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來,就忍不住對作者產生了一個疑惑,因為作者喬伊斯似乎曾經說過他寫的是一個喜劇。那麼,到底實際狀況要如何去解讀呢?
關於這一點,我自己的解釋就是,作者確實是有故意故步疑陣之嫌。畢竟,如果他沒過說這是一個喜劇的話,我想誰都不會覺得這種故事的最後會是兩個夫妻破鏡重圓的戲碼。畢竟,要破鏡重圓是需要醖釀的,整個故事呈現出來的氛圍根本就只有滿滿的悲哀和無奈,而且,如果想要假裝前面的十七章以及第十八章前面超過八成的內容所描述的一切都不曾存在的話,那不是太自欺欺人嗎?
就好比,如果Mr. Bloom沒有死亡、而Marion Tweedy沒有瘋的話,那麼她的那些自白就不能依照我的那種解讀方法去推演,這樣整個故事的氛圍就會呈現是她根本就還沈醉在和有錢情人偷情的快樂之中,這樣就會如同第十八章裡面中絕大部分的內容所敘述的,兩個開心偷情的人有可能就這麼一次嗎?如果在故事結束後還有無數次的話,最後結尾說這對夫妻是破鏡重圓不是根本就是個笑話嗎?
那麼,這樣是否就代表著喬伊斯故意欺騙讀者呢?我倒也沒有這種想法。最主要的理由就是Stephen這個角色的存在的關係,這個角色是作者另外一部自傳體的小說中的主角,換句話說,在這個故事中Stephen就是喬伊斯的化身。那麼,這個故事中的第一部有什麼樣的意涵呢?畢竟,如果整個故事的主軸實際上是要著重在Mr. Bloom身上的話,這個第一部的重點就是在介紹這個小說的世界觀。那麼,第二章的內容就是透過Mr. Deasy的口中清楚地表達了這個世界是一個高度仇視猶太人的現狀,第三章則是透過Stephen漫步在海邊夾雜著客觀現實和意識流的表現,其中可以看出Stephen的精神狀態極度地跳躍,並且在字裡行間中透漏出著他那不得志的憂傷。如此,再回推到第一章的話,那麼除了介紹人物和時間的訊息以外,我認為最重要的就是透露了一個訊息,那就是透過Buck Mulligan的嘴巴告訴讀者Stephen是一個古希臘人。
那麼,再來說明一下為什麼Stephen是一個古希臘人是一個重要的訊息呢?就如同我前面的說明,Stephen是喬伊斯的化身,因此,我認為這樣的介紹就代表著喬伊斯所說的喜劇其實是指古希臘式的喜劇。
所以,稍微來介紹一下所謂的古希臘戲劇的模式,一般分為悲劇和喜劇(實際上主要有三種,不過第三種薩提洛斯劇似乎留存到現在的很少的樣子,我個人是不太清楚,因此就不多說)。然後,古希臘時代的喜劇和悲劇和現代所稱的悲劇和喜劇的意涵不大相同,最大的差異性就是,古希臘的悲劇結尾並不一定是悲慘,而古希臘的喜劇也不一定都是happy ending。而古希臘時代的喜劇和悲劇最大的差異性,應該就是古希臘悲劇通常都是以神祉後代、王公貴族為主角,如果以現在的戲劇分類來看待的話,可能比較適合用宮廷劇來介紹。而古希臘喜劇則是以一般平民百姓為主角。如此來看,就不難理解喬伊斯的尤利西斯確實是一個古希臘喜劇,裡面所出現的人物幾乎沒有一個不是貧民百姓的。
所以,我認為當把本故事最大的一個面罩(Molly's veil)揭開之後,整個故事的真相就幾乎呼之欲出了(當然是我個人的看法)。
那麼,回過頭來檢視Mr. Bloom的部分,既然認為Mr. Bloom在故事的最後是死亡收場的話,那麼他的死因會是什麼呢?我個人認為在第十七章中的最後那幾個對話,With? When?的那些不知所云的回答內容應該是文字遊戲的方式所呈現出來的答案,但是,本人的外語能力很差的關係,沒有能力解決這樣的文字遊戲。因此,若要找出Mr. Bloom的死亡原因就必須要從其他的線索下手。
既然想要對Mr. Bloom進行調查的話,就得要從他這一整天的行動來著手。Mr. Bloom第一次出現是在家中做早餐,然後外出買腰子的回程中,發現Boylan的來信。然後,在第五章的開始,Mr. Bloom就已經離家了。但是,這兩章的內容都還不至於讓人覺得有什麼特別奇怪的地方,比較大的一個特殊地方可能就是Mr. Bloom想要打招呼的人,別人都對他視而不見,或者根本就沒有看到,而和他說話的人,他都顯得相當地不耐煩。但是,當故事進入到了第六章,就會讓人發現了一個很大的特殊之處,那就是,他確實是被其他人在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態度中忽視的,就好比上馬車的時候,其他人都彼此打招呼,而他是最後一個上車的。並且,在馬車行進的過程中,他依舊是一個極度沈默的人。然後,在第六章中間的劇情終於得到了答案了,這一切只有一個理由,Mr. Bloom是一個猶太人。
隨著故事進程中,這個現象就更加地被放大,特別在第七章的時候,那個報紙的總編輯Myles Crawford的態度已經到了惡劣至極的狀態了。但是,在這些過程中,Mr. Bloom始終都是忍耐著,把這些事情當作是那個人的個性問題。然而,這樣的Mr. Bloom一直到第十二章的時候,第一次反擊了。只是,這種口舌之爭的反擊就難免會讓人覺得,今天鬧翻的話,明天還能繼續和這些人相處嗎?
但是,問題就是在於,因為故事一直都以Mr. Bloom當天被他妻子偷情的事情給煩心的關係,所以,讀者很有可能會不去對這樣的事情有太多的聯想。只是,既然覺得故事的最後,Mr. Bloom是死亡的話,那麼,這種豁出去的表現就一點都不奇怪了。也就是說,既然都已經永遠不需要再見面的話,那麼,還有什麼好忌憚的呢?
那麼,就再回來推測Mr. Bloom的死因。
從第十七章的內容不難發現,Mr. Bloom已經否決了自殺的方案,但是,其實我認為這裡當然也是作者的故步疑陣之一,畢竟,為什麼否決了自殺方案的理由是很容易推想的,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從Mr. Bloom的現金、帳戶、甚至是公債的額度都不難看得出來,這個家庭非常地窮困。因此,如果依照Mr. Bloom最後所說的那個方案的話,唯一可以弄到最多的金錢的方法就是保險金。換句話說,如果是自殺的話,幾乎是不會有保險公司願意支付這個資金的,所以,Mr. Bloom必須要死於生病或是意外,就如同Mr. Dignam一樣。
因此,只要從這個角度去推論的話,就不難察覺到,為什麼Mr. Bloom對於Dignam家的保險金的事情如此關心?甚至當察覺到這個現象之後,就會對一個在整個故事中相當違和的事情產生了好奇心,那就是為什麼不換衣服?
從故事的流程中不難發現,在第六章中參加葬禮的人幾乎沒有人一身黑,否則Mr. Bloom當天遇到的人就會絕大部分都穿著黑衣服了。然而,由於故事的流程在作者刻意地安排之下,我認為這個部分讀者是很容易會被誤導成這是因為他不想回家的關係,所以才會沒有換衣服。當然,這個因素不會完全沒有,但是,真的只有這個原因嗎?
從故事的流程中不難發現,在第六章中參加葬禮的人幾乎沒有人一身黑,否則Mr. Bloom當天遇到的人就會絕大部分都穿著黑衣服了。然而,由於故事的流程在作者刻意地安排之下,我認為這個部分讀者是很容易會被誤導成這是因為他不想回家的關係,所以才會沒有換衣服。當然,這個因素不會完全沒有,但是,真的只有這個原因嗎?
這麼一來,就在回過頭檢視其他的章節,在第十三章中,當Cissy Caffrey去問他時間的時候,他的錶停了,停在四點半。然後,他就說明了理由,他確實是有想要回家的,可是,當他繞了最遠的路的時候,反而正好撞見Marion Tweedy和Blazes Boylan偷情的時間,然後,他的錶因為感應到了主人難過的心情,就停掉了。
因此,從這樣的敘述來確認的話,那麼他為什麼在報社的時候還願意忍,和在酒館的時候卻再也不願意忍受,答案就會很清楚了,那就是因為在那之前他都還在心裡面抱著一絲希望,期待這一切只是他自己的疑神疑鬼,他至少還有一個家可以回去,但是,在他在四點半的時候在巷子看到的時候,他的希望落空了,這世界已經不值得留念了...
如此一來,就幾乎可以確定了,在第十二章開始,他的一切行動就是為了他的後事在行動。只是,就算是如此,人仍然沒有辦法真正地心平氣和地去面對這一切,所以,他的精神狀態到達第十五章的時候,已經混亂到幻象和真實捉摸不清的狀態了。但是,在第十五章中,當他在妓院的模糊意識中,在他心裡面算是正式地將Marion Tweedy休了(也就是他幻想他被選作為國王的那個段落),所以,從第十六章開始,他的意識中再也沒有稱呼這個女人為Molly了。
其實,在第六章的時候就可以感受到一個狀況,那就是他和Dignam家並沒有特別地親近,葬禮的過程中他也沒有和那些人有特別的互動,甚至在葬禮結束之後,也沒有人和他一起行動,他就這樣一個人孤單地在墓地散步。這種情況下,就很容易讓人懷疑,真的會有人替一個如此疏遠的熟識之人服一天的喪嗎?
但是,當意識到Mr. Bloom在這一天中其實都是在做一個賭注的話,藉由他的妻子的忠貞來確認自己是不是還有活下去的理由。因此,從這個角度推論下來的話,就不難發現他這一身慎重的黑衣的目的根本不是在替Mr. Dignam服喪,他是在為自己...
只是,這樣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如果不是自殺的話,從前十七章的內容看起來,Mr. Bloom的身體看起來頗為健壯的情況下,要如何才能夠死於意外或生病呢?對此,我覺得故事中唯一的一個提示就是關於他在前幾天被蜜蜂叮到了。在他漫遊的過程中,他也有提到會不會那隻蜜蜂還繼續留在那個房間裡面的思緒。因此,我覺得最有可能的一個狀況,那就是死於被蜜蜂重復叮咬之後的急性過敏反應。也就是,原本因為被第一隻蜜蜂叮咬之後,身體產生了抗體,然後,再下一次又被叮咬的時候,身體就會因為已經有抗體的關係而發生的劇烈過敏反應,這種情況是會造成人體死亡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我認為他雖然藉口表示是為了看Mrs. Purafoy的關係才到醫院的,但是,在這個使用著現代人無法理解的文字和語法書寫的第十四章中,Mr. Bloom第一個去找的人是醫護人員,因此,我認為他應該就是在這裡取得相關的藥品。因此,當他在第十七章脫衣服的時候,特意去揉他被蜜蜂叮咬的傷痕的時候,應該就是就是在讓自己發生這樣的症狀。
至於他已經決定要死亡了,為什麼還和Marion Tweedy發生性行為呢?我認為這個原因就是在於當他在第十三章看到Gerty的經血的時候,立刻就意識到那個Marion Tweedy也是差不多時間的關係,因此,不管怎麼樣,這個女人絕對不會因為這個時期的性行為而造成懷孕,因為卵子從輸卵管排出至子宮壓縮造成經血排放前是所謂的安全期。至於這個女人之後如果在和其他男人性交造成懷孕,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所以,不論如何,對於一個從未忠貞過的女人而言,Mr. Bloom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不但讓她隨意地和人享受偷情的樂趣,還替她準備了一筆保險金。
那麼,在回過來確認一下這個Marion Tweedy發瘋的時間點,如果她是在發現Mr. Bloom死亡之後就瘋的話,這樣她就不太可能可以將那些原本她不知道的事情記憶到大腦皮質裡面儲存。所以,我推估她發瘋的時間點必定是在Mr. Bloom下葬之後。這個理由就是在於,她會是什麼時候遇到Mrs. Breen的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在Mr. Bloom的葬禮或者是服喪期間,很容易就可以推論Mrs. Breen會說些什麼樣的話語,第一個就是說著怎麼會這麼突然,那天中午才和他碰過面而已,然後接著,就會很自然地提到她丈夫要告人的那件事情。
然而,這樣推論的話,就會出現一個問題了。既然人死的時候都沒有瘋,那麼為什麼會突然發瘋呢?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已經推論到這裡應該不難看出答案了吧。畢竟,這個線索大概會是絕大部分的從第一章一路閱讀下來最容易發生的疑惑,那就是,在第十七章中,Mr. Bloom放進去櫃子裡面的信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在第五章的時候,當Mr. Bloom看完了Martha的信件之後,他就在經過鐵路的時候將信封撕碎了,在那之後的第六章中,只要他一想到這封信,第一個意識到的就是他已經處理了。因此,在一般合理的推論之下,這封信應該已經被毀屍滅跡了才對。
那麼,他放進去的那封打字信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在繼續檢視接下來的篇章中,他一開始說要去圖書館寫信,但是,因為在圖書館的視角跳到Stephen討論莎士比亞的內容,因此,在這個過程中讀者並不知道Mr. Bloom究竟做了哪些事情。可是,從他在第十七章所記下的當日帳目的時候可以看到他買了信紙。所以,這樣就會出現了一個很大的錯亂的感覺,那就是,為什麼會Martha的第四封打字信還在,可是,卻沒有Mr. Bloom所寫的回信呢?就算沒有回信也應該要有他花了2便士買的信封和信紙啊?
bug?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我直覺就是這個答案。但是,喬伊斯可是一部作品都要花上十來年書寫的作家,據說每天都在檢查用字的人,可能會犯下這樣錯誤嗎?
因此,當我在推測Marion Tweedy發瘋的時間點的時候,我意識到了,當Mr. Bloom第一次看Martha的信的時候,提到了一個典故,那就是Mary在聽經,而Martha要做全部的事情。Mary?突然間,應該就會發現這和這位女主人公的名字很雷同吧。如此一對應下來,在看到最後Marion Tweedy回想Mr. Bloom的求婚時,Mr. Bloom是稱呼她為mountain flower,在看到flower這個字的時候,Mr. Bloom的那個假名就是Flower。因此,全部串在一起的時候,我得到的答案就是,根本就沒有什麼Martha。Martha就是Mr. Bloom,而這封信是寫給Marion Tweedy (Flower)的遺書...
那麼,為什麼要使用這種方式留遺書呢?我自認為答案也是可以很容易推想的,因為Mr. Bloom不可以是自殺,所以留遺書的方式自然就不可以讓人隨便發現,換句話說,這封信只有Marion Tweedy在整理遺物的時候,開啟這個櫃子的時候才會發現。
如此一來,Mr. Bloom在這封信裡面會寫些什麼內容呢?這個當然已經幾乎超出了可以推測的範圍了,但是,如果推想當時Stephen所討論莎士比亞的內容的話,就忍不住想到,說不定裡面會提到千萬不要翻動墓地的話語,理由當然就是不要和她合葬。除此之外,在對應到第十七章的內容的話,對Mr. Bloom而言,他甚至應該認為Milly並不是他的孩子。因為,父母兩人都是深色頭髮,卻生出了一個金髮的小孩的這個論點。所以,我認為這可能也是有寫上去的,但是,他還是當了父親這麼多年...
那麼,當有了這些想法之後,再回過頭去看第十八章的內容,就會發覺到Marion Tweedy其實確實是因為愛上了Mr. Bloom才會嫁給他的。從她在最後一段的內容就不難發現,當他們兩人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是互看十分鐘以上的,這就代表著兩人應該可以說是一見鍾情。因此,Marion Tweedy才會在明知道這個男人是在當時被社會最為敵視的猶太人,卻還是選擇了他。
畢竟,就算在第十八章的內容有隱約地提到說這個女人的母親可能有猶太人的血統,但她外貌也不像,父親又是軍人的狀況下,真的可以選擇一個更加有社會地會的人。當然,從Mr. Bloom的角度來看待的話,既然他覺得Milly不是他的小孩的關係,他應該就是認為Marion Tweedy是因為已經懷孕了所以才要急著找人嫁的。但是,其實如果家族中有人的頭髮顏色較淺的話,確實不是完全沒有可能,而從他們兩人先行行房的時間點來看Milly的出生的話,也確實剛好到達十個月。所以,當我看到這個女人提到關於Milly的個性不好是像他的那個說詞的時候,我直覺想到的畫面就是一個淚流雨下的女人哭著大叫,那真的是你的孩子!當然,不管她怎麼哭喊也無法傳達給對方了...
然後,這時候再去看她的所有行為,就不難發覺,其實她又何嘗想要這樣呢?她會丟錢給斷腿的水手,就代表著她的本性應該是善良的。但是,貧窮的日子讓人沒有辦法表現自己的良善,她也只是想要過著更好的日子而已。所以,她想要得到金錢、想要得到華麗的物質生活,然而,這些都是Mr. Bloom沒有能力滿足她的,因此,在1904年的那種年代裡面,女人能夠依靠的東西,就只有自己的身體了...
推論到這裡之後,為什麼她會被象徵成佩涅洛佩的答案,在這一刻我就可以理解了。因為荷馬寫的故事是希臘悲劇,佩涅洛佩是個王后,就算是她這樣的身份的人都必須要隱忍著求婚人的無禮的時候,身為一個希臘式喜劇的女主人公Marion Tweedy當然就沒有辦法去強求貞節這種虛無的東西。
所以,當Mr. Bloom留下了保險金給她們母女兩人之後,她雖然被Boylan欺騙,但是也不用再去尋找下一個人了。這也就是為什麼她明明才三十三歲,然後又有正常的生理期的狀況下卻說她也不會再懷孕這樣的話語,因為如果不是為了錢的話,她又何嘗想要替其他的男人生孩子呢...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的關係,我才會覺得,當她看完了Mr. Bloom的遺書之後,知道Mr. Bloom為她做的一切事情之後,她就瘋了。從那一刻開始,她就被自己關到了那個不願意接受Mr. Bloom死亡的這個事實的時間點,永遠的1904年6月17日清晨的牢籠...
在這裡,她對著已經死去的Mr. Bloom哭喊著說她還要再給他一次機會。甚至回想著Mr. Bloom求婚的場景,因此,在那段文字所呈現出來的畫面,就會是一個淚流滿面的女人,哭著對著自己腦海中的幻影不斷地大喊著,yes I will yes...
當然,Mr. Bloom並不相信有靈魂,認為那只是腦內皮質的作用而已。再加上,他曾經做過一個測試,就是將一枚有缺損的硬幣用掉,並且等待著這枚硬幣再度回到他的手中。但是,測試的結果卻是never!
因此,畢竟Mr. Bloom可以說是在最絕望的情況下離開的,假設真的有靈魂,也假設真的存在著靈魂轉世,在彼岸的Mr. Bloom對於Marion Tweedy的這些呼喊的回答,大概會是他不願意再見到她了......