雖然芳雄媽媽的表現應該是女性的模樣,但是,實際上其實八成是雙性戀,才會和小滿亂來。當然,如果不這樣解釋的話,就會是芳雄媽媽和小滿是女同性戀,只不過,如果是正常男女關係的夫妻的話,不論是本來就知情還是在當下才知情都覺得芳雄的爸爸不太可能這樣淡然地接受,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所以,在從芳雄媽媽被燒成焦屍時,芳雄爸爸那驚慌失措的表現來看,他應該是相當地愛著芳雄媽媽的。因此,幫助芳雄媽媽逃過被當場以現行犯發現的行為,好像也就不會有那麼突兀的感覺。至於,山添滿之所以要求先找芳雄爸爸來的原因是不是因為這樣,線索真的太少了,我也沒有辦法再隨便亂說。

因此,就如同在《さよなら神様》最後,桑町淳所得出的結論一般,鈴木は神は神でも死神だ 。所有的事件八成大概都是神吃飽撐著感到極度無聊的狀態下所搞出來的神的遊戲,因此,完全放任自己接受鈴木玩弄的芳雄,自然只剩下苟延殘喘到三十六歲的這個命運了。

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本店招牌菜》讀後感

《本店招牌菜》是史丹利‧艾林 (Stanley Ellin) 的作品,我看的這本譯本是遠流出版社所代理的版本,裡面一共收錄了十篇短篇作品。各篇的中文譯名依序為〈本店招牌菜〉、〈傀儡〉、〈死亡聖誕夜〉、〈阿部畢井然有序的世界〉、〈棋逢對手〉、〈最美好的世界〉、〈背叛者〉、〈家庭派對〉、〈經紀人專車〉以及〈抉擇時刻〉。

至於我之所以會特地想要去找這本書來看的理由,這是因為在不久前我看了一本叫做《虛幻羊群的宴會》的日本恐怖推理小說,這也是一本由多篇短篇集結而成的書,不過,比較大的差異在於,這本小說裡面的各篇短篇雖然看似為無實質關聯性的故事,但是,其實是架構在一個共同的世界之中。而其中最後一篇的故事內容,是一篇暗示了吃人肉的故事,在那故事裡面提到了所謂的「阿米斯丹羊肉」。從故事的敘述內容,會讓人有一種彷彿是只要聽到這個名稱,聰明人就一定知道這阿米斯丹羊肉是暗指人肉的意思的關係。因此,在看這本書的當下對此全然不知的我,立刻就求助於google大神,然後,這本《本店招牌菜》的書名就在一瞬間中立刻被顯示了出來。

那麼,言歸正傳,這本《本店招牌菜》的書皮上面寫著:不到最後一行字無法想像結局的「驚奇小說」。原則上,在我閱讀完整本書之後,我也算是同意這個說法。只不過,這些故事畢竟是被集結在於一九六七年重新發行原本在一九五六年的推理短篇集的作品,距離現在這個時間點實在是有一些年代了。在這中間約五十年的歲月過程,已經讓這些在當年肯定是非常新穎的描述手法在經過了無數的後輩致敬的結果下,讓現在的讀者(例如我)可以說是對這本書中大部分的故事,幾乎都是該篇故事看到一半左右就可以察覺出整篇故事大致上想要呈現出來的全貌了...

當然,如果這本書裡面的每一篇故事都給我這樣的想法的話,那我也就不會再費事寫什麼讀後感了。

所以,針對這本書,對我來說,想討論的部分只有這裡面的第三篇故事:〈死亡聖誕夜(Death on Christmas Eve)〉。

在我第一次閱讀這篇文章的時候,看到最後一行的那一刻,簡單來說就是完全一頭霧水,不能理解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故事,看不透這個故事所要呈現的世界是一個什麼樣的樣貌。又或者應該說,就是看不出來這一篇故事的重點到底是什麼,可能這樣的形容會比較貼切。

當然,因為這是第三篇故事的關係,前面的兩篇故事和後面的七篇故事都是屬於言之有物的狀態下,很難讓人直接就否定掉這篇故事的價值。所以,為此,我又再次地求助了google大神,希望可以知道是不是有人已經察覺到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故事,如果可以直接找到可以說服我的答案的話,我就可以直接地解決這個困惑。但是,在我搜尋這本書在網路上的資料,針對這篇故事的討論和評論實在是相當地少,因此,也沒有看到什麼可以說服我的說法。

而我搜尋到關於這整本書的評論中,大部分的文章都對這篇的評價都是屬於在這本書中較低的評價,多是一筆帶過,像是說「這篇就是這對姊弟活在自己的世界」之類的言論。

但是,對我來說,這對姊弟活在自己的世界的這一點在這個故事中應該是非常明顯的事情,完全無需看到最後一行也可以感受到這個要素。更明白地說,就算這個潔西墬落事件不是發生在二十年前,這對姊弟的精神有問題地活在自己的世界的這一點也完全不會讓任何人感到意外吧。因此,這個故事的全貌到底是怎麼樣的,我一來無法在看完故事的當下就立刻會意過來,二來在看了別人的評論之後,還是不覺得這個故事的全貌是那樣的。因此,就想著果然還是得要自己來推論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答案。

但是,重看了這篇故事的中譯版本無數次之後,還是看不出個所以然,所以,後來在網路上面找到了英文版本,看完之後,我大概對這個故事有一些比較明確的概念。因此,接下來就來說說我的看法吧。

首先,這篇故事是由住在一個叫做波任大宅(Boerum House)裡的一對姊弟西莉亞(Cellia)和查理(Charilie)的律師為主視角、並以這個人為第一人稱進行描述的故事。

簡單地敘述一下這篇故事的內容,故事的一開始提到了這個律師的小時候對這個大宅的印象,接著這個人就用手杖敲門,然後,姊姊西莉亞來應門,進屋之後西莉亞也不開燈又神祕兮兮地提到了潔西(Jessie)之死。

潔西是查理的老婆、西莉亞的弟媳,死因是墬樓摔死的。

對此,西莉亞稱這件事情是意外,而從這個主角律師的表現可以知道,雖然調查庭的結果是判西莉亞無罪,但是,他認為所有人都知道殺死潔西的兇手肯定就是這個西莉亞。

而這篇故事會得出這兩個姊弟活在自己的世界的這個結論是很自然的事情,理由當然就是因為在這一段劇情中,西莉亞不斷地說潔西死掉的事情才發生不久而已。所以,搭配最後由這個律師口中說出的這件事情是發生在二十年前的緣故,就可以知道這個西莉亞肯定是瘋了。或者說,至少她的記憶是失準、錯亂的。

接著,這個主角就爬樓梯上去二樓查理的房間,樓梯被西莉亞堆滿了她準備丟棄的潔西的物品而很難行走。而查理從潔西的事件之後就沒有離開過這棟宅邸了,當主角進到房間之後,查理就對這個主角說明要他來的理由是因為他不但確信兇手是西莉亞,並且要讓西莉亞接收制裁。但是,這個主角對查理說因為調查庭已經判了西莉亞無罪,而且,在調查庭上,查理還說了他從未看過西莉亞威脅或欺負潔西。接著,主角就勸查理出去外面走走、酒館的老闆也想見他等等的話語。

就在這個時候,西莉亞就站在房門口,反對這個建議。而這個主角便將西莉亞要丟掉潔西的物品的事情說出來。然後,最後查理憤怒地衝出去,這裡就沒有下文了。接著,這個主角便覺得此地不宜久留,而離開了這間大宅,並且,往酒館走去後,和那酒館的老闆一起喝酒。最後,當那個酒館的老闆問他潔西是什麼時候死的,他回答,是從今晚起算的二十年前。

整篇故事的概述大概就是這樣了。那麼,先說一下,為什麼我會對這篇故事所呈現出來的表現有一種違和感好了。

基本上,對我來說,一直覺得違和感很強烈的部分應該就是這個律師在聖誕夜去拜訪這一戶人家這個部分。當然,這個違和感是在整篇故事看到最後一行得知事件是發生在二十年前的時候才產生的就是了。

畢竟,以我個人對律師這個行業的理解,通常就是拿了當事人的錢之後,才會辦事的。而如果事先並沒從當事人那裡收取很高額的鐘點費的話,那就是會在勝訴之後從賠償金裡面抽成。因此,既然殺人事件不是在這篇故事描述的這段時間前後,調查庭又已經結束了,即便查理找他去,調查庭都已經將這個事件處理成意外了,要翻盤的可能性實在是不高。就不用說,這個律師在和查理對話的時候還一直阻止查理繼續糾結告發西莉亞的部分來看,實在是看不出來這個案件有任何的賺頭。因此,光是從這裡就可以知道,在這種情況還會特地登門拜訪,這個律師肯定不是為了賺錢,那就代表著,這對姊弟對這個律師而言,肯定就不是單純的客戶關係而已。就更不用說,潔西的事件根本就是發生在二十年前的狀況下,因此,就會衍生出一個問題:這個律師到底和這對姊弟是什麼樣的關係?

所以,當想要找出這個律師和這對姊弟間的真正的關聯性,我自己是做了幾個推論,並且配合故事的描述來進行檢視其中的可能性。

因為故事實在是很短的關係,所以,其實故事的情節就是這麼地單純,不論是場景的描述還是對話都很少,因此,要從中找出線索實在是不太容易。但是,可以確定的就是,這個律師肯定和潔西也有一定程度的關係,甚至可以說,這個律師和這對姊弟之間的關聯就是潔西的墜樓案件。

所以,我一開始做了一個很荒謬的猜測,認為該不會這個律師其實是一個女人,也就是這個潔西其實根本就沒有死,在那之後變裝成為律師,找機會要向這對姊弟報復。

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在我看了原文的版本之後,其實在這個故事中除了這個主角自己以外,根本就沒有人稱他為律師,然後,這個主角的主格是「I」的關係,男女通用並不奇怪。不過,當然,除了這幾個立場很薄弱的論點以外,並沒有更多可以支持這個說法的證據,所以,仔細想想還是覺得可能性不大。而且,在故事中,查理明白地說了潔西已經「dead and buried」了,所以,我想這個論點大概也只能被捨棄掉。

只不過,這樣一來就又會回到原本的狀態了,這個律師和潔西以及這對姊弟到底有什麼關聯性呢?

在這裡先扯一下我自己對於這對姊弟的精神狀態的想法。

從故事的敘述內容來判斷的話,西莉亞是肯定有神智不清的問題了,因為她像是覺得潔西墬樓的事件才發生不久的關係。但是,查理的狀態是不是也同樣有這個問題,我覺得這裡就比較值得爭議了。當然,他肯定也有精神病的特質,只不過,雖然對於人的行為異常的狀態都會被通稱為精神病,可是,卻不見得每一種精神病都是神智不清的狀態。而這個查理的情況,他因為從那件事情之後就不出門將自己關在房裡的關係,因為家裡蹲的症狀基本上也會被視為是精神有毛病的關係,所以,他肯定也會被世人判為精神病患者。

然而,當這個主角勸他出去外面走走的時候,他是這樣回答的,「And have everybody laugh at me!」也就是說,他覺得自己出去會被笑。當然可能是我自己的主觀想法,但是,我是這樣認為的,如果是真正的神智不清的患者的話,應該是不會那麼在意他人的眼光的,所以,查理的這句話就說明了,他的意識觀點可能其實沒有異常,然後,在西莉亞說出「this house is still in mourning」的時候,他甚至說出了「Celia, tell me you don’t mean that! Only the blackest hypocrite alive or someone mad could say what you’ve just said, and mean it!」從這句就可以知道,查理覺得西莉亞說的話是瘋子的言論。而西莉亞不讓他去喝酒的這一句話,應該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就覺得將喪事視為現在進行式的這個部分才是讓他覺得西莉亞是瘋子的部分。

也就是這樣的關係,我認為,查理的神智應該不至於到錯亂的程度。如此一來,他就理當知道潔西墬樓的事情已經經過了二十年了,只是,自己的姊姊殺了自己的妻子,對他來說是一個很丟臉的事情,他怕受到世人的嘲笑才會變成家裡蹲。用這樣的方式來解釋查理的行為可能會是比較正確的說法,換句話說,如果以這樣的觀點來判斷查理的心態的話,那麼,我自己覺得,最可能的事實就是,查理雖然沒有親眼看到潔西被西莉亞推下去,但是,他心裡很清楚知道潔西是被西莉亞所殺害。然而,即便是這樣,在調查庭的時候,他依舊說了西莉亞沒有威脅或者是傷害潔西的證詞。所以,他這些年來良心不安,因此,才會每年的這個時候就要舉發一次西莉亞。(會得出每年一次的理由,是由於最後主角和酒館的老闆的對話,說到了這個屋子裡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會改變,所以這個主角才可以未卜先知。)

那麼,再回過頭來討論這個主角到底和這對姊弟是什麼關聯性的這個問題。

這裡就得要先問一個問題,那就是,對一般人而言,每年都會出現,並且涉及過去的某個人的死亡的日子會是什麼日子呢?

我自己的答案是「忌日」。而這個故事裡面的死者就是潔西,因為潔西的死亡時間是「從今晚起算整整二十年」。因此,這個主角每年的到來這間波任大宅的真正理由,我自己最後得出的答案就是,他是來這裡為潔西「掃墓」的。

那麼,接下來就是得要討論,到底為什麼這個主角要這樣二十年都不間斷地在潔西的忌日來到她死亡的地點探望呢?這個問題就只會得到一個答案,那就是,潔西是一個對他來說非常重要的人。

當然,我認為最關鍵的一句話,大概就得要屬西莉亞在他要離開大宅的時候說的那一句,「… You old fool! It should have been you with her when I ─」雖然她沒有說完這句話,但是,沒有意外的話,這句威脅的話語十之八九就是,我早該把你和她一起殺了。

當然,我在網路搜尋別人的評論的時候,也是有看到一種說法是這樣的:這個律師是潔西的外遇對象。

可是,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和查理就是實質情敵的身分。這樣,他和查理對話的那個劇情就實在是怪到無法解釋了。而且,雖然西莉亞罵他是「old fool」,但是,他最後看鏡子對自己的描述是「red, deeply lined, a little amazed」,這樣的描述,實在是不像在描述一個很老的人。所以,我自己覺得,這個主角如果在這個故事發生的當下其實是個中年人的話,那麼,二十年前就很可能根本只是一個二十歲以下、甚至十歲以下的人。

因此,綜合這些線索,我自己最後得出的結論就是,這個主角律師,應該就是潔西的兒子。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潔西嫁給查理時帶來的拖油瓶。我認為這樣的推論應該是最可能的答案。

當然,我自己是這樣認為的,只有死者是自己的至親、只有是這樣的身分的人的時候,才有可能會讓人每年不忘地去掃墓。而且,這樣一來,故事開端的幼時敘述就可以立刻變成一個有邏輯的聯結,那正是他和母親潔西一起來到這棟大宅時的第一個印象。

因此,如果這個故事是我所認為的這樣的設定的話,那麼,這個律師、也就是潔西的兒子,每年的這個時候來到這間大宅,除了紀念自己被害死的母親以外,就是來看看這個殺人兇手的西莉亞,以及掩護殺人兇手作偽證的查理,現在悲慘的生活狀態,並等著看這兩個人將來和潔西一起消滅在這棟大宅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